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小说里的情歌王

作为一个不想主动看书的人,我想从根源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当网上有人介绍这本书是写给爱读书的人的,并且还是高居畅销书的前列

我决定挣扎一下,说不定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呢。

他的书页印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鸡汤味这么浓的书,看来这本书读起来需要点自我安慰。

果然,我的钱财告诉了我一个事实,人们生活在世因为凄苦,所以需要鸡汤,而畅销书不过都是在满足需要而已。

你好不容易读完了它,你不得不承认它是本好书,否则你就得面对你浪费生命中两天的事实---引用自本书

当然作者呼吁人们重视书本的力量,回归书本的野心理念和让我看书,写书评的人相当契合。

书如其名,估计那个假想的书店里卖的书,都在这本书里提到了。

还是谈谈这本书(其实它是本小说)

起码他的鸡汤很多人都受用,爱才是救赎。

男主人公A.J.“他一个书店老板,不好亲近,喜欢短篇小说,对妇女类,青少年类,儿童绘本等皆不屑一顾,为了生存会进一些畅销书。他对一般人感兴趣的书籍嗤之以鼻。”

虽然他读了很多书,这么多年基本没让他成为一个可爱的人。

大致情节是一个孤僻,自我为是的中年大叔开了一家书店,因老婆车祸去世,借酒浇愁,丢了本可以一夜暴富的书,干脆自暴自弃,从此入睡不锁门,恰逢有人扔弃婴,捡到后,觉得女娃娃很可爱,朝夕相处,耳濡目染,大叔被婴儿的阳光慢慢改变,因为大叔不在难搞,打开心扉竟然爱上书籍推销员,大叔撩人技术高,两人愉快决定共度余生,而自己的好基友看上了大叔前妻的姐姐,前妻姐姐的老公是个花花公子,大叔领养的那个弃婴其实就是他跟一个大学生打炮之后的私生女,前妻姐姐跟她老公在大叔的婚礼结束之后,回家途中吵了一架,前妻姐姐开车想要同归于尽,不过只有那个花心大萝卜扑街了,前妻姐姐成了寡妇,大叔的好基友就趁虚而入,两个人一起共度晚年了,好基友在前妻的姐姐家里发现了大叔的暴富书,后来大叔就生了脑瘤,好基友把传家宝还给了大叔治病,不过大叔还是挂了,最后前妻的姐姐和大叔接管了书店,弃婴跟书籍推销员一块生活。

读完最大的感官是

(1)要想结婚一块处,兴趣爱好得一致。

(2)每逢5页就有一堆书单的书,读起来有点累。

(3)性格好点不容易注孤生。


以下是书籍中还算喜欢的句子。

我们在二十岁有共鸣的东西到了四十岁的时候不一定能产生共鸣 ,反之亦然 。书本如此 ,生活亦如此 。

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 ,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 。

没有人会漫无目的地旅行 ,那些迷路者是希望迷路 。

“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 ,我们独来独往 , 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 ,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 。有一天 ,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你会驱车上路 。有一天 ,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你会遇到他 (她 ) 。你会被爱 ,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单 。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 ”

“好的婚姻 ,至少有一部分是阴谋 。 ”

不是专门说写作 ,不过 … …有一天 ,你也许会想到婚姻 。要是有谁觉得你在一屋子人中是独一无二的 ,就选那个人吧 。

我们时常接受失望 ,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地重整旗鼓 。

一个人无法自成孤岛 ,要么至少 ,一个人无法自成最理想的孤岛 。

“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 、得到的 、所读的东西 ,只要我们还活着 ,我们就是爱 ,我们所爱的事物 ,我们所爱的人 。所有这些 ,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

我想我还是会多去看书,因为我希望

当我看到景色很美时说出的不是“卧槽,真好看“的妹子而是能说出一些装13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奇女子。

就这样,以上。

岛上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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