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管为例,谈政府职能外包的后续问题应对

我,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方向)专业,曾到城市管理大队实习。近日,与一城管交谈得知,他们是政府职能外包的产物,也是传说中的背锅侠——临时工。

隶属于一家保安公司的赵大哥,现负责市区沿街违章物品精细化管理,曾参与本市最大城中村拆迁工作。现月工资2200元,没有编制。正式工工资高。

政府职能外包。因为政府办事效率低,资源浪费,机构臃肿等原因,实行的政府改革。由政府与私人组织,签订合同,将本该由政府承担的职能外包给私人组织。政府提供资金,政府按照合同对私人组织监督、指导、审核。(大概是这个意思)

出现问题:政府职能外包之后,出现政府责任也转移的问题。虽然私人组织高效率的特点可以改签政府工作。可,一旦出现问题,政府就会把问题推到私人组织上(比如城市管理)。有人会说,这是按合同行事,私人组织没做好就是私人组织的锅。

我们这样看,私人组织没有完成合同,确实有责任。但,政府职能外包之后,政府社会责任不会更改(毕竟政府也是契约的产物,要不,要政府还有什么用,)。

换个角度,有些社会问题是不能外包的。

所以,政府职能外包不意味着政府丢锅。而是权力下放,其责任反而加强。(之前对人民负责。外包之后,上对人民负责,下对投标企业负有领导监督责任)

任何形式的自我监督都是形式主义。针对政府对承标企业的监督领导责任。应设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更好的是由政府但设全国统一的官方监督机构。或者由纳税人组成的团体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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