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广州的夏季刮来台风,垫着凉席,吹着风扇觉着冷,不吹风扇又热。凌晨一点钟,没睡着,翻起来把《杀死一只知更鸟》最后一部分看完了。书上说:“他关上灯,回到了杰姆的房间里。他要在那里守护一整夜,等杰姆明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还守在床边。”字数完了,可故事里的生活没有结束,阿迪克斯会继续带着杰姆和斯科特生活在那个小镇,教他们未来如何生活。

        我是读到四分之三才开始读懂这个故事,在此之前我只知道它是赫赫有名的知乎和豆瓣榜单上的top3,左岸把它列在自己的书架上反复阅读,它的名字后面带着一系列的推荐评价,每一个推荐人都极其有份量。然而只有读了,走近了,才感受到这本书的价值。有哪一本书能够将教育写得这样好呢,不管是价值内涵,还是文学性。

      我第一次读到这样一本指向儿童成长的小说。一个叫做斯科特的小女孩在梅科姆小镇生活,她渐渐成长,开始认识梅科姆这个小镇,这个小镇里生活的人,他们的美丑,善恶,是非,对错。面对成年人的世界,她如何去成长,我们又该如何教育孩子去面对这种成长。这本书由小孩子切入大话题,由小城镇切入大时代,谈及人生,教养,人际,种族,善恶,纷繁复杂却现实得露骨。

      梅科姆小镇映射着一个巨大的社会,这里面的每个人都代表着社会上的不同群体——不是脸谱化的,而是活生生的复杂的人。他们有着不同背景,有着自己的价值观,有着复杂的多面性。怪人拉德利永远待在房子里面,他是邻居口中的妖魔。可这样一个脸色苍白不愿意出门的人在故事的最后从家里走了出来,开枪打死作恶的成年人尤厄尔救了小孩子斯科特和杰姆。杜博斯太太如此令人厌恶,粗俗无礼。可她临死前坚定地拒绝了吗啡忍痛离开了人世。黑人汤姆好心帮助白人马耶拉小姐却因此而被诬陷强奸,证据明明白白地指向他的无辜,扫地法庭依旧判他有罪。阿迪克斯作为为黑人辩护的律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知结局基本无法改变,依然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他没有成功,又好像成功了。坎宁安和黑衣人们一起要提前杀掉汤姆,可最后也是他为汤姆留得了陪审团不同的意见和争执。尤厄尔如同一只烂虫,在诬陷致死了汤姆后不仅能够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还可以继续作恶。痛恨希特勒的斯蒂芬老师转头就怒骂黑人怎么配得上和白人通婚。只有小孩子迪尔在哭:“恶心,恶心”。

      “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杰姆)

      “我不知道,可他们确实这么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晚上又做了,将来还会再做,而且,他们这么做的时候……似乎只有孩子会哭泣。晚安。”(阿迪克斯)

        你看这就是人,这就是人性。

        我们的儿童文学总是展示一个善恶终究得报,王子与公主会团圆,大灰狼会被猎人打死的世界,孩子们的纯洁总是被呵护得好好的。可是没有人会告诉他或她,这个世界不只是有一种价值观和一种结局,真相的背后有各种利益的牵扯,有时候正义往往站在弱势的一方,这个世界还有黑,还有恶,还有站在旁边袖手旁观的人。越是努力,越是无力。你该怎么选择?是奋勇向前,还是明哲保身,还是激进愚昧?成年世界如此复杂,应不应该和一个只有三四年级的孩子说?又该怎么说?我们的孩子需要什么?是团圆吗?是喜剧吗?还是给她悲剧?给她黑暗?

      也许我们都需要反思。筱南老师说她读完《爱德华的奇幻之旅》后都震惊了,她居然想不到这样一个给儿童看的故事可以如此悲惨,惨到残酷。我看完《洞》之后也震惊了,这样的一本受虐的书居然被列在美国儿童暑假必读书目之中。可是再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后我竟然也能够慢慢明白了。成长是必不可少的话题,我们不需要傻白甜的故事,我们需要是一个有自己的是非判断,在内懂得体察生活,了解世界复杂,在外能够坚守自己,行为坚毅的孩子。只有这样的孩子,他才能够一路披荆斩棘,拒绝诱惑,有力量地走向未来,走向真正的善良,只有这样的一群孩子多了,走到权力岗位,走到社会核心支柱,才能引导时代走向正轨。这就是我们需要的教育,苦难教育,价值教育,现实的教育。

        这篇故事的好,最好在它的价值内涵,我还想简短的谈谈它的文学性。因为如果不谈,也许我会把它忘光光,忘记它带给我的各种细节的感动。于故事线索,读的过程中感受最深的是一只知更鸟,这个故事其实和鸟没有任何关系,全文也只出现了四次,却贯穿了始终。第一次出现:“你们射多少冠蓝鸦都没关系,只要你们能打得着,但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它指向生命。第二次出现:“树木纹丝不动,知更鸟静默无声”它出现在环境。描写中,成为周围的一分子。第三次知更鸟出现“在我们头顶高处,一只孤独的知更鸟正在黑暗中没完没了地演唱它的保留曲目,它唱得那么幸福甜蜜,都忘了自己正站在谁家的大树上”这大概是指每个孤独却又内心努力幸福的人。第四次“怎么说呢,这就像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对不对?”你看,斯科特她明白,知更鸟到底是什么。我想这个“知更鸟”的寓意已经很明显了。

        于文章结构方面,怪人拉德利的故事首尾呼应,他终于出来了,开头是妖魔,结尾是善良的人儿。哥哥杰姆的手受伤事故首尾呼应,中间经历了诸多事宜,杰姆也成为了一个长大的人。我一度为杰姆的遭遇感到可怜,翻到前面第一页,却发现原来这个事情在杰姆心里,早已接纳成为了他的一部分,多么让人开心的一件事。

        于文章语言方面,这本书还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地方,它的比喻句,来得奇特而绝妙。好几次都让人拍案叫绝。如“在杰姆佩戴怀表的那些日子里,他连走路都倍加小心,简直像是踩在鸡蛋上一样。”“时间变得无比缓慢,仿佛是在蠕动着往前爬,让人感到恶心。”“泰勒法官端坐在法官席上,看上去像条睡意沉沉的老鲨鱼”。每一个都这么有意思又贴切。作者哈珀李没有在书中明确地展现他的观点,但是每一句话既讽刺又幽默地表达了他的态度,很高明。

        最后,书中把所有的经历回放,那个夏天,那个秋天,那个冬天,又一年春夏秋冬,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斯科特没有说多余的话,可生活中的喜怒哀乐又像重来了一遍,情绪扑面而来,撞得人心里感慨又欣慰。

        最后的最后,阿迪克斯“他关上灯,回到了杰姆的房间里。他要在那里守护一整夜,等杰姆明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还守在床边。”合上了书,我有这么多的无奈看这个世界,也发觉了自己的内心这么多软懦。阿迪克斯,希望我能,如果可以,成长为像你一样的人。

(转载请征询本人意见,并说明用处,否则按侵权处理)

你可能感兴趣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