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刑法课

本月面授课程是刑法学。为我们授课的是一位喜欢研究国学和思维的老师。老师说他会采用一种新颖的授课方式。

第一天的课程中,老师没有讲解刑法学知识而是给我们不断强调思维训练的重要性。然后讲授了学习的三个层次,分别为书本知识、思维训练以及能力提升。顾名思义,第一个层次便是从书本获取专业知识,我理解的是在知识之中看知识。第二个层次指在书本知识学习之时一并训练了思维,或者说思考问题方向和思路。第三个层次便是在基础的书本知识获取了以及刻意锻炼了思维之后,整体融会贯通,由此及彼、一通百通,从而能力不断提升。在此,老师引入了一个四维学习法的概念和一些数学模型来辅助。同时,老师很强调“三”的运用,例如课程的最后,让我们用三句话来总结学到了什么。一天课程结束,刑法没学,思维仿佛锻炼了。老师告知我们第二天将采用一种新方法来让我们读书、自学再分享。我期待第二天的课程,一方面源于对新方法的好奇,一方面源于回归刑法本身的激动。

第二天的课程,老师介绍了一种天地学习法,引入一个天盘的思维工具(我理解是思维导图变体),然后一边看书一边画图,说一小时内可以看一本书。给我们的训练是,随便找一章,然后用他讲解的方式来阅读,粗读和拆书用三分钟,精读和画图用五分钟,然后请大家进行分享三点。对我而言,粗读勾勒出框架,精读深挖细节,其实这个思维方式与往日里我功利性阅读的方式是一样的。好处在于可以快速掌握核心、把握主旨、突出重点和兴趣点。弱势在于使用范围有限,或者阅读体验感不好。像功利性阅读方式主要是用于考试或者阅读如工具书或者方法论一类的书,那么这种方式可以快速让我找到答案,搭建起知识框架体系。但是,却很难关注到细节,深度不够。而另一种小说、散文、诗集等放松的阅读或者陶冶情操一类的阅读(我称之为享受型阅读),我认为不易采用这种方式,因为会失去许多乐趣,也无法咂摸语言的美感。所以,这种学习法不是全能的。而我更加坚定了,不能迷信书本,也不能迷信权威。

在有一些冲撞和感知之后,我带着迷惑开始第三天的学习了。今天,我们更希望回归刑法本身。上午,老师请五位同学讲解了正当防卫,同学讲解的很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昆山反杀哥案认定正当防卫的各种理由自己法律基础,但不全面。其中涉及学术争论点的,老师也没有讲授,而是不断安利他的天地学习法以及强调同学思维的不同。下午的课程,即使在同学强烈要求之下,老师开始讲授知识点。但是。仍克制不住想要安利思维训练的心。我内心有了一些抵触,我认为老师此时陷入了思维僵化,才用填鸭式的方法来灌输思维训练,而不再围绕刑法学来讲课。此时,我感觉时间和注意力全部被浪费了,十分不值得。我承认思维训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我期待结合刑法来进行。如果在同学讨论之后进行法律方面的总结补充,再进行思维方式方面的点拨,大家应该更容易接受。创新教学固然重要也可贵,但不应该本末倒置。讲授的方法应该具有针对性,安利思维训练方式也应该把握适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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