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概述 ---分享给备考中级经济师的小伙伴

2022年1月13日 周四 深圳 阴 828/1000 

【主题】《经济基础知识》—法律篇

【字数】1149

10天前,也即1月3号在平台上分享了“一部单车带你理解三种担保物权”。当时会觉得这部分的内容比较“硬”,不会有小伙伴阅读或感兴趣。但昨天偶尔和人家聊起,人家说:你分享的那几种合同还是挺让我受益的……


所以,只管写就对了,总有小伙伴会喜欢其中某一部分。如果还能让人受益,这更会成为我坚持码字的意义。


尽管思维有些跳跃或不连贯,过去已然把三种担保物权分享了,但什么是物权,物权大致包含多少种,在过去的简文中并没有细致描述。接下来会花用几天的时间来整理与“物权”相关的内容。这部分的内容写起来、读起来都会有些“硬”,各位小伙伴们选择性阅读吧。


1、物权的概念

标准定义:“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力,即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梳理一下这个标准定义中包含的关键字或词:社会、人、物、占有、法定范围、主体、支配。用比较通俗的语言来说明就是:我们每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某种物的自我支配权利,别人不得干涉。


很显然,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我们每个人购买了某种物品就对该物品拥有了物权。物权表现在人与物结合(或联系)在一起。比如,我买了一部手机,我就拥有了对该手机的物权;我也享有对它的支配权,我想怎么用我的手机就怎么用我的手机,在法定许可的范围内你们都无权干涉我;而这部手机和我联系在一起,其他人未经我允许不能用我的手机;同样,你买了房子,就拥有了对该房子的物权。可见,无权具有绝对性,我绝对享有这部手机。

与物权相对应的还有另一个概念:债权。从字面意思也可以表明:我们在商品经济社会中还可能因为人与人之间对物的交换或欠下了某种债务,这种交换过程中产生的与债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称为债权。牵涉到的主体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我欠你1万块钱,你是债权人,我是债务人。可见,债权具有相对性,我欠你1万,是相对于你我之间产生的,这就是相对性;你不能跑到我隔壁的小花小朵家让她们还你1万块钱,她们会报警的。


也不能看出,我们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交换物品的结果会有两种情形:第一是让渡;第二是转移。所谓让渡就是这个物品我不要了,让给你了。而转移就是把这份原本属于我的物品通过付费或其他方式转移到了你的手中,之后你就享有了对这件物品的物权。再以我的手机为例:这部手机我不要了,500块钱卖给你了。我就不再享有这部手机的物权,对于这部手机的物权转移到了你的手上。


物权与债券联系密切,但作为具有独立民事权利的债权,其具备5个特征。


2、物权的5个法律特征。

绝对权、支配权、法定、客体一般为物、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关于物权的5个法律特征的更多细节内容,明天继续吧。

你可能感兴趣的:(物权概述 ---分享给备考中级经济师的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