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一节 法律推理概述

法律推理是将法律规范与具体事实相结合,推导出裁判结果的法律思维活动。是抽象法律规范和具体裁判结果之间的中间环节,是为判决结果寻求法律正当性支撑的思维过程。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法律推理以获取正当性为目的

推理的基本目的是为法律适用寻求正当性依据,包括法律层面的正当性,也包括社会层面和道德层面的正当性。因此法律推理既要考虑适用结果的合法性,又要考虑适用结果的合理性。

以是否将某种社会道德价值尺度纳入推理过程中为标准,可以简单分为两类。一种是形式主义推理,即直接引用法律规范得出法律结果,另一种是在引用法律规范的同时,加入某种价值判断。

法律正当性优于道德正当性和社会正当性。道德正当性和社会正当性只有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才能被考虑应用到法律推理中去。完整的形式法律推理可能不是成功的实质法律推理,但成功的实质法律推理必须首先是完整的形式法律推理。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法律推理以法律规范为前提

在法律推理过程中对规范体系不加以怀疑,不等于对所有具体规范的适用都不用加以质疑。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法律规范以理性为基本形式

利用专业理性而非直觉进行判断是法律人的基本职业素养。

一方面,在很多情况下,法律推理的结果与一般人的正义直觉并不完全相同;另一方面,与纯粹的数学推理逻辑不同,法律逻辑允许以价值判断为向导,允许按照社会生活经验进行事实认定。

法律理想绝不排斥生活经验和价值判断,但要求二者与法律适用结果存在明确因果关系,且这种因果关系可以为一般人所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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