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喜欢”这件事啊

这篇里,“喜欢”的对象是“某件事”:喜欢的话,会为这件“喜欢的事情”花费多少时间与精力呢?

我之前总是认为,“喜欢”是最无法反驳也是最有力度的原因了。比如之前《神奇动物2》上映的时候,一定要在首映日去贡献票房,朋友知道后问起原因时的回答就是“喜欢呗。”

“喜欢”这个动词的主语一旦变成第一人称的“我”之后,仿佛别人的一切反驳都变成了柔软的墙壁,以“喜欢”为铠甲,轻松地面对眼前的一切阻拦。

但是,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

有感于最近碰到的几件事。


其一。

最近在读蒋方舟的《东京一年》,这是一本经济独立的女学生独居生活的记事集。里面提到了一个说法:人们对于写作最大的误解,是认为写作是由灵感来支撑的。

可是非但如此,那些看起来生活随性的作家有着高度的自律性。

在中学的时候,我对于未来的职业期盼就是“写手”,不像“作家”那样文学性那么强,但至少能靠文字谋生。隐约记得当时的原因就是——“喜欢呗”。

在初高中课程没有那么紧张的时候,自娱自乐地和朋友们写过几章小说。只是后来课程太忙,加上已经把大纲跟朋友们简述完了,也没有什么想要继续写下去的欲望了。

后来大学的寒暑假,时间颇为充裕,甚至还有了一台自己的电脑。但是,关于“写东西”这件事,大部分小说是起了个开头,部分“系列”也是只写了一两篇,后来也就没有什么“后来”了。虽然这期间偶尔写过那么几篇,但是,更新的频率可以以“年”为单位了。

也曾自我安慰过——可能没那么喜欢。

的确,仅仅“喜欢”是不够的。

微薄的“喜欢”怎么能敌得过有意思的游戏和剧集?而且,现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类的注意力实在是太容易迷失了。

况且,有时候学习和工作带来的精神上的疲惫更是让人只想好好歇一歇。

“喜欢”这个理由实在是太单薄了。


其二。

我和一个久未联系的朋友聊天,提起最近的近况。隐约了解到,她最近仅凭着写东西获得的收入,能偶尔过上不用考虑价钱就买买买的日子。而这中间的路,她几乎走了七年。

而我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没跟上她的步伐。

其实她也很不容易,课程紧张的时候要保持周更;寒暑假的时候更是日更或者“隔日更”。这一切都是靠着手机上的app完成的,偶尔还会面临着手机被家长没收的命运。所幸成绩尚可,后来跟父母之间达成了某种“成绩”与“手机使用时长”的协议,倒是没再起过争论。

确实是十分羡慕她的,不知不觉已经小有成绩了。

只是让我惊讶的是,问起她原因时,她的回答居然也是“喜欢啊,不,是爱啊!”从语气词与感叹号传达出的某种特意夸张的感情中看出了她对“写东西”这件事的喜欢与付出过的心力。

仅仅“喜欢”是不够的。

老生常谈的“坚持”也是必不可少的。“七年”,也不是一段短暂的时间。


其三。

忘了出处在哪的一个观点,大意是说:做一件事情,不要只是在想去做的时候才去做,不想去做的时候更要去做,如果只是想做的时候才去做的话,那么永远都不会有收获。

仔细想想,大概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更白话的说法。

也是很有感触的。

《神奇动物2》首映的那天,因为时间赶不上,只能买深夜场的票,看完回到住的地方已经是半夜了。然而,当时受到的冲击颇深,虽然已经躺下准备睡觉了,但还是感觉不到睡意,最终坐起来,打开电脑开始写某种角度独特的观后感。

写了一个通宵,看着窗外的天空逐渐变亮。

只是成品让人不是那么满意,总觉得写出来的东西和当时心中想要表达的还差很多。

这种情况还发生过几次,偶尔会有“灵光乍现”的情况,但是依靠着当时乍现的灵光写出来的东西,总是不能够让自己满意。也许,正是没有灵感时的仍能够坚持下来的积累,才能够让灵感到来时的成品变得让人满意吧。

“喜欢”,也是要有“积累”的支持。


仍然喜欢写东西。

但是想要开始坚持写东西。

给自己订了一个小目标,每天都写点东西,先从坚持七天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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