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社会学》之《男女有别及打官司真丢人》

男女有别

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依靠人与人之间通过长期的联系而培养出来的,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界限几乎不存在。而男女之间由于生理上自带的差异,本来就很容易分化为两个群体,而家庭的结合则是把男与女又强制地组合到一起。

男女间的恋爱依靠不断推陈出新、克服障碍,从而维持“在一起”的状态。爱情的状态对于乡土社会中人际关系的稳定而言是一种强烈的威胁和破坏,通过将男女隔离开来而实现一个安稳的社会状态。

这样的家庭与我们现今的认知实在太不同了,但这的确就是我印象中奶奶那一辈的家庭侧写了。

 

礼治秩序

我记得我初中的时候学政治课,总说我国是依法治国,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乡土社会是一个“无法”而“礼治”的社会。此“礼治”非我们今日所说的礼治,而是遵循一个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

这种行为规范并不一定是彬彬有礼的,也有可能是野蛮的。新的网剧《疯人院》中有一集说的就是这件事,山民们在几代人以来都服从一致的行为规范,以至于不假思索地成为了残忍的私刑执行者。

礼治的社会只有在无变化的时代中才会出现,这一描述让我有了一种暮气沉沉的感受。


无讼

乡土社会中,“讼师”的地位极其低,在周星驰的电影《九品芝麻官》中也有体现,吴启华的角色有多么大奸大恶大家也都清楚了。

在乡土社会中,每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秩序,都要知礼。如果事情闹到要打官司这一步,就说明此人不懂礼,将受到周围人群的另眼看待。好在,从书中看到的有一点知识的人借着了解法律而为非作歹,法律还不得不保护其人的情况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好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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