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合同

这是我在公司处理招标问题上的一个失败案例,如芒在背,时刻提醒我规范做事,严谨做人。

1、“公开”招标,竞出“优质收购商”

接通知,公司有废旧物资需要招标处理,且根据市场信息,要求收购价在17000元/吨以上,我带着这个任务,开始联系收购商报价。

按以往的招标经验,我在微信上开始询价。三家问下来,都比这个价格低,我心里开始没底。问到第四家,没回消息,我打电话给对方,对方没有直接报价格,而是报了长江价的86折,我一算,比要求的价格还高了53元。我问这个价格认可吗?对方说认可的,而且表示诚意,说如果可以,想按这个折扣签长期合同,不管长江价涨跌,该折扣均不受影响。他的厂就在公司周边,服务方便,随叫随到。

随后我发了一条关于价格确认的微信给他,他回复“没有问题”。第一印象我觉得这个人态度诚恳、做事靠谱,他的建议不是不可行。

随后我问了第五家,价格是16900元/吨,同时他质疑微信询价的“公开”性,怀疑有猫腻。我意识到问题,虽然我能保证自己工作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别人不知道……

2、好心办坏事,签合同自掘陷阱

下午,我向领导汇报招标情况,毫无悬念,价高者得,并且表达了对方想和公司定长期合同的意向,我说明收购商一方面满足我们提出的价格要求,折扣最高,服务各方面均靠谱;另一方面以后废旧物资处置,固定收购商,便于管理,省去一些质疑。领导未表示不同意见。

第二天,对方来处理废旧物资时,我草拟了合同,合同期限到年底。拿给领导审核时,领导提出不要定长期合同,限额100吨,拉完即止。我立刻做了修改,签了我的名字,盖了公章。

3、尴尬的合同,该何去何从

过了半个月,公司又有50吨左右废旧物资需处置,此时市场行情开始下跌,领导提出只给收购商以相应折扣价格拖10吨,剩余的囤货。收购商一下子窜起来,问我怎么就不让拖了,说好的合同呢?

当时我脑子里浮现出《曾国藩传》里的内容,曾国藩教李鸿章办外交,提出“忠信笃敬”四字要求,其中“信,止是不说假话耳,然却极难,吾辈当从此一字下手,今日说定之话,明日勿因小利害而变。”

我觉得作为大企业,基本的诚信应该要有。我向领导说明情况:首先我表明没有收过任何收购商的一分钱好处,签这份合同,是出于我当时的认知,对公司有利的最佳选择。

领导说我想事情太简单了,市场行情波动大,不能签长期合同,而且到了一定的价位,就不能按折扣算了。同时外面也有收购商报出更高的折扣价。我听了很惭愧,表示确实是处理得过于急躁与草率。

自己签的合同要反悔,内心非常懊恼,但还得解决问题。我态度诚恳地打电话给收购商,一方面说明是我个人的责任,违背公司的意思,私自签了合同,表示非常抱歉。如果有必要,个人可以进行赔偿;另一方面,如果下次有废铝招标,同等条件下,会向领导申请优先给他处理。

刚开始,他是认可的,说第二天来公司退保证金,解除合同。但到了晚上8点多,他后悔了,打电话说一定要有个说法,这么大公司没有诚信,要告我们,市里告不了,就告到中央,哪怕以后不和我们公司合作也没关系。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心里很慌,不知道因为我的过失,会让公司面临什么。第二天一早我向领导汇报,领导淡悠悠地说:他看你嫩,在恐吓你的,他的老板和我们老板认识的,会处理的。

后来,老板找我谈话,教我对于收购商招标要有竞争机制和一些管理做法。我认真地听着,心里在记着,一边感恩对我工作的指导和包容;同时很内疚,因为我的工作失误,给领导们添了麻烦。

4、复盘迭代,招标工作可以做得更好

通过这件事,我开始反思三个问题:

(1)自己的专业知识薄弱,尚显被动。对废品收购行业的信息不甚了解,包括资源、收购商、市场行情、行业规则等,需要更多的深入挖掘。

(2) 招标流程的规范性。为了体现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学习公司其他部门的做法,把以往微信询价的方式,改成现场招标。提前收集收购商的资质资料,现场填标单、开标。近期启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总体效果有进步。

(3) 做人做事一定要谨慎,考虑周全、做事踏实。不求多而全,但求少而精。事事按照PDCA流程想清楚了再做,直至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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