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罪

毫無疑問的,罪所包含的邪惡,足以叫人悔改不已。在罪裡有以下二十種邪惡:

(1)每一種罪都使人遠離上帝(耶二5)。上帝是至善的,我們承受的福樂也都是與祂聯合而來的。可是罪卻帶著強勁抵擋神的傾向,把人的心扯離上帝。罪人離開上帝,向基督和憐憫道別。他愈朝著罪近前一步,就愈背離上帝一步,“他們離棄耶和華……往後退步”(賽一4)。人愈離開陽光,就愈走向黑暗。人的靈魂愈離開上帝,就愈接近愁苦。

(2)罪是與上帝背道而馳(利二十六27)。希伯來文中,犯罪與背叛是同一字根。罪是與上帝對立;上帝的意念怎樣,罪的意念就反其道而行。若上帝說要以安息日為聖日,罪就說要褻瀆安息日。罪攻擊上帝的本質,若辦得到的話,它甚至要打倒上帝,“不要在我們面前再提說以色列的聖者”(賽三十11)。多麼可怕的事啊,一團塵土竟自高大,與造它的主對抗!

(3)罪侵犯屬上帝的律法與產業。罪違背了祂的律法,這是極度的背叛。有甚麼比踐踏憲章更傷害君王呢?罪人蔑視天上的律例,“他們將你的律法丟在背後”(尼九26),他們對律法不屑看一眼。罪搶奪上帝所當得的。人所配得的,若不給他,就傷害了他。靈魂是屬上帝的,祂創造靈魂,又買贖靈魂,祂理當擁有靈魂。如今,罪卻把靈魂從上帝的手中偷了過來,把原該屬上帝的送給了魔鬼。

(4)罪是極度的無知。學者說,所有罪都出於無知。人若知道上帝的聖潔公義,就絕不敢繼續犯罪了,“他們……惡上加惡,卻不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九3)。所以,無知與私慾是連在一起的(彼前一14),無知懷胎生出情慾來。霧氣多在夜間升起,同樣,罪的黑霧也在無知與黑暗的靈魂中升起。撒但在罪人眼前灑下煙霧,叫他看不見上帝忿怒的火劍。飛鷹先在沙土打滾,然後再襲擊小鹿,它拍翼把沙土打進鹿的眼睛,使它不能看見,這才用爪來擊殺它。同樣,撒但這個空中的掌權者,先用無知叫人盲目,然後再用誘惑的飛鏢擊傷人。罪豈不就是無知嗎?我們真要為自己的無知而悔改。

(5)罪使人身陷絕境。人的過犯會使自己的靈魂陷於極度的險境,在斷崖邊搖搖欲墜。愚蠢的罪人哪,你說你從不犯罪,但你所做的,卻會使你的靈魂永遠沉淪。人喝了毒杯,不賠上性命才怪呢!亞當一嘗禁果,便失去了樂園;天使一次犯罪,便失去了天堂;掃羅一次犯罪,便失去了他的王位。你若再犯罪,上帝就會讓你與受咒詛的人同坐監牢。你大可盡情地犯罪,然而你永遠不知道上帝是否會給你多活一天,是否會給你一顆悔改的心,因此,你最後只會在深陷令人狂亂的絕境。

(6)罪使人充滿了污穢。雅各書一章11節叫它作“污穢”。希臘字是指膿瘡裡的腐臭。罪惡被稱為“可憎之物”(申七25),且是複數的(申二十18)。罪的污穢是內在的;臉上有污點,很容易抹去,但若肝臟與肺部裡染了污穢,就糟得多了。罪的污穢進入人的思想與良心(多一15),罪也被比作骯髒的布(賽三十22),罪在律法中被視作最不潔淨的東西。罪人的心有如佈滿糞便的田野。有人看罪為裝飾品,其實它是排泄物。罪是如此地使人充滿污穢,上帝根本無法忍受這樣的人:“我的心厭煩他們”(亞十一8)。

(7)罪使人背義忘恩、以惡報善。罪人哪,上帝用天使的食物餵養你,用各樣恩慈作你的冠冕,難道你還要繼續犯罪嗎?就如大衛論到拿八說:“我為那人看守所有的……實在是徒然了”(撒上二十五21)。同樣,上帝為罪人所做的一切也是枉然了。是的,上帝的恩惠足以斥責這些忘恩的人。上帝可以說,我賜你聰明、健康、財富,你卻用這些來與我作對,“是我給她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她的金銀,她卻以此供奉巴力”(何二8)。我供給他們需用,他們卻拿去供奉偶像。在寓言故事中,蛇被凍僵了,有人把它帶到火旁給它解凍取暖,卻反被它咬傷。同樣,罪人拿上帝的恩慈來反咬祂。“這是你恩待朋友嗎?”(撒下十六17)。上帝賜你生命,是要你來犯罪嗎?上帝給你工資,是要你去服侍魔鬼嗎?

(8)罪使人卑賤,尊榮盡失:“我必因你鄙陋,使你歸於墳墓”(鴻一14)。這裡說的是一位君王,他並非生來鄙陋,而是罪使他鄙陋。罪玷污我們的名,污染我們的血,若要把一個人的榮耀變為羞辱,罪乃首屈一指。聖經說乃縵,“在他主人面前為尊為大……只是長了大痲瘋”(王下五1)。無論人在世上有多大的榮耀與成就,一旦他偏邪犯罪,他在神眼中就成為長大痲瘋的人。在罪裡誇耀,其實就是誇耀自己的惡名;就像囚犯誇耀他的腳鐐以及行刑的絞索一樣。

(9)罪是一種毀壞。每一種罪都會導致無盡的損失。在罪中流連的人,絕無好下場。他失去了甚麼?他失去了神,失去了平安,失去了自己的靈魂。人的靈魂是來自天上的神聖火花,是上帝創造的榮耀。有甚麼可以彌補這樣的損失呢(太十六26)?若失去了靈魂,就失去了最寶貴的,因此,罪導致最大的損失。人與罪打交道,必招致毀滅。

(10)罪是個重擔:“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詩三十八4)。罪人身上負著重擔如枷鎖,這重擔處處隨著他。當人感覺不到罪時,就是罪的重擔最沉重的時候。罪一出現就帶來重擔。罪也是上帝的重擔:“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摩二13)。罪是靈魂的重擔。Spira的重擔有多重啊?猶大良心的重擔,沉重得以致他要上吊自殺才能止息他的良心!惟有認清罪的真面目,感受到自己所背負的重擔,才能使人悔改。

(11)罪是債務,聖經將之比喻作一千萬銀子的債務(太十八24)。我們所欠的一切債務當中,罪債最為可怕。罪人可以逃亡他鄉躲避其他的債務,惟有罪債是無處可躲。“我往哪裡躲避你的面”(詩一三九7),上帝總會找到所有欠債的人。死亡可以解決其他的債,但不能解決罪債。欠債的人死了並不能解決罪債,乃是債主死了,罪債才能了結。

(12)罪中有欺哄(來三13)。“惡人經營,得虛浮的工價”(箴十一18)。罪其實是個騙局,它表面上討人歡心,其實迷惑了他。罪正如雅億所行的,先拿奶和油給西西拉,然後把釘打進他的額頭,把他殺死(士五26)。罪先討好人,然後再殺人。它先作狡猾的狐狸,然後作吃人的獅子。因罪被殺的人,其實都先被罪欺騙、出賣。啟示錄裡的蝗蟲正是罪的絕佳標誌和象徵:“頭上戴的好像金冠冕,臉面好像男人的臉面,頭髮好像女人的頭髮,牙齒像獅子的牙齒……有尾巴像蠍子”(啟九7-10)。罪就像放高利貸的人,先用錢供應人,然後叫他拿田地來抵押。罪先供應罪人以歡樂美物,然後要人抵押靈魂。猶大因得三十兩銀子而歡喜,終究被錢財欺哄。現在你問問他,這項交易划算嗎?

(13)罪是屬靈的疾病。有人患驕傲的病,有人患情慾的病,有人患惡毒的病。罪人就如患病者一樣:他的味覺錯亂,最甜美的東西反覺得苦澀。因此,上帝比蜜甘甜的話語,罪人卻深以為苦:“以甜為苦”(賽五20)。罪既是疾病,就不該對它朝思暮想,乃要藉著悔改得醫治。

(14)罪是個捆綁。罪捆綁人做魔鬼的徒弟,被罪奴役乃是最可悲的事。每個人都被自己的罪捆綁、挾制。奥古斯丁說,“在信主以前,我受到挾制,但不是鐵鏈捆綁我,而是頑強的慾望捆鎖我。”罪是跋扈又專制的暴君,它被稱作一個“律”(羅八2),對人有轄制的權力。罪的慾望要罪人怎樣行,他就得怎樣行。其實,他服事慾望過於享受自己的慾望,他為滿足種種情慾而疲於奔命。“我見過……王子像僕人在地上步行”(傳十7)。人的靈魂原是尊貴的王子,坐在統治的座位,以知識和聖潔為冠冕,如今卻成了罪的奴役,魔鬼的差役。

(15)罪會不斷散播惡毒。它不單傷害罪人本身,還會傷害其他的人。一個人犯罪,會引發許多人犯罪。正如點燃一個烽火台,就會點燃城裡所有的烽火台。一個人可以玷污許多人,一個得了瘟疫的人走在人群中,就會傳染給許多人。你若公然犯罪,就不知多少人會受你影響。你該知道,如今有許多人在地獄裡哀號,都是因你的壞榜樣。

(16)罪令人苦惱,帶來麻煩。神給女人的咒詛,也同樣放在每個罪人身上:“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創三16)。人會費盡心思籌謀犯罪,罪既懷了胎,就生出愁苦。就如一個人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打開水閘,閘門一開,洪水便洶湧而至,將他淹沒。因此,人絞盡腦汁圖謀犯罪,結果良心苦楚,終致傾家蕩產,“連房屋帶木石都毀滅了”(迦五4)。

(17)罪是荒謬的。有甚麼比討仇敵歡心更荒謬的事?罪使撒但歡心,當情慾怒火在人心靈中焚燒的時候,撒但就在火裡取暖。人的罪,是魔鬼的筵席。昔日參孫被召出來,給非利士官長戲耍玩樂(士十六25)。同樣,罪人供魔鬼玩耍作樂,人的罪就是牠的酒肉。牠看見人用靈魂換取世界,就像人用鑽石換取稻草,用黃金鉤去釣白楊魚(一種當作釣餌的小魚),牠就開懷大笑。在審判之日,所有惡人得到的宣判是:愚蠢。

(18)每一種罪都是殘忍的。你每犯一罪,就是刺你的靈魂一下。你對罪惡仁慈,卻對自己殘忍,正如福音書裡那人用石砍自己砍到流血的人一樣(可五5)。罪人也像那獄卒拔刀自殺(徒十六27)。罪使靈魂呼喊,我在殺人呀!生物學家說,鷹寧願舔血而不喝水。同樣,罪就是吸吮靈魂的血。

(19)罪是屬靈的死亡:“死在過犯罪惡中”(弗二1)。奥古斯丁說,他悔改之前讀到Dido(在西元前十世紀,傳說她是迦太基的建立者,因不能嫁給Aeneas為妻,便自刺身亡)的死,總禁不住流淚。他說,我因Dido被Aeneas遺棄而自盡,哀哭流涕,卻沒有為自己因離棄上帝、靈魂的死亡而流淚,我是如此失喪的人。犯罪的生命,就是靈魂的死亡。

死人毫無知覺,因此,未重生的人對心裡的上帝毫無知覺(弗四19)。你勸他關心自己的得救嗎?對死人演說有甚麼用處!你指摘他的惡行嗎?擊打死人有何用呢!

已死的人全無味覺,就算盛筵當前,他也不知咀嚼品嘗。同樣,罪人嘗不出基督及應許的甜美,好比將醇酒置於死人口中。

死亡使人腐朽,就如馬大說拉撒路:“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約十一39)。同樣,一個已在罪中死了三四十年的罪人,我們更可以說,“他現在必是臭了!”

(20)不悔改的罪將導致最終的咒詛。玫瑰因枝上的霉斑而腐朽,人也因靈魂滋生的敗壞而死亡。希臘的特洛伊木馬,有人這樣說:“這機器是你的城毀滅的原因。”這句話同樣可以對不悔改的人說:“這罪的機器是你靈魂毀滅的原因。”罪惡的最後一幕總是悲慘的。Diagoras Florentinus在嘻笑中喝下毒汁,賠上性命。人在歡樂中喝下罪的毒汁,也要付上靈魂的代價:“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所羅門描寫酒的話,也可用來描寫罪:“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嚥舒暢,終久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箴二十三31-32)。基督也提及那蟲與火(可九48)。罪像油,而上帝的忿怒如火。罪人不住地犯罪,火也就不住地焚燒,“我們中間誰能與永火同住呢?”(賽三十三14)。可是,人就是不相信這真理,就像褻瀆神的Devonax,他窮凶極惡,雖以地獄相脅,他仍輕蔑地說:“我要到了地獄才信有地獄,未到以前,我不信。”我們無法把地獄灌進人的心思,只能等到他們自己進入地獄裡面。

我們已經仔細思量了人在罪裡的致命邪惡,無非是要使人悔改,歸向上帝。儘管如此,人若知道這一切,卻仍堅持犯罪,一心要走地獄這條路,誰能救他呢?那些人明知罪是叫靈魂受咒詛的頑石,卻仍甘心情願地衝向它,必定撞得頭破血流。

本片文章摘自Thomas Watson《悔改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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