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是猫》上篇

《我是猫》是日本著名作家夏目漱石的处女作,也是夏目漱石的成名作。这本书发表于1905年,是日本文学史上不朽的文学作品。

这部作品是以一位穷老师家的猫的视眼来观察人类的心理,这是一只聪明、有见识、有正义感的猫,还具有文人气质的猫,但它到致死也不会捕捉老鼠。

该篇内容,暂时只会包含这本书前面三章的故事情节,整本书一共七章。这本书需要慢慢的阅读,前三章里面大都是一些生活琐事,又涉及朋友交往,家庭小事。以及我这只初来炸到的猫怎么一点点的融入到这个生活环境的。另外文章中的名字,我觉得是真的不好记忆,除了猫之外,这里还是手动收录一下,文章中设计的人物名称:
主人穷教师苦沙弥,他的朋友迷亭、寒月、东风、独仙等人,邻家金田小姐,金田夫妇,小资本家铃木籐十郎。车夫。猫的朋友,花子小姐。

如果说何时和这本书结缘的,我想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是在初中的时候,有一天语文老师,很精彩的给我们说了一个书中的故事,刚好又应对一句歇后语:猫儿抓糍粑——脱不了爪爪(zhaozhao,拼音读三声)。应该是印象深刻的,不然这十三年过去,依旧能回想起来。

故事片段如下:

我虽说是猫,却并不挑食,不管什么,能填饱肚子就行。因此,如今想吃年糕,绝非贪馋(chán)的结果,而是从“能吃便吃”的观点出发。我思忖(cǔn),主人也许会有吃剩的年糕放在厨房里,于是,便向厨房走去。

粘在碗底的还是早晨见过的那块年糕。坦率地说,年糕这玩艺儿,我至今还未曾粘过牙哩(li)。展眼一瞧,好像又香又}(shèn)人。我搭上前爪,将粘在表面的菜叶挠下来。一瞧,爪子上沾了一层年糕的外皮,黏(nián)乎乎的;一闻,就像把锅里的饭装进饭桶里时所散发的香气。我向四周扫了一眼,吃呢,还是不吃?不知是走运,还是倒霉(méi),连个人影都看不见。女仆在门外踢毽(jiàn)子,小孩儿在里屋唱着歌。若想吃,趁此刻,如果坐失良机,只好胡混光阴,直到明年也不知道年糕是什么滋味。刹那间,我虽说是猫,倒也悟出一条真理:“难得的机缘,会使所有的动物敢于干出他们并非情愿的事来。”

其实,我并不那么想吃年糕。相反,越是仔细看它在碗底里的丑样,越觉得}人。这时,假如女仆拉开厨房门,或是听见屋里孩子们的脚步声向这边走来,我就会毫不吝(lìn)惜地放弃那只碗,而且直到明年,再也不想那年糕的事了。然而,一个人也没来。不管怎么迟疑、徘徊(páihuái),也仍然不见一个人影。这时,心里在催促自己:“还不快吃!”

我一边盯住碗底一边想:假如有人来才好呢!可是,终于没人来,也就终于非吃年糕不可了。于是,我将全身重量压向碗底,把年糕的一角叼住一寸多长。使出这么大的'力气叼住,按理说,差不多的东西都会被咬断的。然而,我大吃一惊。当我以为已经咬断而将要拔出牙齿时,却怎么也拔不动。本想再咬一下,可牙齿又动弹不得。当我意识到这年糕原来是个妖怪时,已经迟了。宛(wǎn)如陷进泥沼的人越是急着要拔出脚来,却越陷得深;越咬,嘴却越不中用,牙齿一动不动了。那东西倒是很有嚼头,但却对它奈何不得。正烦躁之时,我忽地又悟到了第二条真理:“所有的动物,都能直觉地预测吉凶祸福。”

真理已经发现了两条,但因年糕粘住牙,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牙被年糕牢牢地钳(qián)住,就像被拔掉了似的疼。若不快些咬断它逃跑,女仆可就要来了。孩子们的歌声已停,一定是朝厨房奔来。烦躁已极,便将尾巴摇了几圈儿,却不见任何功效。将耳朵竖起再垂下,仍是没用。想来,耳朵和尾巴都与年糕无关,摇尾竖耳,也都枉然,所以干脆作罢。急中生智,只好借助前爪之力拂掉年糕。我先抬起右爪,在嘴巴周围来回摩挲[māsā],可这并不是靠摩挲就能除掉的。接着抬起左爪,以口为中心画了个圆圈儿。单靠如此咒语,还是摆脱不掉妖怪。心想:最重要的是忍耐,便左右爪交替着伸缩。然而,牙齿依然嵌在年糕里。唉,这太麻烦,干脆双爪一齐来吧!谁知这下,破天荒第一次,两只脚竟然直立起来。我都觉得我已经不是猫了。

可是,到了这种地步,是不是猫,又有何干?无论如何,不把年糕这个妖怪打倒,决不罢休,便大鼓干劲儿,两爪在妖怪的脸上胡抓乱挠。由于前爪用力过猛,常常失重,险些跌倒。必须用后爪调整姿势,又不能总站在一个地方,只得在厨房里到处转着圈儿跑。跑着,转着,第三条真理又蓦(mò)地闪现在心头:“临危之际,平时做不到的事这时也能做到。”

正在与年糕妖怪决战时,忽听有脚步声,好像有人走来。这当儿有人来,那还了得!我跳得更高,在厨房里绕着圈儿跑。脚步声逐渐近了。啊,遗憾(hàn),终于被女孩儿发现,她高声喊:“哎哟,小猫吃年糕,在跳舞哇!”第一个听见这话的是女仆。她扔下毽子,叫了一声“哎哟”,便从厨房门跑了进来。女主人穿着绉(zhòu)绸和服,说:“哟,这个该死的猫!”男主人也从书房走出,喝道:“混帐东西!”只有小家伙们喊叫:“好玩儿啊,好玩儿!”接着像一声令下似的,齐声咯(gē)咯地笑了起来。我恼火、痛苦,可又不能停止蹦蹦跳跳。这回领教了。总算大家都不再笑,可是,就怪那个五岁的小女孩儿说什么:“妈呀,这猫也太不成体统了。”于是,又掀了一阵笑声。

我大抵也算见识过人类缺乏同情心的各种行径,但从来没有像此时此刻这样恨在心头。我只好哑口无言,直到演完一场四条腿爬和翻白眼的丑剧。

如果说鼻毛也能让人不感到恶心,那么可以读读作者是怎么摆弄自己的鼻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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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知道一个女人是如何的喋喋不休,并还特别的霸道,那么下面这段简短的对话,可以窥见一二:

大约是长吉挂断了电话,压根儿听不见回音。小姐发起脾气来,把电话铃按得丁当作响,脚下又惊动了哈巴狗,突然汪汪地叫起来,咱家明白,这可大意不得,便嗖地窜出走廊,钻到地板下边。

这当儿,走廊上传出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和开门声。是谁呢?仔细一听,来人说:

“小姐!老爷和太太有请。”好像是丫环的声音。

“不知道!”小姐给丫环吃了第一颗枪子儿。

“老爷和太太说有点事,叫我来请小姐去。”

“讨厌!不是说过,我不知道吗?”丫环又吃了第二颗枪子儿。

“听说是关于水岛寒月有点事……”丫环一机灵,想使小姐消消气。

“什么寒月、冷月的,烦死人啦。那张脸,像个窝囊废发傻似的。”这第三颗枪子儿,竟给还没出门的可怜的寒月兄消受了。

“哎哟!你什么工夫梳起西式发型?”

“今天。”丫环松了口气,尽可能简明地回小姐的话。

“真狂!一个臭丫头!”又从另一个角度给丫环吃了第四颗枪子儿。

“并且,你还带上了新衬领?”

“是的。前些天小姐赏给了我,可是,我觉得太漂亮,不好意思戴,就放在箱子里。因为旧衬领全都穿脏,我这才找出来换上。”

“我什么时候给过你那个衬领?”

“今年正月,您去‘白木屋’商号买来的,是茶绿色,还印着角力的图案。您说‘嫌它太素气,送给你吧!’就是那条衬领。”

“唉哟,烦人!你戴,太合身,恨死人啦!”

“不敢当!”

“不是夸你,是恨你呀!”

“是的。”

“那么合身的东西,为什么不吱一声就收下?”

“咦?”

“你用,那么合适;我用,也不至于出洋相吧!”

“肯定合适。”

“明明知道我用合适,你为什么不声不响地收下,而且悄悄地戴上?坏!”

子弹一连串地扫射。

刚才,咱家正在静观局势发展之时,老爷却从对面屋里大声呼喊小姐:

“富子!富子!”

小姐不得已,应了一声,便走出电话室。

比咱家大一丁点儿的哈巴狗,眼睛跟嘴都挤在脸心。它也跟着咱家出去。咱家照例蹑手蹑脚,又从厨房窜到大街,匆匆回到主人家。这次探险,初步获得一百二十分的成功

当商人当起了说客,它又会是怎么一副面具呢?可以读读下面的对话:

“哈哈……当教师的可真逍遥自在。我也当个教师就好了。”

“你当当看吧,不出三天就会厌烦的。”

“是吗?不是说,高尚、快活、清闲,爱学什么就学什么吗?这不是很好吗?当个实业家也不坏,但是,如我者流就吃不开。若当,非当个大个的不可。当个小的,不得不到处进行无聊的逢迎,或是接过并非情愿的酒杯。”

“我从在校时期就非常讨厌实业家。只要给钱,他们什么事都干得出。借用一句古话:‘市井小人嘛’!”主人竟当着实业家的面指桑骂槐。

“是吗?话也不能说得那么绝。有些地方,是有点卑贱。总而言之,如果不下定‘人为财死’的决心,是干不来这一行的。不过,这钱嘛,可不是好惹的。刚才我还在一位实业家那里听说,要想发财,必须实行‘三绝战术’——绝义、绝情、绝廉耻。多有意思!哈哈……”

“是哪个混蛋说的?”

“那不是个混蛋。是个非常精明强干的人,在产业界颇有名气,你不知道?就住在前面那条胡同。”

“是金田?他算什么东西!”

“好大的火气呀!唉,这算得了什么,不过是开个玩笑,打个比方,意思是连这‘三绝’都做不到,就甭想赚钱!像你那么认真分析,可就糟了。”

“‘三绝战术’?开开玩笑也好嘛!可他老婆的鼻子算什么玩艺儿!你既然去过,总该见到过那只鼻子吧。”

“金田太太呀,那可是个非常开通的人哟!

当朋友捉弄朋友的时候,并且还很高明的时候,这件事情本身来说就特别有趣了

主人梦见水彩画的第二天,常来的那位戴金边眼镜的美学家,久别之后,又来造访。他刚一落座,劈头便问:
  “绘画怎么样?”
  主人神色自若地说:“听从您的忠告,正在努力画写生画。的确,一画写生,从前未曾留心的物体形状及其色彩的精微变化,似乎都能辨认得清晰。这令人想到,西方画就因为自古强调写生,才有今日的发展。好一个了不起的安德利亚!”
  他若无其事地说着,只字不提日记里的话,却再一次赞佩安德利亚。
  美学家边笑边搔头:“老实说,我那是胡说八道。”
  “什么?”主人还没有醒悟到他正在受人捉弄。
  “什么?就是你一再推崇的安德利亚的那番话,是我一时胡诌的。不曾想,你竟然那么信以为真。哈哈哈……”
  美学家笑得前仰后合。咱家在檐廊下听了这段对话,不能不设想主人今天的日记又将写些什么。
  这位美学家竟把信口开河捉弄人当成唯一的乐趣。他丝毫不顾及安德利亚事件会给主人的情绪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得意忘形之余,又讲了下述一段故事:
  “噢,常常是几句玩笑人们就当真,这能极大地激发起滑稽的美感,很有意思。不久前我对学生说:尼古拉斯·尼克尔贝①忠告吉本②不要用法语写他毕生的巨著《法国革命》③,要用英文出版。那个学生记忆力又非常好,竟在日本文学讨论会上认真地原原本本复述了我的这一段话,多么滑稽。然而,当时的听众大约一百人,竟然无不凝神倾听。

接下来,还有更逗趣的故事哪。不久前,在一个某某文学家莅席的会议上,谈起了哈里森①的历史小说《塞奥伐洛》,我评论说:‘这部作品是历史小说中的白眉,尤其女主人公临死那一段,写得真是鬼气森森。’坐在我对面的那位‘万事通’先生说:‘是呀!是呀!那一段的确是妙笔生花。’于是,我知道,那位先生和我一样,还未曾读过这篇小说哩!”
  
  ①哈里森:(一八三一——一九二三)英国法学家、文学家、哲学家。

患神经性胃炎的主人瞪大了眼睛问道:“你如此妖言惑众,假如对方真的读过,那可怎么得了?”
  这番感慨仿佛在说:骗人倒也无妨,只是一旦被剥掉画皮,岂不糟糕?
  那位美学家不动声色地说:“咳,到时候一口咬定,是和别的书弄混啦,或是胡扯一通,也就完事嘛!”说着,他哈哈大笑。这位美学家别看戴着一副金边眼镜,但其性情,与车夫家的大黑颇有相似之处。
  主人吸着“日出”牌香烟,喷吐着烟圈,嘴不说心想:“我可没有那么大的胆量。”而美学家那副眼神,似乎在说:“所以嘛,你即使画画,也照例完蛋。”他说:“不过,笑话归笑话。画画的确不是件容易事。据说,达·芬奇①曾经叫他的弟子画寺庙墙上的污痕。真的,假如走进茅房,专心致志地观察漏雨的墙壁,不难画出绝妙的图案画哟!你不妨留点心,画它一幅试试,一定会画出妙趣横生的好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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