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還是自由戀愛?

相親,華人傳統婚禮禮節之壹,亦稱相門戶、對看。是壹種有特殊功能的社交活動,指未婚或未有戀人的男女雙方由親友或媒人介紹互相見面交流以確立戀愛和婚姻關係的壹種形式。歷代相親儀式大同小異。舊時男女當事人並不相見,而由父母長親包辦。

適婚年齡的男女而在日常生活中,遇不上合適的對象,為求儘快找到對象,所以用相親的方式來開始第壹次約會。個案中,相親之後的發展,可能是先友後婚,或者立即成婚。

相親通常是以外出吃飯為主要形式,有些是由家人、親戚、朋友介紹。除了常見的到餐廳用餐外,相親地點還有公園、教堂等公眾地方。有些是通過婚姻介紹所找符合指定條件的對象,當中包括找來自東南亞或東歐等地外籍配偶的人。也有壹些相親作為壹種認識結婚對象的方式,還是比較簡單直接的。

相親的特色很符合想於短時間內結婚的人士。不過由於互相之間缺乏壹種較長時間的交往,只是憑短時間裏的談話交流所形成的感覺而決定是否繼續交往,未必足以產生愛情,雙方亦可能不夠了解就結婚,婚後不久感情就產生裂痕,甚至離婚。但也有相親結婚者婚後感情維持比自由戀愛成婚者更為親密長久。

很多人以為,相親是很落後的戀愛方式,在產生感情之前就不斷衡量對方家庭背景、生活狀況,是種「不人道」、「太勢利」的做法。因此,很多年輕人在父母親友的撮合下進行相親時,總對對方挑三揀四,不願深交。

但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心理學家在最新壹期《進化與人類行為》雜誌上發表論文指出,相親其實很重要。

研究人員是通過壹家專業紅娘公司進行這項研究的。他們發現,紅娘公司在安排相親者見面前,通常已經詳細比對了兩人心目中對另壹半的理想狀況和現實情況,認為他們匹配後,才會做出安排相親的決定。但無論書面資料有多契合,多數人在見面幾秒鐘之後就決定不再交往,並且女性做出決定的時間更短。

主持這壹研究的賓夕法尼亞大學助理教授庫爾班分析認為,相親並不是「遊戲人間」。在「快速約會」中,人們不是依照書面資料來判斷,而是受到直覺驅使。他們從看到對方第壹眼到形成判斷,全程不過3秒左右,還來不及用金錢、權力等勢利因素做衡量。所以,千萬不要放棄讓直覺做出判斷的機會。

不過,很多適婚男女都不喜歡相親,很多時候是因為認為自己好像貨品,任人挑選,有損自尊。可是,當愛情沒有以最好的方式產生時,借助外力的因素尋找,也不失為壹個途徑。就像有句放之四海皆準的話:“條條道路通羅馬”,對於愛情的幸福也壹樣,無論是妳選擇哪種方式,能找到自己的幸福是真正的目的。相親,也只是其中的壹個方式而已。用“邂逅”戀愛;用“相親”結婚也許是壹種比較理智的生活狀態。

相親的婚姻在婚前雙方之間沒有太多的相互瞭解,好象更在乎對方的家庭背景和社會關係,夫妻間的瞭解應該說是從新婚之夜開始,他們也和自由戀愛的男女壹樣,努力去迎合對方的習慣和愛好,努力的修正自己對方不喜歡的某些方面,可能剛開始發現對方有很多不足和所謂的缺點,這些不足隨著日子的流逝也會覺得很正常。而自由戀愛的男女在婚前相互之間表露的都是自己的優點,而在婚後平淡的日子裡發現對方的不足和所謂的缺點卻越來越多,這時男女雙方的想法都是壹致的,對方騙了自己,因為婚前他(她)不是這樣的,這時他們要修正的是以前的想法和越來越多的矛盾。所以,事實證明,相親的婚姻比自由戀愛的婚姻更容易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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