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2021年放假公告全攻略指南,家长必备收藏!

国务院颁布了最新的2021年放假安排啦,快快查收

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明年五一放5天假,春节、国庆分别7天

具体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这份2021年放假日历快收好: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假期如

年休假、寒暑假等等

为了能让大家

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假期

我都给你准备好了哦

年休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探亲假

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

1.根据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30天)。

2.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

3.同时,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寒暑假

由于各地寒暑假休息时间不同,我们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发布的校历,厦门市中小学寒假时间安排是这样的:

小学、初中 幼儿园

于2021年1月22日学期结束,寒假从1月23日(农历十二月十一)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十)。

小学初中(中职)

于2021年1月22日学期结束,寒假从1月23日(农历十二月十一)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十)。

普通高中

高中于2021 年1月29日学期结束,寒假从1月30 日(农历十二月十八)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十)。

福建省中小学放假安排:

2021年就在不远了

又要迎来新一波假期

放假虽欢乐

还是好好要工作,好好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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