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个孩子那样活着就很好(一)

凌晨三点,灯光还是昏黄。小米的自动调节灯,使得工作变得了那么的有气氛。一窗外,一阵小凉风过后,趴在办公桌睡桌的我从梦中惊醒。多么熟悉的夜晚,等着我的,还有干不完的工作,还有许多担心不尽的问题。单身,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面对所有的一切。你的家人,你的事业,还有你的将来。

这个时候,我喜欢走出走廊看看,其实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候,你才会认真思考你的将来。也似乎这个时候,所有的嘈杂,不会再打扰到你——当然,除了天空的一朵朵遮住了月亮的黑云。听说小米九的手机可以照个大月亮,新款的华为也能照个银河系了,但是我才花二手价钱买的苹果七,面对大月亮,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小白光。所以,我应该怎么才能抒发现在的感觉呢?

于是,我走回了房间,倒了杯小热茶。就这样,呆在电脑的面前。公醬号啊,微淘啊,上架啊,那一些些应该怎么办啊?真的头都大了,仍旧没有半点的头绪。我打开了朋友圈,晶姑又从家里跑上了广州,人来人往的图片真的吸引人。多羡慕,她们总是能够无忧无虑想干嘛就干嘛,所走就走呢。

想想,广州,也是差不多十二年多的事情了。大学毕业以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去了。想不到,曾经匆匆少年,一回到家,便再也没有了回去的借口。就这样拜别,那懵懂的少年么?


回忆中....


  大城市的路上,最害怕便是迷路,有时候你恍惚忘记要去的地方,看着车来车往,你会不由自主地扎进地铁里或者公巴了。只是常识告诉我越多人的地方,越狭隘的地方,安全感应该是越弱的,你总是盯着自己的钱包,自己的手机。有种彷徨,也许是被失窃以后,你不知道打那一个电话来求助。而熟悉又是安全的,当你去到了你熟悉的站点,就能闭着眼回家。十年前的广州,还没有《歌手》,所以也未曾听过《十点半的地铁》,这个老天因为我错过的歌而损失那年应该有的某些情绪。

 那个时候,我喜欢看着车窗路过的店铺和高架桥,广州街道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新鲜的,但是作为一个死穷鬼,一切都是陌生的。忽然意识到,广州的三年,也真的是匆匆路过,没有对什么地方,特别有着什么记忆。耳机上响起的已经是熟悉到烂的曲调,beyond,twins...怎么算都是粤语多一点。去广州三年了,广州话都没有学到半句,但是听的歌倒不少,真是尬尴。歌曲总能带你回到了过去的某种情景。我听不到外面喧嚣的世界,只独享着在车厢里小小的安宁。这一份安宁,是我大专三年,面对未知未来依旧坚强的理由,如果没有节奏上的安慰,真的不知当时能不能熬得下来。

  还在读书的时候,很多人都对我说上下九,是满布商机的地方。对我来说,更渴望在哪里找到大大小小的项目。但是结果是你发觉你根本没有办法容纳进去。而上下九,最终和其他人无疑,就是一个逛街过过小日子的地方。其实,坐车的时候,还是挺喜欢那边四周的。

一个刹车,车在站点上面停了下来。

冲上汽车的是那个娇小的身影,然后便是大口的喘气,一言不发,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能感受到她追上汽车时的喜悦。平静的车厢因为各自从不交流,依旧透露着尴尬,那小身影稍稍歇了一阵,才从容跑去刷了卡。她从车头看了一下,似乎找寻的是否还有位置,只是,早已经是满员~

她熟练地将羊城通插在了后面的短热裤的后袋,也抽出了一台屏幕超大的手机,低头地玩着。

我早已经忘缺了歌的天空,零碎的思绪,就这样被她所打碎。是的,那双蓝色的鸭仔拖,异常刺眼,在这个大城市里,遇见的鸭仔拖,无疑便是他乡遇着老乡了。

我们大吴川,除了够响炮的朵“建筑之乡”(工头多,所以特别有钱。)以外,“拖鞋之乡”也是够厉害的。那年从其他人的资料上面才知道,全国百分之八九十的拖鞋,都是来源于吴川的博铺。而拖鞋,作为我们满满情感的一支,便是一双蓝蓝色的人字拖,因为拖鞋上面有鸭子的图标,我们就叫它鸭仔拖。其实鸭仔拖的质量真的不怎么样,拖鞋的人字边容易脱开,底还极度不防滑。更加不雅的是,我们因为自小接触拖鞋,所以出街也是穿上这么一双。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拖鞋去到外面的世界是极度无礼的,但是即使吴川有钱的人,也常常这样的打扮,反正就是一副对世界没有所谓的样子。幸好,这样的状况因为我们越来越进步也开始改变了。

我看到了鸭仔拖,然后才认真地看着她的打扮。一把长头发,丝毫没有遮掩耳朵上一闪一闪的。她看完了手机,拉拉了衫尾,似乎又对刚刚冲上车有了些懊恼。我从背包里拿出了今日才泡的立顿红茶,喝上这么一小口,特别惬意。现在想想也是奇怪,那个时候才二十出头,就过上了中老年的生活。怎么会出街自带水壶和茶的呢?

 她忽然说:“你也是吴川的吧!”这使我感到有点措手不及。当时虽然读的是市场营销,我不但销售不过关,甚至连普通人际交往都感觉有些问题。(长大以后,才知道这是内向人格。)

 她从裤袋又抽出了张纸巾,擦了一下额头的汗,说着“盯着鸭仔拖的看的人,十有九都是吴川的~”接着,她又把纸巾揣成团。“鸭仔拖是我姐带上来给我的,其实出来广州的时候,我也信那些出街不能穿拖鞋的鬼话,只是后来才发觉,没有钱去哪里都是被看不起的,干嘛要对这个看钱的世界,却约束着自己。”

 “也对”我艰难地搭讪了这么两个字。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小小的女子还要有这种心态。

 她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耳朵的耳钉,“好在还在!有好几次追车的时候,小心弄丢了。唉,想想再去买也件麻烦的事,来了好几年,广州话没有长进。沟通困难症啊”她的眼神很亮,好好看~

“我居然也是...”我生硬地答着,头脑一片空白~

“什么,你也丢了耳钉?”她一脸坦诚地看了看“讲笑啦,看你穿的这么土就知道了,其实我前男友也是这样的人的,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车忽然转了个急弯,害得我差点连杯子都摔了~只是看起来她可是有练过的,转弯处变不惊。“有些人,只要说几句话就会觉得认识很久了,当年也是这个站,他也是看着我穿鸭仔拖,然后和我认识的,后来我就被他深深吸引,然后深深地爱上了他,只是天意弄人~”

我小心翼翼地探问着:“那他呢?”

  “就好似讲到真的想知道一样~”她思考都不用思考鄙视地鳖了我一下。我当时也是醉了~是喔,陌生人,我似乎问的真的有点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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