90-23 劳动合同中的职工岗位变更如何约定?

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那么用人单位就不能任意地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就工作岗位的变更达成一致时,可以改变工作岗位。如果双方对工作岗位没有约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来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也不能任意地调换岗位。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的规定:“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人事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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