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0]一入前端 哪里是岸~那就先找个小石头

前端听起来高大上,坊间说的不好听就是一个弄网页的 好像随便弄个模版套上去就可以做成网页,随便来个Microsoft  Office的Word/Powerpoint,或者Macbook的Keynote就可以导出个.html文件 

一不小心很容易被看似简单的HTML骗进门,因为里面写的都是简单的英文,感觉不难啊~ 

前端离不开网页、浏览器,既然要在网页里面玩,自然就必须先知道网页里面的游戏规则

-网页长什么样

--里面的东西是按照什么结构规则排列

---怎么去安排什么元素怎么放置

----什么东西不能放.....

 往深远说,就要涉及信息架构(information structure),这里就暂时不提了 

技术面来说,如果以人来比喻,网页是一个假人的话,那么HTML5是骨架,CSS3是皮肤,那么Javascript应该就是肌肉(感觉这样的比喻好像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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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话短说,按官话来说:

HTML5,全称是HyperText MarkupLanguage,就是万维网(www)的核心语言、标准通用标记语言下的一个应用超文本标记语言

如果在浏览器右键-检阅网页(原始码),-打开,就会看到

.......


CSS3,全称是CascadingStyleSheet层叠样式表,用于控制网页的样式和布局

在浏览器很难直接看到,如果打开一个.css文件,会看到类似这样:

div{

border:2px solid;

border-radius:25px;

}  


Javascript,一种直译式脚本语言,是一种动态类型、弱类型、基于原型的语言,内置支持类型。

(这是百度百科说的,看不懂或者看得半懂那就看下面⬇) 

首先要先明说Javascript是Javascript,Java是Java,两者没半毛钱关系,最多最多0.00001毛钱关系  百度上随便一搜都会这样说“Javascript是 Web 的编程语言。 所有现代的 HTML 页面都使用Javascript。Javascript非常容易学”、“因特网上最流行的”、“广泛应用于“...... 

前端入门离不开Javascript,Javascript在前几年还是被内行人看不起的程序语言,不规范,新的规范ES6出来后Javascript不仅在前端风生水起,甚至踏足后端

 Javascript看似简单易学,弹性化的程序语言设计,说得不好听随便写一不小心都是bug,还不知道bug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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