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读书笔记:

        我与《斯通纳》缘分匪浅,起初,它是我喜欢的电台主播心目中的完美作品。“完美”二字不适用于文学,文学任何领域都不存在至高点,它或许臻于完美,但须知,完美本身就是最大的缺憾,因此我只将它肤浅地理解为——文字驾驭的能力堪称炉火纯青,写作手法妙不可言,风格自成一派。

        第一章与第二章,最能给作者冠以荣誉的一点已经体现的淋漓尽致。写作好比建造房屋,以灵感为基地,以大纲为构架,以文辞为砖瓦。在文辞方面,作者对字词句的搭配作用达到了黄金比例的地步。这种说法或许很抽象,举一个通俗的例子:一道菜在制作过程中,食材火候佐料哪一关都不可懈怠,唯有面面俱到,才可能成为色香味俱全的好菜。而色香味则是文章体现出的教人赞叹的内容,这其中的细微把握,全由作者掌勺。由此也可见,文学创作中,与灵感并进的那种分寸感、逻辑性也是不可或缺的。

        写作最忌讳什么?拾人牙慧,用前人之所用,思前人之所思,简单来说即是——缺少陌生化。陌生化是文学创作里的一个专业术语。它既是一种艺术手段,又是一种艺术效果。能否做到令人耳目一新,前所未见前所未闻?当斯通纳走进那群大楼,作者给他也给我们安排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寒冷过后,楼里的热气很强。外面的灰色慢慢渗进窗户和大楼两侧的玻璃门,所以黄色瓷砖地面上闪耀的光要比照在上面的灰色的光线还要明亮,那些巨大的栎木柱子和被刮擦过的墙壁在黑暗中闪着微光。慢腾腾的脚步在地板上嘶嘶作响,轻轻的咕哝声被大楼宽阔的空间消弥掉了;暗淡的人物在缓缓移动,时聚时离;令人压抑的空气里积聚着油漆过的墙壁上的气味,以及羊绒衣服的湿气。”

        陌生的语感,陌生的描写,正如那句对斯通纳作品的评价:他的文字仿佛是在光滑的黄桦木上打磨。

        在主题方面,《斯通纳》在那个浮华光影,人们摒弃灵魂摸爬滚打的尘世烟灰里坐稳了一种心性。它涉及颇多,人性,生命,怜悯,理想,破灭,沉重的生活躯壳里装着平庸的灵魂,渺小似乎可以囊括主角一生。但,它又无疑是一部微史诗著作,“伟大”就在于它写出了一个真真实实的人的一生,而这个人,恰好是大部分人的投影。

   时间推进到斯通纳结婚生子,缺和的灵魂终于找到了契合的碎片。在伊迪丝前半生饱受规矩禁锢的呆滞的湖心里,闯入了一只来自异领域的雀鸟。我本以为剧情会如大多数难逃套路的小说般——两人的爱情坎坷众多,却不想一转眼,两人已齐齐步入双人世界。

   “他们挽着胳臂,穿过那些高高的陈列室,穿过从那些画作上反射出来的绚丽的光彩。在寂静中,在温暖中,在这些古老的画作和雕塑中散发出来的没有时间概念的氛围中,斯通纳对这个高挑、优雅地走在自己身边的女孩爱意涌流,感觉一种无声的激情从内心升起,温暖又充满形式上的愉悦感,就像从四周的墙上散发出的缤纷色彩。”

     此刻的二人世界尚且还弥漫着纯净浪漫的玫瑰色,没有时间概念的空间里一切都被拉成亘古,他们还太年轻,不明白“妻子,丈夫”这几个字眼的世俗沉重。就像画作上反射出的眩目的光彩,原本的模样呢,也许只是一片苍白。

  作者笔锋一转,赐给了他们一个并不顺利的新婚初夜,于是读者便可恶意揣测,难逃,无论是婚姻还是人生都难善始善终。

  人生风雨路,前路独浊身。死亡,斯通纳最抵触的死亡接踵而来,向他的人生投来一击又一击的重锤。文学为他将死亡粉墨修饰得华丽,形同作品中的英雄折戟,万人瞻仰,美人垂暮,落红凄美,同时又将血与泪模糊化,仿佛隔着帘子好奇吊唁的内容。直到父亲母亲的相继去世,克莱蒙特老师也亲自终结了自己的性命,这时,死亡才恶意又郑重地跟他打了个照面。

  前面说到作者的笔触始终是平稳精准的,他的疏离让读者从情境中抽离,以更加冷静的视角观看一个平凡人的一生,精准又使得读者在字里行间发现几分残酷的真实,并进行惊心怵目的自省自视。

  这就是人生啊,人生永远鲜活如新生,只有在其中煎熬的我们,无休无止地、一点一滴地逝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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