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是她儿子

前段时间,我们手上有一件盗窃案,案情比较简单,证据也比较充分,因为监控录像拍下了盗窃的整个经过。只是,实施盗窃的是一个老太太,她坚持说自己没有偷,以为手机是别人掉的,就捡走了。最后,案件按照正常程序起诉到了法院。开庭前的某天,审判长告诉我们,老太太把自己的律师炒鱿鱼了,也拒绝了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让自己的儿子辩护,可是,他儿子竟不是学法律的。这件事激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毕竟让不懂法的“亲友”做辩护人的情况不多见。

鉴于本案还未判决,我不对庭审的情况以及案件事实进行评论,仅从情与理的角度做一点探讨。

1.母与子的关系,最亲密。或许因为孕育、生养的极其不易,母亲这个角色蕴含了太多的辛酸,故而,绝大多数母亲都会给子女倾注全部的爱,甚至包括生命。比如,灾难来临时,母亲往往会选择把生的机会留给子女。那子女也自然应当孝顺,“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就是这个道理。母子这种亲密关系,可以说是带着基因遗传的,其他的关系很难超越。

2.在老太太的眼里,亲情战胜了理智。按理说,律师做辩护人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隔行如隔山,外行要在短时间内熟悉法律,难度比较大,搞不好还会帮倒忙。可是,老太太不这样看,她认为比专业更重要的应该是信任。据我估计,律师应该是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了案情,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劝老太太认罪,这样一来法院还可以从轻。你想啊,老太太那听得了这话,分分钟把律师炒了鱿鱼。所以,老太太选择了自己的儿子,不懂法不要紧,重要的相信她是清白的。

3.儿子愿意相信老太太是无辜的。儿子大概会认为,一个退休的老人,不愁吃穿,悠闲而又惬意的在操场散步,没有犯罪的动机,再者,她并不缺手机,多一个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一直以来善良正直,违法犯罪跟她应该没有半毛钱关系。所以,正是这种相互信任,促成了母与子的黄金搭档。

4.我个人认为,不能把坚持变成偏执,尊重事实或许就是尊重自己。基于母子的亲密关系,信任是基础,但是,对再亲的人也不能盲从,当事实摆在眼前时,不能选择视而不见,如果一条道走到黑,那就是偏执。我想,当作为辩护人的儿子看完全部卷宗后,证据会还原基本事实,在真相面前,儿子就应该转而规劝老太太认罪,争取获得最有利的判决,而这,才是真正的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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