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八经之因情》 第八章 尽道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经之因情》 第八章 尽道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经之因情》上一章韩非子告诉君主“赏罚”要有度,对于“赏”要厚赏与美誉俱至,对于“罚”要重诛与恶毁同行。这是韩非子基于人性的设计,是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赏罚之道,是最为实际最为世俗也是最有效的管理原则。

君主是社会资源与国家财富的拥有者,有绝对的分配处理权,这是君主赏罚“权柄”的根基。而人想要生存于社会中,就必须要在一定的物资基础,在生活物资相对有保证的基础上对于精神有了追求,这其中个人名誉占主导地位。所以,韩非子才设计了赏罚的“身心同至”策略。这在旧社会中国农村地区极为普遍,《白鹿原》中族长对违反族规乡约的村民不单身体上处罚,还要在名誉上进行恶毁,让其身心俱伤,反之对于有功之人则让其身心俱荣。其实,这一赏罚之道一直延用至今。

圣贤的治国之策是绝对的人性化。人性化并不代表“为民好”,而是按人性来设计制度,利用人性的光明与阴暗两面来设计赏罚的制度。这也是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我们不能一提起“以人为本”或是“人性化”就认为是要满足人的某的需求,这是错误的,依据人的本性,利用人性的优缺点来管理人,这才是实质目的。为什么古代圣贤的思想与学说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就是人性恒古不变。

韩非子讲完赏罚要身心同至后,也就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原则确定下来的后,再讲如何执法?韩非子认为“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不害功罪。”意思是:然后坚决把法制贯彻下去,禁止臣子私行诛罚,不让他们破坏赏功罚罪的制度。韩非子还是第一时间想到了权臣对依法治国的人为干扰。结合当时的国家政治情况,韩非子很清楚如果实行依法治国,第一个不同意的就是当朝权臣,因为会破坏他们既有的权力与既得的利益,权臣必定会进行阻挠与干扰。所以韩非子第一要防的就是权臣,首先要做的就是“禁诛于私家”。

如果权臣同意依法治国,韩非子认为那也是表面上同意,私底下会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私家赏罚,这是最为重要的恶行,君主必须严禁。赏罚是君主的权柄,是君权的体现,不可外借更不能让人侵权。所以韩非子说“赏罚必知之,知之,道尽矣。”意思是:该赏该罚,君主一定要清楚;清楚的话,治国方略就完备了。赏罚之道在于身心同至,还在于这是为君之道的核心。君主清楚了赏罚之道,也就知道了治国之理,更是明白了天地之道。

管理之道,在于管人。人是事物的主体,这是世俗世界的定律,一切事物脱离了人毫无意义,既没有存在的价值也没有存在的必要。而人是机体与意识的结合体,这两者决定了人性,所以凡事要以人为本,包括制度的制定,以人为本的制度必是高效的制度。赏罚是管理的核心,洞悉了赏罚的意义,也就抓住的管理的真谛。所以管好了人,也就管好了事物。

韩非子的“知之,道尽矣”说清了天下事物的本质。道,就是事物的本质,知道了事物的本质,也就尽道了。“知所先后,则尽道矣”,知道了事物按时间的发展进程,就无限接近了事物的发展规律。君主知道了赏罚的真谛,也就是明白了依法治国的规律。

【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不害功罪。赏罚必知之,知之,道尽矣。】

赏罚,最能考验人。首先考验执行赏罚权力的人,手握大权却不能有丝毫的人为,必须依法而定。其次是考验被赏罚的人,得赏者不能骄傲自满,受罚者不能积怨在心。还是佛家的那句话,得者忘得,施者忘施,物我两忘,这本是自然之事,何必人为而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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