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为了爱一身傲骨铅洗了尽,卑微到尘埃里。十四年的爱和血癌晚期一腔孤勇一条路走到黑。
再也没有一个贺知书能陪蒋文旭过七年的苦日子,忍受他三年的放荡晚归,再用生命的最后一年爱他进骨子里。那么温柔缱绻,那么坚决勇敢。只有贺知书,来自南方的风,别去经受北方的折磨。
贺知书啊,那个永远都那么温柔的人,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守了无数个冷清的夜晚,要走的时候也只是仰了头,乖乖巧巧的看着蒋文旭,给了他那么紧的一个拥抱。我想小书一定是很失望吧,所以才会离开了那个爱了十四年的男人。
还记得那天下午,17岁的贺知书对着18岁的蒋文旭说:“我希望你能喜欢这本书,顺便…也喜欢我。”那个时候,蒋文旭的眼里全是贺知书。18岁的蒋文旭该有多心疼30岁的贺知书啊。
小书那么喜欢他,最喜欢了,喜欢到有痛自己忍着甚至不敢告诉他,喜欢到那么委屈却要埋在心底不让他发觉,说着一口软软糯糯的江南话,十四年过去还是那个当初软软喊着蒋哥的干净少年,可是当初那个拿着一本书请他也喜欢喜欢自己的少年却早就成了另外一个人。
亲手刻的戒指被弄丢了也无所谓,把对他的好都当成理所应当,把自己的欢喜放在第一位,想着家里红旗不到家外彩旗飘飘,高兴了喊一句小书不高兴恶言恶语几个耳光,觉得他是那个打一棍子给颗甜枣还会对他笑笑的少年。
但其实生活哪里有他想的那么好,小书只是性子温和却不是没脾气,这十四年他肆意挥霍着小书对他的爱,十九天不回家也不给一个电话,知道他生病了问也不问一句,外面的野花野草把他哄地开心大了脾气,却觉得那么温柔的小书根本不需要安慰,
陌生人也会让他注意身体,他却只顾着自己及时享乐,他的身下是那个十四年前他自己追来的干净的身上有茉莉花香的少年,他的嘴里却喊着外面的野花野草,其实有时候彻底击溃一个人的并不是漫长的漠视,有时候一句话就能摧毁一个人的整个世界。
我不知道他要到他们之间隔了多长的鸿沟的时候才能发现:啊,原来我喜欢的一直是那个少年,一直是那个固执的,干净的,身上总是有茉莉花香的,容易脸红的少年,我是那么的爱他,爱他的小,爱他软软的叫自己,可是原来我已经做了那么多把他推得越来越远的事情。
蒋文旭总是认为,无论他做了什么,贺知书都会在家里等他。他曾说过:“这辈子不会辜负一个贺知书。”可到头来还是弄丢了他。我从不怀疑蒋文旭的爱,他可时把贺知书捧在手心里的人,只是没人在他迷路的时候一巴掌打醒他。蒋文旭的心里一直都是有贺知书的,眼里的情深装不了,无非就是生意做大了,厌倦了小书温柔平和的性子。
迟来的深情和补偿比艹都轻贱,当那个一回家就能看到蜷缩在沙发上的人真正不见的时候,蒋文旭才发现他原来一直深爱的小书丢了。原来小书对他来说那么重要,原来他想到小书,眼泪也会控制不住的刷就流下来。
多少个夜晚,蒋文旭一个人躺在那张小书曾经流过泪的床上,想着十七岁那年的贺知书穿着校服冲他伸出手,身后开满了花。恍惚地假装贺知书还在一样。到头来,玩野的蒋文旭还是觉的小书最好,所以他会一直,一直陪贺知书走下去。
从来吵着要走的人,都是在最后弯腰拾掇起碎了一地的瓷碗。而真正想离开的时候,仅仅是挑了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我一直觉得温柔的人就应该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他们是折了翼的天使,为了一个深爱的人跳下天堂,如果他们深爱的人不再爱他们,他们就再也没有了退路——因为他们早已没有了重返天堂的翅膀。
小书一直犹豫着不想去做化疗,除了不想让他知道他病成了这样,但其实就算刻骨铭心的爱意被他挥霍了再多,也还是想在人生的最后时间里,在那个人的心里依旧是最好的模样吧.
人生那么短,他已经没有下一个十四年去陪蒋文旭耗了.
拜托,温柔的人,应该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他明明知道的,知道我最怕疼,却能毫不留情的给我一耳光…那一刻我就知道,他不爱我了…”
“…知书…不要离开我…。”蒋文旭的眼眶红:“你不要走太远,我,我都要追不上你了…”
最后他真的没忍住,双手捂着脸咽哽起来,蒋文旭轻轻呢喃:“…求求你…求求你不要碰…不要碰我的贺知书…”
——《最爱你的那十年》by:无仪宁死
蒋文旭&贺知书
“你所到之处,是我不得不思念的天涯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