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原来婚姻的起初是那样01

最近很想补补历史相关的书籍,以前上学的时候对于历史无感,回忆起来多数都是历史老师抽查我们起来背知识点的画面,还有试卷上黑白灰的历史图片。

如今工作了,有时候工作之余看古装剧或者古言小说,才慢慢的琢磨出历史的韵味。但这都太偏,所以看了知乎推荐买了一本《中国通史》吕思勉著。的确如知乎上所言,对于初学者来说,这一本有一些阅读困难,所以基本我是边看边百度了解那些文言背后的典故。

虽说看得慢了些,但也希望能够在脑子里留下些痕迹,因此做做笔记罢。

书中开篇第一张是关于“婚姻”的。

远史的时候,人类的婚姻并无禁例。从同辈行之男女可以为婚,到亲族同母系的兄弟姐妹不可以为婚。这里的同母系兄弟姐妹也称之为氏族,异氏族之间男女的关系相对较杂,用书中的话来说“此一群之男,人人可为彼一群之女之夫;彼一群之女,人人可为此一群之男之妻;绝无所谓个别的夫妇”。

在之后,禁例才渐渐繁多起来。

先史时期,游猎的民众喜掠夺擅掠夺,书中说道当时环境可掠夺之物较少,所以女子逐渐成为其中一个。而为了避免被报复,掠夺之人常常会用其他物件交换易之。

男子在外掠夺,女子也逐渐在家承担起劳役的工作。

女子后面慢慢变成农业的负担责任者,经济之权也逐步落在女子手上。那时候部族众人并不希望女子出嫁离开,所以更多则是由男子入赘成为其附属品。

而后周期变化,农业渐渐落到男子手中,经济之权也自然,女子地位又渐渐弱了。

…………

再往后,就是古代婚姻的相关制度。

《礼记 大传》说宗子合族之礼道:“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为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

即是说:同姓的人要依着血系的支分派别,如老大房老二房老三房这种,合起来成为一个宗族,明确亲疏远近关系;异姓的人即“来嫁者”,亦即一个家族内的太太媳妇们,对于他们只是分别他们的辈分,而不分别他们的支派。如分为老太太、太太、少太太,不问他们是谁,是谁的妻子谁的母亲这种。如此分清辈分关系以定互相交往的礼仪。

辈分确定后也就明确了一个家族中男女有别。她们的丈夫属于“父道”,他们妻子都属于“母道“;她们的账户属于”子道”,他们妻子属于“妇道”。难道也可以说兄弟的妻子属于“妇道”?兄弟的嫂子可以属于“母道”吗?所以说,女人的名分辈分是一个家庭存在管理的大事,难道可以不谨慎对待吗?(翻译来源于百度)

在我看来,这是一段辈分名分极其强硬专论的阶段。如此繁杂的区分,现在看来真是头都大了。


写累了,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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