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守则——爱与相爱

读经:罗12:9-10节。

不知道你遇到过这样的事情没,就是有才信主的弟兄姊妹(偶尔也有一些信主很久的弟兄姊妹)问,圣经教导的那么多,我该怎么做才能算是遵行神的话,或说才能活出一个基督徒的生命。说真的,圣经教导的很多,不是很容易记;如果用主在马太福音十二章回答文士的话(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的上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来回答弟兄姊妹,又太笼统了,不太容易明白。

今天,我们来看看使徒保罗是怎么说,也好使我们得着一点帮助。

在罗马书十二章有一段,小标题是“基督徒的生活守则”,共有十三节经文。要想一下讲完,也不太容易讲清楚。我们还是分开来学习比较好。今天我们一起学习9-10节,我给这次学习的题目是“爱与相爱”

一、我们对爱的经历与认识

来到神的面前——进入教会,和弟兄姊妹在一起,都应该经历过爱与被爱,也曾被这种爱所激励。

1、爱的认识

除了我们生来就在一直学习的爱(自觉不自觉的学习)之外,我们又从圣经上和众弟兄姊妹学习和认识神的爱。

大多的认识都还是停留在林前十三章的认识——比较理论性的认识。

其实,对爱的真实认识还是有限的。

2、经历爱

对爱的经历大概有两种(我只是说“大概”,不排除还有更多的),一是初到教会时,被众人所关爱;一是少数认识相同需要相同而接触紧密关系的关心。

3、给与爱

在别人有需要的时候,适当的给与关怀与帮助,也有特别的帮助等。但更多时候能给与的不多,愿意给以的也很少。

二、爱的定义与要求

1、爱的定义

可是,我们所经历的爱是不是真正的爱,我们对爱又明白多少?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

当我再次读罗马书这节经文的时候,我突然蹦出一个问题:什么是爱人不可虚假?后面紧跟的“恶要厌恶,善要亲近”又是什么意思?这引起我的思考。

虚假,就是不真实。爱人不可虚假,就是爱人要真实。难道说基督徒爱人不真实吗?这要从两方面说。一个是心里以为真实,其实在不自觉中有些不真实。这种情况是,真心待人,却不知道该怎么待人处事。例如,有人犯错,得罪人了。你说,要饶恕他,要爱他。这是不错,但是你没有当面指出他的错误,使他改正。这就是不真实的爱,因为爱里包含着错误。虽然不是有意的,但还是有错误,就不真实。一个是碍于面子,不想使别人难看,或者自己不愿说。虽然不计较别人的过程和伤害,但也不指出别人的问题,就是不真实的爱。我想,爱人不可虚假后面的恶要厌恶,善要亲近,正有这样的意思吧!不然,怎么认识恶要厌恶,善要亲近呢?这正是我们要爱罪人,恨恶罪恶。这样的爱才是真实的。

2、爱的要求

在基督徒中间的爱,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双向的爱,才是基督徒的爱。单向的爱,不能称为基督徒之间的爱。你看圣经上,所有提到基督徒之间的关系,都是用“彼此”来说的,就是要求是双向的。在《罗马书》十二章十节说“爱弟兄,要彼此亲热;恭敬人,要彼此推让”。圣经上没有说要单方面爱弟兄,也没有说恭敬人是单方面的。

所以,基督徒之间的爱,是要彼此的,是双向的。

三、基督徒的爱

身为基督徒的我们,不能一直再按照我们自以为理解的爱的方式去爱人,也不能理所当然的一味的享受别人的爱而不爱人。

身为基督徒的我们,要按照圣经的教导,真实的去爱人,又在接受别人的爱的同时去爱人。

基督徒之间的爱,如果不是双向的,就不是真实活泼的爱,不是有生命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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