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7条原则

在软件开发中,为了提高软件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增加软件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程序员要尽量根据 7 条原则来开发程序,从而提高软件开发效率、节约软件开发成本和维护成本

开闭原则:可以通过“抽象约束、封装变化”来实现开闭原则,即通过接口或者抽象类为软件实体定义一个相对稳定的抽象层,而将相同的可变因素封装在相同的具体实现类中。

里氏替换原则: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也就是说:子类继承父类时,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外,尽量不要重写父类的方法。

依赖倒置原则:依赖倒置原则的目的是通过要面向接口的编程来降低类间的耦合性,所以我们在实际编程中只要遵循以下4点,就能在项目中满足这个规则。

1.每个类尽量提供接口或抽象类,或者两者都具备。

2.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接口或者是抽象类。

3.任何类都不应该从具体类派生。

4.使用继承时尽量遵循里氏替换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单一职责原则是最简单但又最难运用的原则,需要设计人员发现类的不同职责并将其分离,再封装到不同的类或模块中。而发现类的多重职责需要设计人员具有较强的分析设计能力和相关重构经验。

接口隔离原则:在具体应用接口隔离原则时,应该根据以下几个规则来衡量。

1.接口尽量小,但是要有限度。一个接口只服务于一个子模块或业务逻辑。

2.为依赖接口的类定制服务。只提供调用者需要的方法,屏蔽不需要的方法。

3.了解环境,拒绝盲从。每个项目或产品都有选定的环境因素,环境不同,接口拆分的标准就不同深入了解业务逻辑。

4.提高内聚,减少对外交互。使接口用最少的方法去完成最多的事情。

迪米特法则:从迪米特法则的定义和特点可知,它强调以下两点:

1.从依赖者的角度来说,只依赖应该依赖的对象。

2.从被依赖者的角度说,只暴露应该暴露的方法。

所以,在运用迪米特法则时要注意以下 6 点。

1.在类的划分上,应该创建弱耦合的类。类与类之间的耦合越弱,就越有利于实现可复用的目标。

2.在类的结构设计上,尽量降低类成员的访问权限。

3.在类的设计上,优先考虑将一个类设置成不变类。

4.在对其他类的引用上,将引用其他对象的次数降到最低。

5.不暴露类的属性成员,而应该提供相应的访问器(set 和 get 方法)。

6.谨慎使用序列化(Serializable)功能。

合成复用原则:合成复用原则是通过将已有的对象纳入新对象中,作为新对象的成员对象来实现的,新对象可以调用已有对象的功能,从而达到复用。

这 7 种设计原则是软件设计模式必须尽量遵循的原则,各种原则要求的侧重点不同。其中,开闭原则是总纲,它告诉我们要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里氏替换原则告诉我们不要破坏继承体系;依赖倒置原则告诉我们要面向接口编程;单一职责原则告诉我们实现类要职责单一;接口隔离原则告诉我们在设计接口的时候要精简单一;迪米特法则告诉我们要降低耦合度;合成复用原则告诉我们要优先使用组合或者聚合关系复用,少用继承关系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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