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在于人性,正义在于长远——《我看湖北偷拍新生处理事件》

近日,网络偶现湖北某大学某新生,入学第一天便明目张胆偷拍女生裙底,而后被“劝退”的新闻,被戏称为“史上最快开除记录”“大学一日游”。此新闻公众号文章仅三两篇,浏览搜索也不过几篇文章,能被捕捉实属不易。可见,相关部门公关工作着实不错,舆论,根本就不存在。作为我,看完相关报道,实在是一头雾水。尽管从相关照片和视频可以明确,那名男生却是存在偷拍裙底的行为,而且是除了稍微回避一下被拍者本人以外,对于其他人熟视无睹,但是学生的心理、校方的回复(官方微博)、网友评论耐人寻味。

1、都大学生,怎么也十七八岁了吧,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呢?对异性的好奇、对性的好奇与兴趣应该在青春期就开始了,也就是这个过程怎么持续了十年左右了。这十年,性教育去哪里了?学校相关生物、政治课程,家长引导。哪怕这些都没有学习,自己在十年间的摸索,至少懂得最基本的伦理道德,法律规范了吧。明目张胆偷拍,这份胆量和无知从何而来?中小学12年教育,成为了一名大学生,也算教育成功了。然而从事件看,道德教育、性教育、敬畏之心,低能如此。这让我想起了时常网上有说妈妈带XX岁的孩子进入女浴室(北方大浴室,都懂的)而不知羞愧,甚至呵斥其他女伴大惊小怪的新闻。想到了自己带孩子,3岁的时候就说男孩不能和妈妈同浴,女孩就不能和爸爸同浴了的历史经验。孩子都是被引导、提醒出来的,社会教育环境我们改变不了,学校教育我们不能左右,唯有家庭我们可以操作。我们的家长,孩子的教育过程中,你们去哪里了?

2、官方回复,网上可以查询到该校官方微博公布

在公告中,学校表明采取的是“劝其退学”的程序,作为一个从未见过相关文件的吃瓜群众,我不太明白什么是“劝其退学处置程序”,这个程序具体是什么样的?是谁审核的?是否经过权威教育部门(包括学校相关部门)的认可?是否符合教育学规律?学校又说“学校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致力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绝不姑息”,言下之意就是劝退该生是目的在此,如果不劝退就做不到这点。该生固然可恨可叹,然而他的行为必然如此处置吗?按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章第三节第42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与国家法律相对比,似乎学校的处理公关性质更强,教育和法律意味很弱。迎合社会舆情的就是正确的吗?我们的教育要如此吗?诚然任何人犯错误了,违法了,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受到制裁。然而如何负责?到什么程度?如果做到他人利益维护下而最大程度的保护犯错误的学生?如何更好的让这名学生真正的意识到错误,真正的改正错误,成为社会的正能量和发展的支持者、奉献者?我想这次的“劝退”对他而言,或许会产生以下几种可能:一、羞愧难当,要么找个不知道自己的地方复读,再次考上大学,背着包袱默默生活(心理阴影是少不了了);要么就此崩溃,学业一塌糊涂,高中毕业,外出求职。二、认为社会不公,内心充满仇恨,心理独白可能是“我不就是看了一下裙底嘛,那么多人,为什么就我被劝退了”。伴随着仇恨的,很可能是未来更有力量之后的报复,将他心中的不满宣泄到无辜的人身上。我想不管哪一种,都不是我们乐意见到的。

3、事件产生,网友一片到的为校方的处理叫好,甚至有网友说“好,非常好,那位同学回家好好反省一下吧”,问题是,回去之后他会反省吗?他的家长在过去的十多二十年都不懂如何去引导,这次以后确定家长懂得如何帮助他吗?或者是家长回到家会将自己的悲苦、羞耻全部归结到这名学生身上,最后成为社会逼迫这个孩子的发力点。这名学生的出路又在哪里?他的心理谁去关注?他的情绪谁去理解?他的改善谁去引导?犯错误者,被惩罚了,大快人心,满足了大家心理上的战胜快感,可是于社会、于家庭、与我们个人真正的好吗?谁知道下一个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这个人(没了学生身份、没了未成年人身份,谁还能想起这个变态大叔就是曾经还可以拯救的那个少年)会在什么时候出现?什么地方出现?出现在谁的身边?回事你我的妻子、孩子吗?

台湾有部剧《我们与恶之间的距离》,整部剧充满着正义的思考,犯罪的思考,新闻自由的思考。期待王赦这样的律师、媒体人、教育者多一些,期待我们真正的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期待着犯错误的人真正的认识自己的错误,是为自己的不当言行承担后果,而不是被权威压迫。权威只是保障,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保证犯错了真正的保障得以实现,而不是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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