妲己的“三宗罪”

大家好,我是妲己。这千百年来,只要一提起我,绕不开我霍霍纣王灭国的那些事儿。所以我 便是“红颜祸水”、“狐狸精”的代表人物。书中曾如此形容我的美貌:“乌云叠鬓,杏脸桃腮,浅淡春山,娇柔柳腰,直似海棠醉日,梨花带雨。”正是因为这份美貌,才会被后世人抓住不放,成了魅惑了纣王,让他迷了心窍,失了心智,干出那许许多多有悖天道法则的事情的罪魁祸首。

曾几何时,人们将我和狐合二为一,我成了女娲娘娘派去败亡商天下的九尾妖狐。看似行得是天道,实则干得都不是人事儿。那些被世人虚构出的各种荒诞的行为,直接导致了我的风评一落千丈,直到今天的你们,一提起我,也只记得了我是那个妖狐。已经无人在意我真实的经历,人人只盯着我这个女人的恶毒和残忍。然而,抛去这些子虚乌有的身份叠加,回到商末,我也只不过是一介被历史洪流裹挟着无奈前行的弱女子罢了。

身世:仅仅只是战利品

早在晋武帝太康二年,有盗墓人在战国魏襄王的墓冢中发现了数十车竹简。经过学者们的整理和解读,一本春秋战国时期编纂的史书《竹书纪年》得以重现人间。这其中,就记载了关于我的身世。

竹简中写道:九年(指的是帝辛九年),王师伐有苏,获妲己以归,作琼室立玉门。

这上面的记载说明了我的来历,我其实是当做战利品被王上带回王宫罢了。我的家族名为“有苏”,是夏代中叶祝融昆吾氏之子受封的方国,以“己”为姓。所以,我是姓己,字妲的有苏氏女。

彼时正是帝辛征伐四方的时候,有苏氏在纣王强大的军事力量面前,只能降服,俯首称臣。而我,正是有苏氏降服的一份献礼。

被迫跟随纣王来到王宫,本不是我的本意。那高耸而立的宫殿,富丽堂皇的砖瓦,围墙圈住的何止是四方的天地,更是女人一生跳脱不了的禁锢。

即使如此,我还是被贯上了恶名,为何是我担上了这千古罪名呢?

第一宗罪: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我被口诛笔伐最多的一项罪名。最早提出这项罪名的便是周武王。《尚书》记载中,武王在伐商决战开始时,组织了一场动员大会,名为《牧誓》,在诸侯联军面前,罗列了商纣王的种种罪状。这其中,就有一条关于我的,他说: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有晨,惟家之索。

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母鸡的任务就是下蛋,没事儿非得抢公鸡的活儿,去报鸣。允许这种违背常理的做法,家怎么会安宁?纣王“唯妇言是用”,这就是牝鸡报晓的做法,不可饶恕。周武王口中的“牝鸡”、“妇言”指得就是我,的确,自打我入宫以来,纣王的确专宠我一人。没办法,谁叫我长得那么美呢。

可是,你姬发话说一半,就有点儿不地道。只说帝辛什么都听我的,你倒是说说,他都听我啥?我参与政事,这在我们商朝,其实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你们周人是父系社会发展,宗法和礼制上的各个方面都指向男尊女卑的观念。可这种观念,关商朝什么事儿?

《左传.成公十三年》中:“国家大事,在祀与戎”。可见,祭祀与军事是被视为国家最重要的两件大事。早在三千多年前,在我们商朝,这两件大事均有女性参与的影子。想必,你们从殷商出土的甲骨卜辞中,也可以略知一二,有关于女性参与祭祀的就有19位。这些王妇以及臣子之妇参与了侑祭、往祭、宜祭、宾祭,正祭、告祭、力祭等祭祀活动,其中,后妃妇婐还为武丁主持了正祭。不仅如此,妇好、妇妌甚至由王直接下令主持祭祀活动。

有时候,商王为了表示对贵妇的关怀,还会为我们举行祭祀,祈求神明赐予我们福佑。可见,我们妇女在当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可是非常高的。

1976年,在河南安阳小屯村的考古发现,商朝时期,世人对女性参与政治的态度,是非常开明的。出土的一张甲骨卜辞中,记录了商王武丁的后妃,妇好。卜辞中记录了她曾经南征北战,攻打“羌”、“土方”、“夷”与“巴”时,立下了赫赫战功。在妇好的墓中,还出土了两件大型铜钺,钺是军权的象征,这也证实了妇好军事统帅的身份。因为军功,妇好还拥有自己的封地和奴隶。

这些方面,也足以说明商朝时期,从王君到诸侯对女性的重视,可以说,我们是商朝时期举足轻重的阶层。那么,我参政建言,完全是在履行我作为后妃的职责。

写到这里,我一把黄土泪,直流得黄河之水往海里奔,心里多少颇有不忿:周武王,你丫也太不要脸了。为了能让你讨伐王君更加名正言顺,你做到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至此,我本是履行职责的一件事儿,变成了后世人口诛笔伐的一宗罪。

画外音:

女性在周以后的各个朝代,都被视作是男权的附属品。不论是宗法制度还是社会地位上,对女性都是各种约束限制。在《周易.彖卦》中: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这一说法,一直被沿用到今天,也就是“女主内,男主外”。即使是一家之内,女性也算不得一家之主,她们依然被排除在公共事务之外,更不要说参与国家大事。

周人对待女性的防范思想,被荀子构建成为“三代”一以贯之的思想观念,也就是治理国家的大法制应该遵循周朝的礼制,治国之法如果不遵从周礼就是错误的。可见,妲己参政是一件多么严重的事情,荀子也曾如此对妲己定罪:纣敝于妲己、飞廉而不知微子启,以惑其心而乱其行。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妲己魅惑了纣王,纣王才疏远了忠臣。纣王宠爱妲己到什么程度呢?据《史记·殷本纪》记载:纣王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翻译过来就是说,妲己的美貌和身材,直勾引得纣王如痴如醉,甚至为她加重百姓的赋税,收集天下宝藏修建奢华的鹿台,又建造酒池肉林,让人在池子里跳裸舞,日夜欢饮。

但是,这段记载是存疑的,纣王征讨有苏氏的时候,正是公元前1047年,帝辛忙着喝酒吃肉调戏小媳妇的时候,周国的姬发正忙着拉帮结派准备群殴帝辛。公元前1046年,牧野之战就打了起来。满打满算一年的时间,妲己就算手掌能翻出花来,这一年不到的时间,连个娃都未必生得出来。再说,帝辛此时已经是一个快到六十岁的老头了,曾经的英武雄壮架不住连年酗酒伤身,六十岁的酒鬼身体能好到哪儿去?晚年的宠妃,顶多陪着喝个酒,跳个舞,指望吹枕边风,老年人也得经得住熬夜。

所以,说妲己干政使商朝灭亡,纯粹是扯淡!

第二宗罪:发明酷刑

我曾经一度被定义为发明家,不过我发明的都是酷刑。什么炮烙、剖孕妇、酒肉、池林,这全是我怂恿帝辛干得。我仔细想想,我的本事怎么就这么大呢,一个边陲小国出来的小女子,仿佛一生下来就没学别的,尽是挖空心思探索人体构造去了。

这份发明家的功劳,离不了西汉后期的儒学家刘向撰写的《列女传》,我被归到了《孽嬖传》中。一想到儿这,我心中被怨愤填满,我就这么不被你们儒家子弟待见,我是断了你们的财路还是仕途?

(此时刘向上场,清一清嗓子,说道:“不是不待见你,你是谁,从哪里来,具体干了些什么事儿,这些都不重要。我不要你认为,我只要我认为,我觉得。”

请恕我吐槽一句:“去你大爷的!”)

《列女传》中关于我的形象塑造,那可是“具体而生动”。

妲己者,殷纣之妃也。嬖幸于纣。纣.......好酒淫乐,不离妲己,妲己之所誉贵之,妲己之所憎诛之。作新淫之声、北鄙之舞、靡靡之乐,收珍物,积之于后宫,谀臣群女咸获所欲,积糟为邱,流酒为池,悬肉为林,使人裸形相逐其闲,为长夜之饮,妲己好之。百姓怨望,诸侯有畔者,纣乃为炮烙之法,膏铜柱,加之炭,令有罪者行其上,辄堕炭中,妲己乃笑。比干谏曰:“不修先王之典法,而用妇言,祸至无日。”纣怒,以为妖言。妲己曰:“吾闻圣人之心有七窍。”于是剖心而观之。

啧啧啧,我的这个超凡的能力连我自己看着都怕,我的一颦一笑是站在他人的累累白骨之上,不知道是我够强大,还是帝辛嗅觉、味觉、视觉够迟钝,天天看着活人受刑,不嫌腥得慌?

以下为刘向的独白:我生活的年代,据商朝近千年,妲己具体在当时干了些啥,其实我也不知道。之所以把妲己放在我心中恶女的行列中,其实也是因为当时我所处的朝堂风气实在是不像话,从上到下一股子奢靡之风哗哗地吹,尤其是“起微贱,逾礼制”的赵氏姐妹,生生把汉成帝掰直,这二人得宠的十年可是把前朝后宫搅和地乌烟瘴气。身为朝廷一员,理应为国效力,所以我才编纂一本《列女传》,希望以此来劝导君王及宫妃,达到肃清朝堂不正之风,端正后宫不良风气的作用。在收录了105位正面形象的女子故事后,我还得再添加几个反面教材,这其中,当然少不了妲己。书中关于妲己“助纣为虐”的种种故事,我也仅仅只是道听途说,毕竟我又没有通古的能力,就算知道了,我还是要这么做。为得是警示作用,虽然收效甚微。为了起到以古讽今的作用,牺牲一个死了千年的亡国女,这也算不得什么。

妲己上线:呸!

第三宗罪狐妖作祟

以上两点,我的形象还是不够丰满,虽然我够美,够恶,可毕竟还是个人。人行起来的恶不够千变万化,所以,我需要那么点儿妖魔的媚劲儿和法术,这才足够吸引人。

我被狐妖化的形象,你们学术界争论颇多(你们怎么不打一架?)鲁迅说起源于唐,袁珂说起源于六朝。争论归争论,而真正让我狐妖的形象深入人心,便是那部《封神演义》,这部小说中我狐妖的形象来源于元代的《武王伐纣平话》和明代的《春秋五霸七雄列国志传》,这两部作品中,我都是被九尾狐杀了魂魄,附身后施展魔法,将纣王刷的团团转。

后起之秀《封神演义》不仅继承了前人的成果,还继续拓宽了思路,我不仅是九尾狐妖,我还是带着任务来魅惑纣王,不仅如此,我那一群狐友下界来我寝殿聚众就餐的时候,被比干发现发了一把火,我的朋友皆被焚烧而死。

《封神演义》为我亡国的罪责添设了很多合理而莫须有的理由。要么是为了完成女娲娘娘的旨意,要么是为了报我同族被焚的仇,总之,恶事皆是事出有因。

关于我的结局:

商王朝灭亡之后,我以祸国罪被斩首示众,这是姬发作为“亡纣”的一种警示,也成为了他们将女性踢出政治权利中心的理由。

初始,我被当做战利品,最后,我被当做牺牲品。不管是哪一方,都不是我能够选择和左右的。生时的荣耀或许不是我所求,死后的种种歪解,或许也不是我所求。即使如此,这一切,皆不是我能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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