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拙见【98】取利与分利的逻辑20190401

孟子日:“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

翻译:

孟子说:“可以拿取,也可以不拿取的,拿取了有损廉洁;可以给与,也可以不给与的,给予了有损恩惠;可以死,也可以不死的,死了有损勇敢.”

第一,见利而动是人之常情,但见利时,要仔细考量,这利是否可取。

合乎义,则取;不合乎义,则是见利忘义,伤害了自己的廉洁。当然不在乎廉洁,那取可以取。

第二,是分利。

有些人怕吃亏,而有些人却怕占人便宜。

对于第二种人,怕占便宜,乐于与人分享利益的人,则要认真对待好分利。

张居正说,施不必博,惠不必众。

你给别人好,就不要惦记着别人给你回报。给就给了,没有下文了。


文章大部分内容来自《华杉讲透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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