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的北京,柏油路还不多,水泥地上飞驰的一般都不是小轿车,大批大批的自行车像一群群归巢的鸽子,也不知道都飞到哪里去。
我坐在李孟父亲的小轿车上,浑身像被捆住了一样,不知所措又大汗淋漓。杨树一路在倒退,我皱着眉看着前面宽敞的大马路旁建筑物醒目的大字:北京人民医院。
我叫王一,北京舞蹈学院分院的一名普普通通的学员。李孟是我的同班同学。我们是92年第一批招进的男生舞蹈班。我俩都是老师眼中的尖子生,班级的领舞。
这一年,我们十三岁。
李孟在这一次的集体舞排练后空翻摔伤了腿,看着他痛苦的样子,我的心揪的像我摔断腿一样,一把背起他就上了他父亲的小轿车。
李孟的小腿骨折了,医生说不需要做手术,只需要石膏固定静养三个月,我长舒了一口气,心跳总算平静下来。
但我又开始担心起来,年初就是本学期汇报表演了。我俩作为领舞都排练了三个月了,突然换角影响肯定很大,他又是那么固执的一个人……
“干嘛哭丧个脸?”我转头看他饶有兴趣地歪头看着我。“断了个腿而已,几天之后又是一条好汉!”说着他啪啪拍了两下石膏,我忙上去抓住他的手。
"不想好了!老实待着。”
他看着我的眼睛,我们凑得那么近。突然他反过来抓住我的手,十指交叉,盯着我们相交的手嘴角一弯。
“你干嘛……”我忙抽回我的手,脸不受控制的红了。
“哈哈哈,我只是在想如果思琴能在这每天陪我就好了。”
我别扭的别过头去,不去看他的傻笑。
我也不知道在别扭什么。思琴是隔壁女生舞蹈一班的班花,是班里大多数男生的梦中情人。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小城镇,当地人没什么文化,以种田为主。镇上唯一的小卖部有一台黑白电视。不带颜色的大方块装满了我对外面世界的渴望。每天放学第一件事就是飞速骑着二八车,到小卖部看新闻联播,这对我来说既可贵又神圣。那天,放学晚了我心急如焚老远就听见小卖部里传来了一阵优美的让人一震的音乐,我扔下车钻进屋里一看,是一个男人在跳舞!他身材健硕穿着像姐姐故事书里王子的衣服,一束追光打在他挺直的背上,他优雅又迷人地拥着公主一样的白天鹅让我看的出神……
“本月19岁马林斯基首席Yulia Makhalina 《天鹅湖》首演在京举行……北京舞蹈学院教授及全体学生组织去观看……”
我回过神来。看着面前明亮宽敞的练功房,悉心教导和互相帮助的同学们我知道我选对了人生的道路。每天下课后我都会坐一小时公交车去医院看李孟。每次路过卖水果的摊位都想给他买点什么,可是兜里除了坐车回去的两块钱一点富裕也没有。
我知道他可能也不需要。每次去他的屋里都堆满了来看望他的人送的水果礼品。他家里的人脉广,舞蹈世家,甚至后来听说有舞蹈界有名的人看望过了他。
我一进门,两手插着兜,有点羞涩的开口叫他母亲:阿姨。然后阿姨就会出去忙别的,让我俩聊。我会告诉他今天上课的课程和排练的进度还有同学老师们的关心。他听到都会很开心,我想让他知道大家都在关心他。
“一哥,过来,来。”他看着我突然严肃的说道,招招手叫我走近点。我凑过去,看他紧张兮兮地问,“一哥,思琴今天怎么样了?她的感冒好了吗?”
我不由地皱皱眉,他立马哭丧地说:“还没好啊……”
“好了,好了,她今天在办公室还跟老师问你呢,被我听到了……”我低着头说。
“是吗?思琴真是个好姑娘!”我看到他眉眼都在笑,开心地包了一个香蕉送进嘴里,“一哥,你也吃。好多呢。”
我看着他开心的样子直发愣,慢慢一个念头浮上脑海,吴思琴要是来看他他一定更开心吧……我得让吴思琴来看他。
来北京三个月了,我实在是习惯不了北方阴冷干燥的冬天。一阵呼啸的北方吹来,我赶紧又裹了裹冬天唯一的这身棉袄,这风像刀,吹得我的脸像是一张风干的腊肉,我使劲搓搓,让它显得尽量光滑一点。
舞蹈学院是寄宿制,周五是学生们可以回家的日子,北京的孩子早早就收拾好了书包等着学校大门敞开的这一天。我站在学校门口当然不是为了回家,而是只有这时候我才敢接近一个女生,隔壁班的班花,吴思琴。
一个粉红色羽绒服扎着高马尾辫的女生远远地走入我的视线,中等个头,眼睛很大,双眼皮,皮肤很白,可能是冷脸上粉扑扑的,挽着一个女孩有说有笑的,一笑嘴角有两个坑。我开始在心里默念准备了一礼拜的词,来学校三个月还从来没跟女孩说过一句话心里很没底气。
眼瞅着她就走到我跟前了,我心里着急,“你……”
可能是我声音太小了,她一侧头跟女孩说话就没停下来。
我有点气馁,在心里骂自己,就暗暗地跟了下去。在拐角处,她和女孩分开了,走到对面车站等车。我忙也跑到车站。
站在她身后,我感觉手无足措,她乌黑的头发很长,一甩头一阵香味扑向我。我挪到她身侧,眼睛斜斜看她,她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像蝴蝶,我鼓足勇气想跟她搭话,不巧车来了,我一拍脑袋就跟着上了车。
北京那么大,我却只去过学校周边不超过五百米的地方。车兜兜转转行驶在北京暮色的不知名的街道上,银杏早就掉光只留下光秃秃地树枝,远处的太阳像鸭蛋黄一样浮在不知名的山间。
吴思琴侧头看着窗外的街景不知在思考什么,她好像正吸取着为数不多的阳光在我眼前像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我盯着她,却感觉自己像一个思想上的变态,跟着人家一路却一整句话都说不出来。
我回过神来她正起身下车,我跳下车才发现这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街道,站牌上写的白纸坊桥东。我攥了攥口袋里唯一的两块钱,我开始有点懊恼和害怕,天快黑了,我楞在原地无所适从,不知道该不该跟上去。
突然,背后有一只手拍了拍我肩膀。我猛地转身对上一张似怒非怒的脸。
吴思琴的大眼睛称着背后的夕阳分外明亮,撅起的嘴红得像刚成熟的樱桃。
“王一,怎么不追了?”
“我……”我皱紧眉头。“你别误会,我不是故意跟着你的……我……”我猛地捂住嘴巴。
她突然笑了,牙齿洁白,眼睛弯弯的,脸蛋像身后粉红的晚霞,“真傻,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我只是想这周末你有空的话可以去医院看看李孟吗?哦,男舞蹈班的李孟排练时候小腿骨折了在北京人民医院静养呢…他…他希望你能…有空看看他……”13岁的我当然知道有一些同学已经开始交男女朋友了,怕他误会我急的红了脸,“你别误会,就是只是作为同学去看看他……”说完我低着头看自己的脚尖,不敢看她的眼睛。
“好。”什么?我抬头看见她红红的脸蛋上两个酒窝,“明天你也去吗?”
我使劲点头生怕她反悔。
她抿嘴笑笑突然转身跑开了,一边跑一边回头喊:“那明天下午两点人民医院门口见!不见不散!”我看着女孩的马尾辫一甩一甩的,粉红的羽绒服要融入逐渐变紫红的晚霞里,好像吴思琴就住在晚霞里一样。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叫王一的?”我猛地大喊,她已经跑远了并没有听见我的声音。
我搓了搓脸,咧着嘴笑了,手一揣往回去的车站走去。
第二天下午一点半,我就坐公共到了人民医院门口。这医院修得气派,人来人往,热闹得像打仗一样。可是我觉得这不是什么好地方,我不喜欢这里。
北京冬日午后的阳光是温暖的,洒在眼皮上明晃晃地让人想打瞌睡。
一辆黑色的小轿车驶来,停在了不远处。车上下来的正是吴思琴,她还穿着粉色羽绒服只不过披散着头发,抱着一个精美的果篮。我歪头想最近女生最流行披散头发了。
“你好,吴思琴同学。”我灿灿地打了声招呼。
她看见我捂嘴笑,长发像瀑布一样倾斜下来。“这是送给李孟的,你拿着吧。”
我接过来,就带她往医院走。
一进门,阿姨在看报纸,看见我俩脸上堆满了笑容:“王一,你看你,每天都来看李孟我们很高兴了,还拿什么水果啊。”
我刚解释:“阿姨,不……”吴思琴立马笑着大声说:“阿姨,我是吴思琴,代表女生班来看李孟了。”
“好。李孟有你们这样的朋友真好。你们玩吧,阿姨下楼溜达溜达,坐一上午了。”
这我才看见半躺在床上的小伙,丹凤眼此刻闪着光,他一改往常的咋咋呼呼,安安静静的脸微红的笑着:“思琴,一哥,你们来啦。来,坐。”
“思琴,你来看我了,真好。这么远路上累了吧……”
我看吴思琴抿嘴低头笑着,突然觉得自己挺多余的,找了个上厕所的借口就往医院外走。
我和你之间,像是一颗不小心洒进路边的种子,没有肥沃的土壤,没有悉心的浇灌,还是在某次不经意间发了芽。
在你星光璀璨的背后,也许从没发现我默默的注视。我好像真的也不希望得到你的回报。只是希望在你飞累的时候想起还有我这一处可以落脚。
也许我也曾奢望得到过什么,那也只是梦里的共舞吧。在四下无人的黑夜,只有星光为伴,还有你明亮如初的眼睛。我只想牵起你的手,和你跳一曲只属于我们的舞蹈。
哪怕只有三分钟,我想也是我这辈子,最浪漫的奢望。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