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了多年的她

      车内放着陈奕迅的《好久不见》: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记忆翻开。

      夏日灼人的阳光从浓密的梧桐树叶的间隙挤出来,折射在地面,如舞台灯光师设计出来的一缕缕灯柱,绚丽夺目。吴依澜就走在这么美的街景中,她斜戴着一顶白色鸭舌帽,套一件蓝色的短T恤,腰间系了结儿,露出纤细的腰肢和平坦的小腹,嗯,腰特别细,蓝色的T恤衬的皮肤也很白。下身搭了一条白色的宽松低腰休闲裤和板鞋,整个人概括就是俩字儿——青春!但走姿不好看,因为不淑女,大大咧咧、洋洋洒洒的,总给人一种“好汉”的感觉,还不走直线,可这并不影响我毫无犹豫的喜欢上她,而这个画面也成为她走进我人生的那段记忆的封面。

      从那一刻起,我喜欢了她很多年,喜欢她笑起来眯眯弯弯的眼睛,虽然睁着的时候也不大,可她的眼睛是我见过的唯独觉得比双眼皮好看的单眼皮,眼角向上微微翘起,一双黑眼珠整天滴溜溜的转来转去,估计就是这眼神机灵的缘故吧,让那双眼睛看起来特别吸引人。眉毛平平的淡淡的,鼻子小小的挺挺的,嘴巴有点儿大,可能爱笑造成的吧!整个五官说实话,拆开了哪个也不好看,可是凑到一块就是很招人喜欢,可爱俏皮!守着这个不算美却令人着迷的她,我度过了最美好的年华——大学时代!

      然而,即便我再怎么宠爱她,我们再怎么坚信爱情,大学毕业我们还是分手了,她留在了这个有阳光梧桐街景的城市,我去了好男儿志在千里的帝都,她没能劝我留下来,我也没能让她有信心跟我一起走,就这样,爱情在现实面前没能抬起头来。

      ……

      十年后,我回到这座有她的城市,重走了我们曾走过的路,我很想再见她一面,于是等在了同学说的她常路过的街口。很快,她出现了。腰还是那么细,走路还是那般“好汉”,笑得依然可爱俏皮,十年,时光似乎不曾夺走她多少青春,她还是那个她,依然是我记忆封面的那个模样!我刚想打开车门去迎上她,我在想怎么跟她打招呼,她看见我又会是什么样子?突然,她身后赶上来一个帅气的小男孩,走到并肩时牵起了她的手,抬头看向她的脸笑起来,笑得眼睛眯眯的弯弯的。

      十年,我得到了男人的身份和地位,她得到了女人的安稳与幸福。十年之后,我们连朋友也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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