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谈谈读书如何改变我们的人生,以及这种改变的局限性。我想谈谈读书如何给了我们一个人际关系的共享世界。我也想谈谈这种关系为何总是偏颇的,为何读书终究是一件孤独、独自乐乐的事。
改变了我人生的一位作家是伟大的非裔美洲小说家詹姆斯·鲍德温。
20世纪80年代,我在密歇根州西部长大,当时的美洲亚裔作家中对社会变革感兴趣的不多。所以我求教于詹姆斯·鲍德温,我想这是填补这一空白,加强种族意识的方式。
但也许是因为知道自己不是非裔美国人,我哦从他的言论中感到了挑战和谴责,尤其是这些话:“自由派会表现出所有合宜的态度——但他们没有真正的信念。当摊牌的时刻来到,你期待他们会兑现你以为他们感受到的东西,结果他们不知道怎地却不见了。”
他们出于某种原因不见了踪影。我是从字面上理解这些话的,所以我应该去哪里?
我去了密西西比三角洲,美国最贫穷的地区之一,这个地方深受一段强有力的历史的影响。
20世纪60年代,黑人冒着生命危险争取教育的机会和投票权。我希望加入这一变革,帮助青少年从中学毕业并继续进入大学深造。
我到密西西比三角洲时,这个地方仍然很贫穷,仍实行种族隔离,极其需要变革。
我所任教的学校,没有图书馆,也没有辅导员,但却有一名警察。有一半的老师是代课老师,学生打架时,学校就把他们送到当地的县监狱。
就是在这所学校,我认识了Patrick,他十五岁,留过两次级,正在上八年级。他很安静、内向,好像总是在沉思。他很讨厌看到别人打架。
有一次,我看到他跳到两个打架的女孩之间劝架,结果被撞倒在地上。
Patrick只有一个问题:他不愿意来上学。他说,有时候学校太令人沮丧了,因为总有人打架,有老师辞职。
他妈妈打两份工,没精力敦促他上学。所以我把叫他来上学这事给揽了过来,因为那是我22岁,非常乐观。
我的办法就是到他家去,跟他说:“嘿!你为什么不来上学?”这招还真管用。他开始每天都来上学,并且在我的课上开始有进步了。他写诗、看书,每天都来上学。
在知道了该如何跟Patrick建立良好关系的同时,我被哈佛法学院录取了。
要再次面对一个问题:我该去哪里?我该在哪里落脚?我心想,密西西比三角洲是有钱的人和有机会的人都会离开的地方,而留下来的都是没有机会离开的人。
我不想成为离开的人,我想成为留下来的人。
但另一方面,我感到孤独又疲惫。所以我说服自己,如果我取得法学学位,就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做更多的改变。
于是我离开了。
三年后,我即将从法学院毕业时,我的朋友打电话告诉我,Patrick跟人打架,并杀了一个人。
我很震惊,一方面我不相信,但另一方面我也知道这是真的。
我乘飞机南下去看Patrick,我到监狱里去探望他。他告诉我这是真的,他的确杀了人,但他不想多谈这件事。
我问他学校怎么了,他说当年我走后,他就辍学了。
然后他想告诉我一些别的事情,他低着头说,他有了一个刚出生的女儿。他觉得作为父亲,他让女儿失望了。
我们的谈话就这样结束了,非常匆忙、尴尬。
我走出监狱时,内心里有个声音说:“回来吧!如果你现在不回来,你就永远不会回来了。”
于是,从法学院毕业后,我又回去了。我回去看Patrick,我回去看我能否帮他处理他的案件。
这次我见到他时,我想到一个好主意,说:“嘿,Patrick,给你女儿写封信吧,这样你就可以记着她了。”我递给他一支笔和一张纸,于是他开始写信了。
但是当我看到他递给我的信时,我很吃惊。我辨认不出他的笔迹,他犯了些简单的拼写错误。
作为一名老师,我知道学生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取得很大进步,但我从未想过,学生会大有退步。
更让我痛心的是,他写给女儿的信的内容。
他写道:“我为我犯的错和不能陪伴你感到抱歉。”这就是他觉得他该对女儿说的所有话了。
我问自己,怎么能说服他,他还有更多话可以说,他在有些方面是不需要道歉的。我想让他觉得,他有值得跟女儿分享的东西。
在接下来的七个月里,我每天都去看他,给他带些书,我的购物袋成了一个小图书馆。
我带了詹姆斯·鲍德温,沃尔特·惠特曼,C.S.刘易斯的书。我带上了树木指南、鸟类指南,字典成了他最喜欢的书。
有时候,我们来会静静地坐下几个小时看书。还有的时候,我们会一起看书,一起读诗歌。我们从三行绯句开始,读了上百首三行绯句诗,这些诗看似简单但都是杰作。
我会跟他说:“跟我分享一下你最喜欢的诗句吧。”
有些很有趣。
这是小林一茶的诗:
蜘蛛别慌
我打扫房子
很随意
还有这首:
睡了大半夜
却没人
处罚我
而这首优美的诗,描写的是初雪的场景:
小公鹿
相互舔拭
毛绒上初霜
这些绯句,从视觉角度也看起来神秘又华丽。留白与文字本身同样重要。
我们读了W.S.梅尔文写的一首诗,这是他看到妻子在花园里劳作后写的,他意识到他们将一起度过余生。
让我想象我们随心所欲
再次归来,届时将是春天
我们会像往昔那般青春
磨旧忧愁将已消逝如朝雾
晨光总要慢慢破云而出
我问Patrick,他最喜欢哪一句,他说:“我们会像往昔那般青春”。他说这让他想起一个地方,在那里,时间停下脚步,时间不再重要。我问他有没有这样一个地方,那里时间永恒不变。
当你和别人一起读一首诗时,这首诗的意境会发生变化,因为它分别成了你和那个人的诗。
然后我们读书,我们读了很多书,我们读了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回忆录,他是个美国奴隶,自学读书写作,因为有文化,他得到了自由。
我从小到大视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为英雄,觉得他的故事励志且充满希望。
但这本书却让Patrick陷入恐慌。他着迷于道格拉斯讲述的每一个故事:圣诞期间,主任会给奴隶杜松子酒喝,以此向他们证明,他们掌控不了自由,因为他们会醉得在田野上跌跌撞撞。
Patrick说他对此深有同感,他说,监狱里有些人就像奴隶一样,不愿去想他们的处境,因为这太痛苦了,思考过去太痛苦,思考久远的未来也太痛苦。
他最喜欢的是这段话:无论什么都行,只要让我能摆脱思考!我无时无刻不在思考自己的处境,这令我饱受折磨。没有任何法子能让我摆脱这些想法。Patrick说道格拉斯勇于去写,不断思考。
但Patrick不知道,我觉得他很像道格拉斯,虽然阅读让他感到恐慌,但是他却坚持看书。
他在没有灯光的水泥楼梯间看书,比我先读完了一本书。然后我们接着读我最喜欢的书之一,玛丽琳·鲁滨逊的《基列家书》,这是父亲写给儿子的一封很长的家信。
他喜欢这段话:“我写这封信给你的原因之一是要告诉你,如果你曾经自问你这辈子做了什么......你是上帝赐于我的恩典,一个奇迹,你的存在甚至超越奇迹。”
这本书所用的语言,表达的爱、渴望、呼声,重新点燃了Patrick写作的欲望。他在笔记本上写满了给女儿的信,一本接着一本。
在这些美好、文字细腻的信中,他想象自己和女儿在密西西比河上划独木舟,他想象他们找到了一条清澈的山间小溪。
当我看着Patrick写信,我心想,现在也要问一下大家:有多少人给觉得对不起的人写过信?
不把这些人放在心上更容易,但Patrick每天都去面对他的女儿,全神贯注,一个字一个字地写,想要对她负责。
我也想在自己的人生中,以这种式冒险,因为这种冒险表现出了一个人内心的强大。退一步来说,我想扪心自问,我有什么资格讲Patrick的故事?
Patrick是那个在苦海中求生的人,而我这辈子没有挨过一天的饿。
我经常想这个问题,但是我想说的是,这故事不仅跟Patrick有关,它也跟我们有关,它讲述着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它讲述着Patrick以及他的父母和祖父母被这个富足的世界拒之门外。
在这个故事里,我代表了那个富足的世界。
我讲这个故事时,并不想隐瞒自己,隐瞒我所拥有的权力。我讲这个故事,是想显露这个权力,然后问这个问题:我们如何能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
读书是缩小这种距离的一种方法,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平等分享的宁静世界。
你现在可能会在想,Patrick怎么样了。读书是否改变了他的命运?
是的,但也不完全是。
Patrick出狱时,他的人生之旅极其艰辛,因为他有案底,雇主拒绝聘用他;他母亲,也是他最好的朋友,43岁时因心脏病和糖尿病去世。
他一直无家可归,忍饥挨饿。
所以我觉得,很多对读书的评论都是夸大其词。Patrick并未因读书识字而免遭歧视,也没能使他母亲免于病逝。
那么读书到底有什么用呢?
读书使他的内心世界充满神秘、想象力和美好的事物;读书给予他欢乐的画面:深山、大海、小鹿、秋霜;给予他体验自由自在的大自然的文字,读书给予他倾诉所失去的东西的语言。
诗人德里克·沃尔科特写的那首诗是多么珍贵啊!Patrick记住了它:
我拥有的岁月
我丢失的岁月
渐长的岁月,如女儿渐长
再也容不进停泊的,我的臂弯
读书赋予了他勇气。
我记得他一直在看道格拉斯的书,尽管这令他很痛苦。他一直保持清醒,即使这清醒让人心痛。
读书是一种思维方式,这就是为什么读书很难——因为我们必须思考。
Patrick选择思考,而不是就拒绝思考。
最后,读书给了他和女儿交谈的语言,读书激发了他写作的欲望,阅读与写作之间的联系是如此的强大。在我们开始读书时,我们就找到了表达情感的文字。他找到了形容父女俩共处情景的文字,他找到了合适的文字来表达他对女儿深沉的爱。
读书也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给了我们彼此亲近的机会,跳出了我们的思维框架。
读书消除了我们不平等的关系,给了我们短暂的平等。
当我们以一个读者的身份遇见一个人时,我们初次带着新鲜感见到这个人,我们不可能知道他喜欢哪些文字,有什么往事,心里有什么悲伤。
你面对的是他内心最深处的秘密,然后你开始想知道:那我的内心世界里有什么?我有什么值得与别人分享的?
在Patrick给女儿的信中,有些话我特别喜欢,我想用这些话结束演讲:“河流的某些部分被阴影遮住,不过光总会从树木的缝隙透进来......许多桑葚悬挂在一些低矮的树枝。你伸长了手想去摘。”
还有这封很优美的信,他在信中写道:“把眼睛闭上,听那些字词的声音。我把它们背得很熟,我想让你也知道它。”
PS:源自《TED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