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整整十年了,距离上一次行走在这条林间小道上已经过去了十年。十年的时光,有了太多太多的变化,昔日尘土飞扬的黄石路变成了整洁宽敞的水泥路,路边的小树苗也长成了枝繁叶茂的大树,徐茜试图从这些陌生的细微处找回熟悉的青春记忆以及记忆里的那位白衣少年。
一、
那天,徐茜回家有点晚了,步行路过这条小道时,依稀听到了阵阵虚弱的猫叫声。循声走去,发现草丛里有一窝巴掌大的狸花猫,一共有三只,毛发都很干净,看情况像是刚被遗弃。乡下地方,最不缺的就是这种狸花猫,不值钱,所以被遗弃的也很多。
徐茜从小便特别喜欢猫,看着眼前这三只娇柔的小可爱,内心都快萌化。她想把小猫带回家,但瞬间想起了上次带回家的那只小猫。小猫刚带回家,被妈妈看见后立刻臭骂了她一顿,“家里养你们三姐弟都快养不起了,你还养猫?狗来富猫来穷,你还嫌我们家不够穷是吗?”当天晚上小猫便被妈妈不知道扔去哪里了,徐茜虽心疼却也无力反抗。
唉,怎么办呢?带回家肯定是行不通的,但如果放任它们不管,徐茜又有点于心不忍。正在纠结郁闷时,耳边突然传来了一个好听的声音,“唉,这群小猫挺可爱的。”徐茜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啊,竟然是班长陈智彬。
说起陈智彬,那也算是学校里比较风云的人物,虽然刚上初一,却备受关注,因为他不仅成绩好,长得也特别阳光帅气,性格爽朗,是老师的宠儿,同学们敬重的好班长。与他相反,徐茜是班里的小透明,成绩中等,相貌中等,性格温和,不吵不闹,老师表扬或批评都没她份,同学们也不太记得有她这号人物,换而言之就是没有存在感。
“你要带它们回家吗?”陈智彬伸手逗了逗小猫后,问道。
“不,不带的,”徐茜觉得特别愧疚,小声补充了一句,“我妈不让养。”
“那正好,我本来还准备买一只,现在有现成的了,我把它们带回家吧。你先帮我看着,我去找个袋子。”说完,陈智彬便跨上停在旁边的自行车,立刻踩的飞快,没过一会儿就消失在路的拐角。
5分钟左右,陈智彬带着一个纸箱和一个大胶袋回来了。
把小猫都顺利装好,挂在自行车把手位置后,陈智彬对着她挥挥手,便消失在夕阳的余光中。
这是徐茜和陈智彬的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真的有人不仅成绩好,长得帅,心地还特别的善良。
那天以后,徐茜的目光便时不时地投射到陈智彬身上,虽然他们之间并没有太多的交集,但她知道,陈智彬参加数学竞赛拿了一等奖,代表学校去参加篮球比赛,很多女生偷偷给他写情书等等。
转眼到了初三,学校重新分班,陈智彬成绩优异,毫无疑义地进了唯一的一个重点班,依然是班级里最闪耀的那颗星。而徐茜成绩平平,只能在普通班呆着,偶尔从同学口中听到关于他的只言片语。
最后一次见到陈智彬是在什么时候,徐茜认真地想了想。是那天市领导前来考察听课,他在老师的安排下穿着一身白衬衫西装裤,阳光干净、温文尔雅,擦身而过时,让徐茜忍不住心跳加速。
许多年后,徐茜认识了一个名词,白衣少年。她想,这个名词套在他身上最合适不过了。只可惜那次擦身而过后,两人在偌大的校园里便没有再次相遇。
初中毕业后,徐茜在家人的安排下出国打工了。虽然她也想读书,但是家里的条件不允许。父亲早逝,母亲独自打工抚养他们三姐弟,妹妹和弟弟还小,作为长女的她,必须要为家里分忧。那时刚好有亲戚从巴拿马回来,说叫她过去帮忙。母亲答应了。
这一去便是十年,物是人非,要不是去年成功落户巴拿马,她也不敢回来过年。
二、
听说她回来了,同村的发小徐晓云很快便找上门来了。徐晓云和十年前相比,变化不大,依然是那张圆圆的笑脸,笑起来特别的有感染力。只是毕竟是两个孩子的妈,身材稍稍有点走样。
徐晓云刚走近,便浮夸地说道,“天,你变化也太大了吧,我简直都不敢认你了!变成大美女了!”然后,拉着她左看右看,还转了几圈。
徐茜没有否认。她发育比较慢,去到国外后才开始长身高。因为工作劳累,原先的微胖身材慢慢清减,近几年体重稳定在90斤左右。对于她165cm的身高来说,这个体重确实有点偏瘦,甚至是营养不良了。但是,却异常地符合中国人的审美。
徐茜和徐晓云絮絮叨叨地聊了一下午,意犹未尽的晓云被家里的一通电话疾呼回去,只得匆匆结束这场短暂的相聚。临走前,晓云告诉她,“年初七有初中同学聚会,到时候一起去哦”
“是初一初二的,还是初三的?”徐茜问道。虽然她和徐晓云是初中三年的同班同学,但初三还是把绝大多数的初一初二同学都打乱了。
“初一初二的呢,这么久不见,估计好多同学你都不认得了,记得提前翻翻相册哦。”说完,徐晓云笑着扬扬手,便开着她的小电动离开了。
回到家后,徐茜翻出了尘封已久的相册,看着相册里一张张记忆模糊的笑脸,有点感概和怅然。十年了,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呢,还是不是记忆中的那般阳光干净。徐茜没有跟任何人说过陈智彬的事情,也没有去刻意打听。到了国外后,和朋友的联系不多,只依稀听说他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后来还考上了南方医科大学。
想必他现在已经是一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了吧。徐茜暗想。
她莫名地期待这次的同学聚会。
三、
命运真是个残忍的东西,喜欢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你看。
徐茜无法相信,眼前这位体态肥胖,说话大声粗俗,烟酒不离身的男人,竟然是当年那个温文尔雅的白衣少年陈智彬。他不该是这样的呀,不仅没有半点医生的气质,未满30岁便呈现出中年男人的富态,徐茜怎么也无法理解,到底年岁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
作为班中小透明的她,没什么人打扰。所以,徐茜独自坐在K房角落里,静静地看着陈智彬和班里的男生大声地说话,喝下一杯又一杯的啤酒。直到徐晓云过来找她,徐茜才怅然若失地和周围的同学客套寒暄起来。
离开KTV后,徐茜忍不住问徐晓云,“班长现在在做什么,怎么变成这样子了?”
徐晓云喝得有点微醺,思考了片刻后,缓缓地回答道,“卖猪肉啊,新市场左边进去第二家猪肉档就是他开的呀。”
“怎么可能?他不是考上了医科大学的吗?”徐茜大吃一惊,表示难以置信。
“唉,他也是可怜的,上大学的第二年,他爸妈就出了车祸,他醉酒开着小车撞上了一辆宝马,他妈当场就没了,他爸也搞得半身瘫痪。因为是全责,所以也没得半分赔偿,还欠下了一屁股的债。”徐晓云语气中带着无法掩饰的同情,“他的几个姐姐都已经出嫁了,嫁得也不是特别有钱。没办法,他只能退学回家照顾他爸,顺便继承了那个猪肉档。要不是前年他们村征地,赔了几百万,他还在打光棍,娶不上老婆呢。”
后来,徐晓云还说了些什么,她都记不住了,只有止不住的心疼。
躺在床上,徐茜辗转反侧,拼命回想过去。她依稀记得,陈智彬是家里的幺子,父母生了3个姐姐后才终于有了他。所以,他从小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按照母亲宠家里弟弟的模式,想必在拿起那把杀猪刀之前,他甚至连碗筷都没有碰过吧。
她无法想象,一个曾经倍受宠爱、各方面都那般优秀的男孩,如何在一夜之间跌落尘埃,骤然成长为大人,独自承担起家破人亡、负债累累的局面。内心经受了多少的煎熬,才下定了决心,从心爱的医科大学退学回家,成为一个粗鲁的屠夫。
四、
后来,徐茜还是忍不住到市场看了一眼陈智彬。
看着记忆中的白衣少年,在猪肉档前谈笑风生,完全融入市场的环境中,徐茜百感交集,甚至不敢前去打扰。
是谁杀死了记忆中的那个白衣少年。是命运弄人,或是天意如此?徐茜找不到答案。每个人都有他的境遇,过好每一天,便是对自己最好的交待。
正如她母亲,含辛茹苦带大3个孩子,现在终于可以享清福了。又如她,在国外打拼多年,终于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餐厅,当上了老板娘。
再见了,我的青春;再见了,我的白衣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