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突然想写写这位陪伴我走过青春的一个人。
人山人海,还好遇见了你。青春仿佛因你开始。
她叫张爱玲。
我是喜欢张爱玲的,喜欢一个人,没有理由,不问结果。已经忘了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她,也忘了看过她的第一本书叫什么。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便是心跳加速的感觉。
喜欢她冷傲,喜欢她下定决心的事从不更改,喜欢她的文字清冷而艳丽,细腻而纯粹。
有人说,张爱玲的文字,明亮的便是银紫色,阴暗的则是月下的青灰。
你若不懂,我亦不怪。倘若所有人都能懂,那该普通成什么样。
Chapter .2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在错误的时间遇见了错误的人。是宿命,是无奈亦是惊鸿一瞥。
她在爱过胡兰成之后,面对胡兰成的背弃,她依然淡定地说“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我想,这大抵都是因为爱,所以甘心,为了一个人卑微到尘埃里,却甘之如饴从尘埃中开出花来。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可能男人们都有“后宫佳丽三千”的念想,仅有红玫瑰与白玫瑰,又怎会满足。
也许是《私语》里“我记得每天早上女佣把我抱到她床上去,是铜床,我爬在方格子青棉被上,跟着她不知所云地背唐诗。她才醒过来总是不甚快乐的,和我玩了许久方才高兴起来。”在她的记忆里,一直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去爱着她的母亲,她也从未责怪过她的母亲。
Chapter .3
用苏东坡的诗词描述,她就是高处不胜寒。
真正能读懂她的人很少,就像我说“蝉惊扰了花的梦呓”,而你却说:风来了。”
她是民国才女。
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张穿着艳丽旗袍,抬起下颚的黑白照片,眼神总是冷静又不屑,孤芳又自赏。
你看到的只是表面,却不懂她一生的不寻常。
她从小就超乎年龄的才智,三岁会背唐诗,七岁时懂写小说,八岁她要梳爱司头,十岁她要穿高跟鞋,十六岁她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她是很会穿衣服的女子,即便是大红配大绿。她赚的第一笔稿费买了一只口红。她说自己的生命如同内部爬满虱子的华丽袍子。家族的没落,灰色的童年以及父母离异带给她的敏锐的洞察力促使她写出来的文字总是别具一格。
Chapter .4
人生总是逢场作戏,没有特定安排好的情节,没有特定安排好应该出现的人,随时都要准备面对命运的捉弄,不动声色的对抗着。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无坚不摧啊,还不是因为坚强久了。
世间曾有张爱玲,世间唯有张爱玲,世间再无张爱玲。
后来,喜欢变成一种习惯,去书店会去看她的文字,会买她的书。
你是我青春里为数不多的光芒,被你的光芒温暖了眼睛。
你和空气皆重要,二者缺一都足以让我无法呼吸。
从此,晓露痴缠,星月为凭,所有的心事旖旎,所有的呢喃软语,都,只为了你。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