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是生活的局外人,那就努力到闭眼的那一刻吧。”

上大学之前,我对寝室生活是充满了期待的,因为我一直是走读生,严肃的父母和高考的压力让我提前体验了老气横秋万念俱灰的人生,现在终于可以和三个同龄人住一块了,结合着之前读的那么多关于大学生活的小说,怎么想都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寝室四人我年纪最小,他们叫我老四。老大东北来的,挺白净阳光一人,第一天搬完是他组织的一起干饭。老二是安徽人,眼神里有几分令人不悦的精明。

最好玩的是老三,这个四川的娃娃看着蠢萌的。第一天,我有一堆东西要收拾,老大跟老二早就收拾好出去玩了,我收到一半,老二给我发QQ,问我老三起来了没。我愣了一下,因为我一直以为寝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带着几分小心往老三的床铺走去,这才发现他被子鼓鼓的,里面应该有个人。好家伙。

我正在犹豫要不要跟他打招呼呢,他自己先弹起来了,我吓了一跳,看着面前这个睡眼惺忪、干枯瘦小的男孩子,顶着一头蓬乱的——头发?他很是随意地对我抬了抬下巴,眼睛都没睁开,这照面就算打过了。行吧。

我才注意到老三的书比我们仨都多,哲学历史小说都有,很杂。而且墙壁上还挂着把吉他。我很想以这些东西为话题跟他说点什么的,话到嘴边只变成愚蠢的两个字:

“你好。”

“嗯。”他的回答比我的招呼更简练。尴尴尬尬,我出去买点东西好了。

当时我绝对没有想过,大学四年里,老三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是那种友好,灵魂在万山之巅上,人烟稀少,镶嵌在湛蓝的宝石里,用羽毛轻抚对方鼻尖。这种友好。

第一次见面聚餐,我们聊起大学四年的规划。除了老大很明确自己想认真读书考研之外,我们三个人都说没想好。

后来我发现,除了我说没想好是真没想好,那俩都撒了谎。老三会这么说,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梦想当众说出来有点羞耻;老二则是想“藏拙”,不想让大家把他看透。

大一的时候我真花了很多时间去搞明白我想干嘛。高中时我文章写得好,那会儿喜欢偷偷摸摸读小说,为此我高中老师和父母还撕了我不少书。我当时一直跟自己说,高中毕了业我一定要把这些书都读了,还要写一部小说,结果高考考完我躺在床上望穿天花板,什么也没做,好像也没那么爱读书写小说了。

那干脆把这屠龙专业学好吧。说真的,报大学的时候看着那一堆乱七八糟的专业名都不知道是干嘛的,家里也没个懂的人出来解释下,那会儿网络还没这么发达,只有本专业简介的书,厚厚一摞,但是它那打官腔的解释还不如专业名那四五个字看得明白。最后来了这专业,才发现自己跳坑里了。所以说,好好学习,也没那么大动力。

就是很迷茫的,像99%的大学生一样迷茫。

我还是决定了搞写作。写,投稿,没回音。一直写一直投一直等待戈多,转眼新的一年了,一学期就这么混完了,什么成就都没有。老大倒是如愿考了班级前几,老二和我一样成绩不咋,人好歹也找了个女朋友。

至于老三,他经常抱着吉他就出去了,说是学吉他,但他经常一学就是一晚上,后来夜不归宿的时候越来越多,频繁翘课,还留起了长发,蓄胡子。老二跟我说,你知道吧老三每天晚上都在酒吧。

“所以呢?”

“酒吧啊,那种地方,啧啧啧……”

“哦。”

我真没觉得有啥,不知道老二为啥反应这么大。可能我太不敏感了吧。难怪写不好东西。

那天老三难得傍晚时分就回了寝室,看到我坐那因为写不出东西而揪头发,就跟我说差不多得了别为难自己之类的话,我叫他别烦我,他安静了会,但没多久又开口了:“陪我去食堂吃个饭吧,晚上带你去我打工的酒吧玩。”

“我不去。”

“反正你也写不出来,正好去散散心。”

“我不……”

但经不起他再三盛邀,半推半就也来了。

之前关于他的故事都是听说,真亲身感受的时候,发现也没大家说的那么糟糕。不过是一群跟老三一样留着长发和胡子的男人喝酒嗑瓜子吃零食对未来放屁。

“给你们看我新做的文身。”

“这是个啥啊?”

“两条鱼啊。我前女友,双鱼的。诶不行想到她我就想唱歌。喂喂,诶大家好,我是Kk。我曾经,有个很爱的女孩,后来我弄丢了她。一首《成都》送给她,也送给大家。”

稀稀落落的掌声。

酒吧里算老板在内也没超过十个人,他一开口还走了俩。

他唱完,老三也上去唱了一首,得,比他唱得还难听。我就自顾吃东西,发现这家酒吧的臭豆腐格外好吃。

许是老三看我喝得有点晕乎了,就跟大家别过,要送我回去。推开门的时候,一阵冷风朝我砍来,差点没把我送走。

我们一路走着,不说话。冷风让我清醒了点,伤感的情绪也就代替醉意在身体里翻涌。我说我真没用,太没用了。

“没关系啊,才大一呢。”

“都大一了,还不知道自己要干嘛。”

“你不用着急嘛。我们又不是生活的局外人,既然来这世界上了,怎么着都得努力到闭上眼的那一刻吧。”

“嗯。虽然我现在写的不咋滴,你唱得也很难听,但我们总会成功的,对吧。”

“放你妈的屁,整个南京谁唱功有我厉害。”

“哈哈,对了那家酒吧的臭豆腐也太好吃了。下回你再去,记得帮我打包一份回寝室。”

“没问题。”

路灯将前面的路照得影影绰绰。抬眼看天时,一粒雪花孤独地飞扬着,安宁的光下它格外显眼。

老三在寝室的时间很少,老大也是早出晚归的学习,所以平时只有老二有时间陪我。最开始我觉得他蛮好,后来我愈发不喜欢这个人。他对这世界抱着深刻的鄙夷,经常跟我说自己看不起这看不起那的。有次我们走路上看到一染着绿头发的女孩儿,他露出嫌恶至极的表情:“什么玩意儿。”

那会儿南京街头有个卖自己写的书的,听人说他以前是我们学校的,沉迷写作,后来把学费用来出书,大学也不念了,十多年过去也没卖出个名堂,只是被南京各大高校新闻专业的学生一年年拖来用作采访素材。

老二说,你以后不会跟他那样吧。

老实说我现在最忌讳听到这话,本就不成功,还要被人酸。我心想去你妈的吧,但面子上还得过得去,毕竟大学里能经常陪我玩的就只有他了。上大学之后每个人似乎都很忙,忙着筹备自己的未来。好像全世界只有我是闲人一个。

那天跟老二在食堂吃饭,他问我,“听说你最近经常去老三的酒吧玩?”

“对啊。”回答他时,我脑海里又浮现着那粒路灯下的雪花,和老三破锣嗓的歌声。

“少跟他玩,我也是为了你好。咱俩朋友一场我不能害了你不是,其他同学都经常说他闲话,你也不是要堕落的人,对吧,何必呢就……我话说这么多,你能明白我意思吗?真把你当朋友才说这些的,你看别人我还懒得管他呢……”

“去你大爷的。”我直接把他餐盘给掀了。他头发上挂着两根韭菜。很多人看向我俩,不乏我们认识的人。

挺爽的。

那之后我跟老二彻底绝交了。我开始了孤零零一人的大学生活。于是我没日没夜地泡学校图书馆看自己喜欢的书,写东西,算是彻底自我流放了。

话说我一直挺期待老三听到我替他出头然后对我说些虚伪的感谢的话的,但是一直没有。

他应该记性不好吧,毕竟我让他帮我带臭豆腐他从来没带过,每次都是我自己过去吃的。

算了。他把歌练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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