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在网上挂了一年多的一盘磁带终于卖出去了。
成交前,买家问能不能拍一段磁带播放的视频。我一听,就知道是个“成熟”的买家。虽然磁带没多少钱,但毕竟是二十多年前的东西,掉粉、粘连是老磁带常有的现象,更别说我还注明了“音像制品,一旦出售,概不退换”。售前沟通清楚,总比有些买家成交前什么都不问东西拿到手后吹毛求疵、任性耍赖要省去很多麻烦。
我回复说可以拍视频,但要先确认一下录音机是否还能用。买家说他车上有车载录音机,他可以开车上门来取,直接就能测试磁带的好坏。
我卖掉的这盘磁带是Backstreet Boys 1997年发行的专辑《Backstreet's Back》。1999年冬天,在海淀图书城昊海楼北边的一家音像店花了12块钱买的。这家音像店的位置,现在是北四环的辅路。这是我买的第一盘欧美流行音乐磁带,打着学英语的名义和我妈要的钱。
最近一次听到后街男孩的歌还是2019年冬天在希腊。那天晚上,我正在雅典的旅馆大厅喝果汁。晚上十点左右,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店员把大厅的电视打开,调成卡拉OK模式。大厅除了我,还有另外一名旅客。店员找到后街男孩的歌,然后把话筒递给我,邀请我一起唱。我说有点累,没应允。于是,我看着两个店员和另外的一个旅客一起欢快地合唱《As Long As You Love Me》。
店员为什么会觉得我会唱后街男孩的歌?这个美国组合走红时,我还不知道什么是“全球化”,还在学校教育的规训下争做二十一世纪的“四有”新人。如果不是她一个小时前刚看过我的护照,我一定会认为她把我当日本人或韩国人了。不管如何,至少在她眼里欧美流行文化的强风吹到了东方的文明古国。要知道,十年前还有外国人问我说你们那有互联网吗?当然,人家也不一定是带着傲慢与偏见,没准他指的是真正的互联网。
第二天中午,买家在约好的时间开车到我们小区取磁带。他开的是一辆二手的铃木浪迪,经过改装的四驱小面包车。仪表盘面板旁边加装了一个带蓝牙的车载录音机,车里放着一些他收的老磁带,有张学友、张惠妹、张信哲、周杰伦……
买家说他小学时从亲戚家听到后街男孩的歌,然后就迷上了。他翻了翻以前的朋友圈给我看,2013年和2015年后街男孩两次来北京开演出会他都去现场怀旧了。
我把磁带给他,他看了看,说保存得真好。磁带放入车载录音机,几秒钟后,第一曲《Everybody》的歌声响起,“Everybody, Rock your body, Backstreet's back alright.”。
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前谷歌数据科学家赛思·斯蒂芬斯-达维多维茨(Seth Stephens-Davidowitz),写过一本畅销书《Everybody Lies》 。
达维多维茨在书中讲了他做过的一个研究。他统计了音乐平台Spotify上某一首歌曲播放次数和收听者年龄的关系。统计时间跨度从1960年到2000年,包含了其间所有Billboard排行榜榜单冠军单曲。
经过统计,达维多维茨发现,每个人最喜欢的歌都是在他们十四岁左右时发行的。统计中男生和女生稍有差别,男生最喜欢的单曲是14岁那年发行的,女生稍早一点,高峰出现在13岁。
从统计中可以看到,20岁之后,你听到的音乐对你的影响不及14岁时的一半。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年龄是指他们喜欢具体的一首歌,而不是歌曲演唱者。
如果一个歌手或乐队的巅峰生涯足够长,并且积累的歌迷足够多。那么可能由于歌迷群体在14岁时听到的歌曲不同,而对这个歌手最喜爱的歌曲会不同。
比如,我身边不少80后的都会喜欢周杰伦的前四张专辑,觉得之后的基本没法听。而95后很多是从《七里香》之后才开始听周杰伦的,不少人会对之前的专辑兴趣寡淡。
又比如,Coldplay我最喜欢的一直是前两张专辑。前几天一个00后和我说,她从《Viva La Vida》才开始听Coldplay,从来都没听过前两张专辑。我和表弟相差六岁,我们同时喜欢很多乐队,但最喜欢的专辑却几乎没有相同的。
那我十四岁时最喜欢听谁的歌呢?
很遗憾,十四岁时我还没开始听流行音乐。作为一个生理和心理都晚熟的人,我和同龄人的青春期几乎只有年龄上是同步的,很多当年流行的东西我接触时都比同龄人晚几年。班里同学在课间竞相传阅《当代歌坛》杂志的时候,我看的是《当代体坛》和《足球报》。
没有跳脱年龄的是,当时我也害怕被孤立。为了和同学尤其是玩儿得来的小伙伴能有点共同的谈资,我决定背一些歌名。为了看上去听的歌多一些,我专挑两个字的歌名背。于是我对张信哲、张惠妹、梁咏琪、王菲等两个字歌名的代表作熟稔于心,尽管一句都唱不出来。
兴趣这东西,强迫不了。机缘不到,再叫芝麻门也不开。
到了高中,开始叛逆了。越是同龄人喜欢的东西,我越没兴趣,也不会再在乎会不会被同学孤立。倒是我爸挺担心我太“独”,还给我买了一张《流星花园》电视剧原声CD。
回到达维多维茨的研究,全世界流行音乐、偶像组合的目标受众都高度的一致,就是针对14-20岁的青少年。极力地讨好这个缺乏抵抗力且消费欲望强烈的群体,才能获得丰厚的回报。
每一代人都觉得自己青少年时期听到的音乐才是最好的。在他们眼里,前一代人太土,后一代人太怪。
前些年朋友们一起吃饭,聊到TFBOYS,全是极尽鄙视。我说了句“这不就是咱们那会的小虎队吗?”,换来的是几乎一口同声的回答:“能一样吗?!”意识到不合时宜后,不得不收起自己的耿直。
没过几年,就很少再看到嘲讽TFBOYS的报道了。不是这个团逐步走向名存实亡,而是喜欢这个团的年轻人开始当上了媒体的编辑。正如当初媒体对90后的斥责批评如今全变成了正面的褒奖,不过是因为90后开始陆续当上了主编。
中年人热爱自己年轻时喜欢的东西,很多时候其实只是讨厌年轻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