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豁免

  • 为什么会出现『保险豁免』

虽然当今很多人意识到购买保险的重要性,可是在为自己或者家人购买保险后,难免不会遇到经济困难的时候,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期间』身故或者残废了,不能续缴纳,那么被保人也会失去保障。出于这方面的考虑,许多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中都会带有保险豁免的功能。

  • 保险豁免是什么意思

通俗一点:满足豁免条件,之后的保费全免,该有的保障还是会有。相当于给保险上了一份保险,起到分险分担的作用 。
官方一点: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达到某种特定情况,如患 轻症、重疾、身故等,后续的保费就可以不用再缴纳,保障依然有效。
常见保险豁免形式有如下三类:

  • 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出现,附加在多种主附险之上,应用面比较广。
  • 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捆绑,豁免利益更加明确,更有特定人群的针对性。
  • 作为基本保险责任直接以合同条款出现。

前两点需要另外花钱,最后一点时直接体现在主险合同中,不用额外承担费用。

  • 保费豁免有三类

豁免的成立有两个要素,人和事故
投保人或者是被保人
事故身故、全残、重疾、轻症、中症
当豁免标注的人发生了相应的事故之后,豁免责任就成立了。

保费豁免

总结来说:

根据豁免对象不同,可以分为投保人豁免、被保险人豁免
根据豁免事故不同,可以分为轻症豁免、中症豁免,重疾豁免,全残豁免,身故豁免

根据豁免对象,最常见的有三种:

  1. 投保人豁免
    为了便于理解,在下要举个栗子,
    栗子

A先生作为投保人,分别给A太太和小A各买了一份保额50万的重疾险,每年的保费1万元和5000 元,缴费期限30年。如果A先生在第3年不幸被确诊癌症后去世,那这两份保单剩余 27年的保费(37万和13.5万)就不用交了。万一以后太太或者孩子患上重疾,照样是可以获得理赔的。

这类『投保人豁免』,在给孩子或者时配偶买保险时,都是可以考虑附加的。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和被保人是同一个人时,一般不考虑『投保人豁免』。因为一旦保险被理赔,合同就结束了,不存在再交保费的问题。

  1. 被保人豁免

L先生给自己买了一份保额50万的重疾险,每年交费6000元,缴费期限30年。这份保险除了保障重疾,还会保障早期的重疾,也就是轻症。(轻症概念)
如果L先生在第5年体检时查出原位癌,则可以获得15万元的轻症理赔,而且接下来25年的保费(15万)也不用再交了,50万的重疾保障仍然有效。

这就是所谓的『被保人豁免』,很多重疾险都自带此项功能,非常具有人性化。一般来说,当被保人发生轻症、中症、重疾时,就可以豁免后续保费。

  1. 夫妻互保

J先生和J太太分别给对方购买重疾险,附加投保人豁免和被保人豁免:
J先生的保单,投保人是J太太;J太太的保单,投保人是J先生。
只要其中一个人患上重疾,两份保单都可以豁免保费。比如J先生不幸确诊癌症,自己的保单被保险人豁免,太太的保单投保人豁免,那么两份保单都不需要再缴费了。

夫妻互保从某种程度上说,还是偏向于夫妻关系和睦的家庭,其中一方出险,两人后续的保费都免除了。
因为一旦婚姻破裂,保单不会失效,而投保人又是对方,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约定,投保人是可解除合同的,那就得承担一定的损失了。

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知乎关于夫妻互保的一个讲解

豁免条款的设计,体现了保险的温度,更加符合保险姓保的特点,当风险来临的时候,不仅会为我们排忧解难,而且还会为我们想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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