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沟通》读书分享五——感受的根源

    非暴力沟通的第三个要求要素是需要

    他人的言行也许和我们的感受有关,但并不是我们感受的起因。感受根源于我们内心的需要。

    听到不中听的话时,我们可以有四种选择:(1)责备自己(内疚、惭愧、厌恶自己);(2)指责他人(反驳、愤怒);(3)体会自己的感受和需要;(4)体会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我们可以通过“我(感到)......因为我......”这种表达方式来认识感受与自身的关系。例如:“你没有把饭吃完,妈妈感到失望。因为妈妈希望你能健康成长。”

    对他人的指责、批评、评论以及分析反映了我们的需要和价值观。例如太太说“这个星期你每天都工作到很晚,你喜欢工作,不喜欢我(对他人行为的评论)”,这实际上反映了太太对亲密关系的看重和需要。

    如果我们通过批评来提出主张,人们的反应常常是申辩或反击。反之,如果直接说出我们的需要,其他人就较有可能作出积极的回应。当人们开始谈论需要,而不是指责对方的时候,他们就有可能找到办法来满足双方的需要。

    例如:批评的说法:“你叫我的外号,很没有礼貌”,直接表达需要的说法:“你叫我的外号,我会感到难过,因为我想得到尊重。”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个人成长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1)“情感的奴隶”——我们认为自己有义务使他人快乐;(2)“面目可憎”——我们发现为他人的情绪负责,牺牲自己迎合他人代价实在太大,此时,拒绝考虑他人的感受就和需要;(3)“生活的主人”——我们意识到,虽然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与此同时,我们还认识到,我们无法牺牲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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