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一千年
中篇:诺曼王朝的英格兰
一、威廉和他的男爵们
1066年圣诞节,威廉在伦敦的威斯敏斯特教堂举行加冕典礼。那时的威斯敏斯特教堂还不是现在的样子。今天的这座教堂是在大约两百年后才建成。
为威廉加冕的,是英格兰教会的二号人物约克大主教。作为教会首尊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甘德却只能站在一旁----因为得罪了罗马教宗,他被宣布逐出教会。教宗正是因此才支持威廉出兵英格兰,给不顺从的英格兰人一个教训。
教堂外,站满了全副武装的诺曼武士。担心伦敦的市民会趁机骚乱或是加害威廉,他们前来保护他们的公爵、马上就要加冕的英国国王。
这并非毫无来由的担心。从黑斯汀斯前往伦敦的途中,威廉的大军好几次受到小股英格兰部队的袭扰,领头的是当地的贵族和教士,坎特伯雷大主教也暗中参与。每次交锋过后,获胜的诺曼人都要放火烧毁沿途的村庄,既是报复,也是震摄。伦敦城曾经试图抵抗,在威廉大军的包围和武力威胁之下被迫投降,但说不定还有一些不甘心臣服的贵族和手下们隐藏在角落里,伺机而动呢。
加冕仪式上,当约克大主教和另一位法国主教分别用英语和法语询问教堂里面的人,是否接受威廉作为他们的国王时,人们争相用自己的语言作出肯定的回答。也许是声音过于喧闹,如同两种操不同语言的人发生的争吵,再加上神经过于紧张,教堂外的诺曼武士们误以为教堂里发生了意外,立即采取了行动。
不过,他们并不是马上冲进教堂去解救威廉,而是在教堂周围的房子上纵火,估计是要阻止前来增援的敌人接近教堂。浓烟很快涌入教堂,里面的人们在恐慌中夺路向外跑。加冕典礼现场顿时一片混乱。好在受到惊吓的主教在颤颤巍巍中,给同样受到惊吓的威廉戴上了王冠,加冕总算告成了。
这样的开局,对威廉国王而言,说不上是个好兆头。
威廉自己对此倒不太在意。毕竟,他已经经历过太多的风险磨难。命运,或者说是上帝,总会给他以关照。
他从小就没有母亲的陪伴,被嘲讽为“私生子”,但还是继承了诺曼底公爵的爵位。八岁的时候,他的父亲离他而去,再也没有回来,把诺大的公国放到他幼弱的肩上,他也最终扛了起来。面对一群心怀叵测的诺曼贵族,他曾被迫东躲西藏,甚至一晚换一个地方,不仅顽强了活了下来,还击败了对手,在诺曼底树立起绝对的权威。
一直有一种观点,就是诺曼征服把法国的集权制度带到了英格兰,英格兰人从此开始同集权制度相抗争,力求恢复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自由,最终建立起议会民主制。这个观点里涉及的问题太多,不便一一评判,但是认为诺曼征服时的法国是集权专制,那无疑是大错特错。
当时的法兰西,依然是诸侯林立,国王的直属领地,仍只是局限在巴黎附近的一小块地方。单就领地大小而言,国王还远远比不上许多公爵、伯爵。这些公爵、伯爵在自己的领地上自行其是,收税、判案,甚至相互开战,都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完全不用顾及国王。包括对国王最基本的义务——派兵出征,也都可以置若罔闻,即便响应也是出于自身利益的算计。法兰西名为王国,但各诸侯领地如同国中之国,国王也无可奈何。毕竟这些诸侯都是自查理曼时代以来就已割据一方,在各自领地根深叶茂,难以拔除。况且卡佩王朝的国王能坐上王位,从根子上讲还是由这些诸侯选出来的,时隔不过几十年,几代国王自己也仍觉心虚,加之实力不济,只能隐忍待机了。
但是集权是存在的。不是整个法兰西,而在诺曼底。确切地说,是威廉的统治下的诺曼底。为了保住权力,他被迫同反叛贵族开战,而内战的胜利,给了他巩固权力的机会。
对于反叛者,他没有手软。命运已经教会他强硬,甚至冷酷无情。除了被杀死的,还有大批反叛者被迫流亡,远走他乡,直到意大利,成为靠打仗为生的雇佣军。他们的领地被没收,有的成为威廉自己的财产,有的被封给亲信。被分封的新贵族,除了宣誓效忠和应公爵的要求派兵打仗,在自己的领地上建造城堡也要得到威廉的批准,违令的或是一旦被怀疑图谋不轨的,其城堡一律被摧毁。威廉对此还不放心,经常在公国内巡视,实地检查贵族们是否执行了他的命令。
诺曼底面积不是很大。今天的法国有诺曼底大区,面积三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一个海南岛。威廉时期的诺曼底公国稍大一些,基本都是平原,在公国内巡视并不费力。即便境内河流较多,对于祖先是海盗的诺曼人,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按说公爵的领地应该要大得多。法兰西南部的阿基坦公爵,领地几乎占了王国的四分之一,公国里还设了若干伯爵领地,伯爵们向公爵宣誓效忠。怎奈诺曼底的这个公爵是自封的。当年法国国王“糊涂王”查理把诺曼底划给“行者”罗洛的时候,可是连个伯爵的头衔都没给。是罗洛的几代后人,继承了维京海盗的强悍和凶狠,也趁着法兰西的混乱和衰落,不断从周边抢夺地盘,领地一点点扩大,还趁乱给自己安上“公爵”的头衔。法兰西国王和诸侯们摄于诺曼人的实力,也就默认了。威廉在平定公国内乱之后,还顺手吞并了相邻的曼恩伯爵领地,法王及诸侯也无可奈何。
纵然身处法兰西,诺曼底公国也绝对是个异类。就如同威廉(William)这个名字,起源于日耳曼人的语言,诺曼人能用日耳曼的方式来发音,法兰西人却没法用法语发出同样的音,所以威廉在法语里就成了纪尧姆(Guillaume)。
也许是看到法兰西国王所受诸侯割据之苦,再加上还保持了清醒,没有自大到在自封的公国里再滥封一堆伯爵,诺曼底公园里伯爵领地很少,几乎都在公国的边境地带,负责对外防御。这些伯爵领面积很小,出现的也很晚,到威廉的时候不过一两代人,还没有成为顽固的地方势力。
在诺曼底,数量最多,也最重要的封臣是子爵(Viscount)。这不是一级爵位,而是一种官职。
从查理曼时代以来,子爵一直作为伯爵的副手而存在,Vis-就是副手的意思,主要负责伯爵领地里的司法事务。一个伯爵领地里一般只有一个子爵。慢慢地,情况发生了变化,一些伯爵,包括法兰西国王,把自己领地里最重要的城镇交给亲信(往往是亲友)来管理,也任命他们为子爵,子爵的数量开始增加,权力的范围开始扩大,也搞起家族继承,成了割据一方的次一级诸侯,有些实力强的还会趁乱背主,把职务里的“副(Vis-)”字去掉,从子爵(Viscount)变成伯爵(Count)。
诺曼底公国里分封了不少子爵。这些子爵直接臣属于公爵,成为公爵统治地方的官员,负责一地的行政、司法和税收。他们都有一块自己的领地,职务和领地都可以由后代继承。
那岂不是子爵就代替伯爵成为地方诸侯,不过是换了个名号而已?
关键之处恰恰在这里。伯爵是一地的最高长官,对境内享有全权,是自查理曼时代,甚至更早的罗马时代已经形成的惯例。但是那时没有子爵领地,子爵的领地和享有的权力之后一直在发展变化。至少在诺曼底,子爵们的领地要小于他行使职务的地域范围。换句话说,在一个子爵管辖的行政区域内,还有许多不属于他的领地。
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是因为在诺曼底还有许多贵族,他们没有伯爵、子爵之类的职务或者头衔,只是被称为领主(Lord, Seigneur)。他们的领地,也是由诺曼底公爵直接封赐,他们直接向公爵效忠,应公爵要求派兵,履行对公爵的封建义务。一个地区的子爵可以代国王向这些领主收税、传达命令,但没有权力剥夺他们的领地或者权力。大家都是公爵的手下,一切听凭公爵裁定。
在伯爵、子爵、领主之下,包括公爵自己的手下,还有一群重要人物,他们是专门骑马打仗的人,也就是骑士。
从查理曼时代以来,战马的使用越来越普遍,骑士也越来越重要,成为战争中的主力。因为饲养战马、制作铠甲所赀不菲,有些骑士只能寄居在领主家中,靠领主提供战马和装备,打仗的时候只是出个人力。也有些骑士从自己的领主那里得到土地,平时经营土地获得收益,战时则自备战马铠甲和武器,还有必要的随从,一同随领主出征。在西欧的军事封建制逐级分封的链条中,国王处在最顶端,这些作为单独的战斗单元的骑士则是最后一环。再往下,就是供养他们的平民和农奴了。
那时候的骑士还远没有那么光鲜。骑士风度、骑士精神、财富美女,都是后来的事情。很多诺曼的领主和骑士热衷于战场厮杀。威廉平定叛乱之后,落败的一方不少人远赴意大早成为雇佣兵,追随威廉获胜的人当中也有些不甘于宝剑归鞘,跑到西班牙,受雇于那里的基督教王国,同穆斯林对垒。这除了能满足他们尚武的嗜好,也能给他们带来赏赐和战利品。
伯爵、子爵、领主,还有获得了封地的骑士,构成了威廉在诺曼底统治所依靠的基本力量。他们又统统被称为“男爵(Baron)”。
此时的“男爵”一词还没有爵位的含义,也不是一个官职。它起源于拉丁语,有男人、仆从、战士之意。威廉征服英格兰,使得这个词在英语中出现的频率大幅增加。虽然通常都称作“威廉征服”或者“诺曼征服”,它的主角实际有两个,一个是征服者威廉——新的国王,再一个就是威廉手下的诺曼男爵们。之后的英格兰历史,基本上就是在这两个主角,也就国王和贵族之间展开的。
威廉加冕了,成为英格兰国王,但是英格兰还有很大一部分并不在他的实际统治之下。
英格兰的面积相当于三到四个诺曼底,人口大约有一百五十万。随威廉渡海而来的队伍,总共只有一万人左右,还是一种说法只有七千人,其中有两千名骑士,其余的是弓箭手和步兵。稳固住在英格兰的统治,成为威廉的当务之急。
时光倒流五百年,盎格鲁--撒克逊人登临不列颠,对布立吞人进行无情的杀戮和驱赶,鹊占鸠巢,以至岛上的文明出现了断层。诺曼人虽操法语,但和盎格鲁——撒克逊人同宗同源,历史会不会再次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