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吴小丽,每日一篇原创文第2年零16篇(第746篇)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和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这是关于所有权的一些信息,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所有权是不受侵犯的权利。
当孩子慢慢长大形成自我想法与独立性格时,对于物品的要求也相应的提高了,他开始有我的,你的,大家的,可分享的,私人的……等概念。
帮助孩子界定物品所有权也是帮助孩子养成独立人格很重要的一环。
分得清你我,才能理得清是非。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总会有些绊脚石来影响孩子的养成计划,甚至这个绊脚石可能就是我们自己搬过去。
比如,别的小朋友来家里玩,并看中了某个玩具,老人家有可能就会不顾孩子的意愿,把玩具送给那个小朋友。
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会因为自己的玩具,自己却没有处理权而感到愤怒和难过,从而产生无力感,无形中降低了孩子的自尊水平。
又比如,我家里最近发生的一个案例。
我接孩子放学回家之前,根据孩子的要求,购买了一罐山楂条。
接到孩子后,孩子很高兴,问我:“这个山楂条是给谁的?”
我理所当然地回答,是给他的,然后还跟他约定了一天吃几根等事项。
当天晚上,孩子睡着后,我觉得肚子胀,就私自吃了几根孩子的山楂条,发现酸酸甜甜很好吃,正是黄先生喜欢的口味,于是让黄先生也尝了点。
然后到了第二天早上,孩子起床后,迅速地跑去拿他的山楂条,赫然发现只剩下了一半,震天的哭声把所有人都吵醒了。
他大声地控诉谁吃了他的山楂条。
我尴尬地向他道歉,是我和爸比吃了。
他不依不饶,非常地生气,要求我补偿他一百罐。
我也很不服,就顶了他一句:“妈妈买的东西,妈妈吃一些都不行吗?”
孩子听到这句后,满脸地委屈以及敢怒不敢言。
事后,回想起这件事,我认为我有几个需要改正的地方:
1.不够接纳孩子的情绪。在那个当下,他的物品未经许可被动用了,他感到很愤怒,但这一点我没有完全地接纳他的愤怒,反而认为他愤怒的点有些不应该。
2.我道歉得不够真诚。我的道歉是硬着头皮道的歉,没能把自己的真诚带给孩子,我的敷衍让孩子的怒火升级了,我应该跟他这么道歉:对不起,妈妈不该私自动用你的山楂条,你生气了妈妈很能理解,真诚地向你说声对不起。
并且在我道歉后,让爸爸也相应地道歉。
3.没有分清你的、我的。
既然我把山楂条给了孩子,并向孩子表示是他的物品了,可是我却还私自动用,并且还让别人一起,没能给够孩子尊重,也没有尊重孩子的所有权,这已经是错误了。
在与孩子的冲突中,我还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是出钱的人,我就可以享有这个物品,这其实就是没有划清物品所有权的一种表现,既然孩子是所有人了,那么不管我是不是购买者,我都不该再私自去动用这个物品,这才是真正地维护了孩子的所有权。
孩子其实坚守了自己的界限,反倒是我没有遵守自己的界限,成为了绊脚石。
自己划清界限,分清你我,孩子也才能够遵守界限,守好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