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维权向法院提交的主要证据

指控他人侵犯专利权,请专业的律师是一方面,其次,需要配合律师提供的证据资料如下:

 第一,权利基础,即证明自己拥有专利权或是专利的利害关系人,以及专利权是不是有效处于有效状态,证明拥有专利权的材料有:1)最近几个月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副本;2)最近几个月刚刚授权的专利证书;3)专利的年费收据。

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权继承人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其中专 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三种,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不是3种许可的被 许可人都可以单独维权,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许可的被 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一 般不能单独提出请求,合同约定的除外,所以以后签订普通许可合同,也要注意合同条款。

 第二,证明对方实施了侵权行为,可以提供的资料有:1)对涉嫌侵权产品进行购买公证,包括网上购买公证和线下店铺购买公证,将公证书交至法庭;2)去对方工厂调查取证,一般工厂难以进入,为了自身安全建议请专业的调查公司进行。

 第三,对方的产品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果是发明或实用新型,要确定对方产品落入那几条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如果是外观,可以不提供该类证据。 关于工艺和方法类的发明专利,涉及新产品的实行“举证倒置原则”,维权可以不用提供对方产品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由侵权方举证自己用的生产方法或工艺。如果是常规产品的新工艺专利,还是要维权方即原告举证。

综上,在专利维权案件中,需要专利权人向律师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律师主 导下互相配合,才更有利于实现高质量的专利维权案件,尽最大可能维护专利权 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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