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粉黛金屋,皆为虚无

——小议《金粉世家》影视版和小说之对比

        最近,恶补了鸳鸯蝴蝶派张恨水先生的《啼笑因缘》和《纸醉金迷》,便下决心开始阅读那本早就被电视剧启蒙了的《金粉世家》。说到金粉世家,大多数人第一反应可能是那首风靡大街小巷的《暗香》,可能是陈坤和董洁在盛开向日葵丛中的相视一笑,可能是刘亦菲一个转角的眼神,可能是留在自己心底动人的一帧。


  毕竟那个曾经火爆大街小巷的电视剧,是我们对这本书最初的印象。


  人生若只如初见,对人,亦是对书。然而,通读全书,才发现,其实电视剧给我们编织了一个还算美的梦,于燕西,于清秋,却都不似电视剧过程童话般的美好。


  小说中清秋是首先出场的,彼时的她已经带着儿子独自居住,离开了富贵荣华,靠卖字为生。作者以第三人的角度结识了清秋,本想帮助她,最后却以清秋怕行踪被人知晓感谢离开而告终,这才引出了后文的故事。



  文中的清秋和燕西相遇之前没有那么多动人的前奏,那条深幽的小巷,那个西山下山的背影,那个为了追清秋碰倒了整个花架,大雨倾盆追出门只为心里那个女孩,那个在雨中找人心爱女孩开心大笑的少年都是编剧给我们编织的梦。小说中甚至找到冷清秋的都只是金燕西的随从而已。


  小说中甚至没有欧阳于坚这个人的存在,那么他与清秋的种种都是电视剧编剧臆想出来的,只为了表达燕西追求的不易,清秋选择的纠结。而小说里,只是一个豪门少爷对于寒门女子的追求,大手大脚的花钱,只能说有那么些许的用心。小说中燕西在追求清秋的过程中甚至依然同众多女子暧昧不清。甚至小说中,两人的结合也是因为清秋意外怀孕,燕西不得不棋行此招。


  如果说婚前的际遇只是编剧的些许锦上添花,那么婚后的种种实在让读罢全文的我义愤填膺。婚后的燕西经常夜不归宿,清秋时常为了等她独自落泪。清秋病重,金家大大小小都为之关切,燕西却带着新交的女友出门玩乐。金总理去世,金家分家,分得钱财的金燕西当着清秋的面取走钞票给女友买衣服买首饰,入不敷出却整日花天酒地。甚至在一次争吵中燕西说清秋身上的东西都是自己家的,从此再次踏进家门只是争吵和取钱。就连小说最后的火灾都是电视剧编剧的美化,电视剧里,燕西王哲大火追悔莫及。然而在《金粉世家》的小说中,金燕西重返火灾现场第一反应居然是钱财是否还在,连清秋和孩子失踪,全家如热锅上的蚂蚁的时候,他的表现也是不耐烦多于担心。


  小说的最后燕西随着两个姐姐远渡重洋,这场意外的爱情,意外的婚姻最多只在他二十岁的人生中泛起微澜,然而却改变了冷清秋的一生,那个曾经梦想继续深造,专心学业的少女沦落街头,卖字为生。悲兮叹兮。


  也许小说让我唯一欣慰的地方就是在那样的年代里,小怜努力挣脱枷锁离开了金家,而柳春江也抛开世俗偏见与之结合,也许也曾有父母的阻拦,世俗的压迫,但是在小说里春江没有父母之命,小怜没有出家为尼,他们总算有个圆满的结局。小说以小怜与春江结婚后重返金家为契机,以小怜的视角展现了金家在金总理去世之后的萧索衰败迹象。既展现了金家无人主持的破败景象,也从侧面展现了树倒猢狲散的必然。(自黑:这句话怎么有种语文阅读理解的感觉)


  也许说电视剧中的金燕西曾一度吸引过电视机面前的我们,而小说中的金燕西我除了用"巨婴人渣"形容已经无言以对。书读至结尾,已用浏览的态度,气急败坏形容自己的心态实在也不为过。


  这篇不似书评的书评,最多充其量算得上是一篇小说和电视剧的对比文吧。小说里我最动容的地方是冷清秋假死带着孩子离开,给金燕西留下的书信。而我文行至此,也不知怎么结尾,就以这篇电视剧中从未出现的诀别信结束今晚的书评吧。


  燕西先生文鉴:


    西楼一火,劳燕遂分,别来想无恙也。


    秋此次不辞而别,他人必均骇然,而先生又必独欣然。秋对于欣然者,固无所用其不怿,而对于骇然者,亦终感未能木然置之。何也?知者谓我逃世,不知者谓我将琵琶别抱也。再四思维,于是不得不有此信之告矣。


    秋出走之初,原拟携此呱呱之物,直赴西郊,于昆明湖畔,觅一死所。继思此呱呱之物,果何所知?而亦遭此池鱼之殃。况吾家五旬老母,亦唯秋一点骨肉,秋果自尽,彼孑然一身,又何生为?秋一死不足惜,而更连累此一老一少。天地有好生之德,窃所不忍也。为此一念徘徊郊外,久不能决。凡人之求死,只在最初之五分钟,此五分钟犹豫既过,勇气顿失,愈不能死。于是秋遂薄暮返城,托迹女友之家,一面函告家母,约予会见。家母初以秋出走非是,冀覆水之重收。此秋再三陈以利害,谓合则在君势如仇敌,在秋形同牢囚。人生行乐耳,乃为旧道德之故,保持夫妻名义,行尸走肉,断送一生,有何趣味?若令秋入金门,则是宣告我无期徒刑,入死囚之牢也。家母见秋之志已决,无可挽回,于是亦毅然从秋之志,愿秋与君离异,以另谋新生命。惟是秋转念择人不慎,中道而去,知者以为君实不德,秋扇见捐,不知者以为秋高自攀附,致遭白眼。则读书十年,所学何事?夫赵孟所贵,赶孟能贱之,本不足怪。然齐大非偶,古有有明训,秋幼习是言,而长乃昧于是义,是秋之有今日,秋自取之。而今而后,尚何颜以冷清秋三字,以与社会相见乎?因是秋遂与母约,扬言秋已步三闾大夫后少,葬身于昆明湖内,从此即隐姓埋名,举家而遁于他方。金冷婚约,不解而解矣。


    秋家今已何往?君可不问。至携一子,为金门之骨肉,本不应与同往。然而君且无伉俪之情,更何有父子之义?置儿君侧,君纵听之,而君所获之新爱人,宁能不视此为眼中钉,拔去之而后快耶?与其将来受人非种必锄之举,则不如秋保护之,延其一线之生命也。俟其长大,自当告以弃儿之身世,一日君或欲一睹此赘疣,当尚有机缘也。


    行矣!燕西。生生世世,吾侪不必再晤。此信请为保留,即作为绝交之书,离婚之约。万一君之新夫人以前妻葛藤未断为嫌,则以此信视之可也。


    行矣!燕西。君子绝交,不出恶声,秋虽非君子,既对君钟情于前,亦雅不欲于今日作无味之争论。然而临别赠言,有未能已者,语云:高明之家,鬼瞰其室,虎尾春冰,宜有以防其渐。以先翁位高德茂,继祖业而起来兹,本无可议。若至晚辈,则南朝金粉之香,冠盖京华之盛,未免兼取而并进,是非青年所以自处之道也。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焉。


慈姑老大人,一年以来,抚秋如己出,实深感戴。寸恩未报,会当衔结于来生。此外妯娌姊妹,对秋亦多加爱护,而四姊八妹,一则古道热肠,肝胆相照,一则耳鬓厮磨,形影相惜。今虽飘泊风尘,而夜雨青灯,每一回忆,宁不感怀?故秋虽去,而寸心耿耿,犹不免神驰左右。顾人生百年,无不散之筵席,均毋以秋为念可也。


蓬窗茅户,几榻生尘。伏案作书,恍如隔世。言为心声,泪随笔下。楮尽墨枯,难述所怀。专此奉达,并祝健康!


冷清秋谨启




  好啦~也好久没有出书评了,蹭一波世界读书日的热点,欢迎大家多多推荐好看的书哦~虽然常更理财和法律小知识,但是阿婧的书评也不能断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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