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一重要论述,对新形势下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根本的、长远的指导意义。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大自然是包括人在内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大自然孕育抚养了人类,人类应该以自然为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不尊重自然,违背自然规律,只会遭到自然报复。自然遭到系统性破坏,人就失去了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从根本上说,人类是在同自然的互动中生产、生活、发展的,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历史地看,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人与自然的关系史,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之所以生生不息,与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传统哲学智慧紧密相关。我们党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明确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特征,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不仅符合当今世界潮流,也生动体现了中华民族讲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化传统,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们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方案”。但应看到,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必须坚持不懈、奋发有为。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首先就要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应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必须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摒弃以牺牲环境换取一时发展的短视做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顺应当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方向,抓住绿色转型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以创新为驱动,大力推进经济、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

  “为子孙后代留下美丽家园,让历史的春秋之笔为当代中国人留下正能量的记录。”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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