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利斯朵夫》:死而不死

        之前读了《傅雷家书》,动容于傅雷与朱梅馥夫妇对翻译事业的追求,于是,特地找到傅雷翻译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在《傅雷家书》中,傅雷写给傅聪的信多次提及约翰克利斯朵夫相关事迹和名句。从前听过一种说法,就是说翻译是将自己的肚肠放进别人的肺腑,然后说出别人想说的话。

        傅雷翻译的《约翰克利斯朵夫》的民国风味很重,十分有文人风骨,诸如破题儿第一遭。在现有的语言体系里,比较少用。

      以约翰克利斯朵夫为名,可想而知,本书以他为中心展开,从他出生直到身体衰弱,看着下一代嫁娶结束,数十年时间的故事。

      我喜欢将它和《人性的枷锁》以及《月亮和六便士》放在一起。对于这些故事里的主人公来说,俗世的金钱财富显得不是那么重要,只有艺术和生活才能让他们为之癫狂。混乱才能产生美,所以他们从伦敦到巴黎,从乡间到都会,从青年到中年,半生都在流浪,没有固定的居所,没有固定的伴侣。若说一个人似一个国家,那么,艺术家们肯定是充满动乱和战争的。

      他们大胆地去追求所爱,漠视凡夫俗子的目光,以他们的作品勾勒人生的痕迹,不止不休地沉迷于爱恨,沉迷一切他们所认为美的东西。

    譬如书中写道,艺术是一种享受,一切享受中最迷人的享受。但你只能用艰苦的奋斗去换来,等到‘力’高歌胜利的时候才有资格得到艺术的桂冠。艺术是驯服了的生命,是生命的帝王。要做凯撒,先要有凯撒的脾气。你们不过是些粉墨登场的帝王:你们扮着这种角色,可并不相信这种角色。

    为了追求这种美的感受,无数人前仆后继,可是,在艺术史上璀璨明珠似的艺术家寥寥可数。他们对我们的现实意义并不大,好比有的人爱吃素菜,爱看书,有的人爱吃肉,爱追求名利。人的一生就被捆绑在所花费的时间上。约翰克利斯朵夫所追求的艺术和爱,将他的人生五马分尸,切割成一段一段,清晨、午间、薄暮、夜晚,时光恍如流水向前,他消耗掉自己的人生,与艺术擦肩而过,最后才发现“一个人越是生活,越是创造,越是有所爱,越是失掉他的所爱,他便越来越逃出了死神的掌握。我们每受一次打击,每造一件作品,我们都从自己身上脱出一点,躲到我们所创造的作品里去,躲到我们所爱的而离开了我们的灵魂中去。”

      人这一生是很短的,屈指一算,便是万天,一日一日向前过,如罗曼罗兰所说的,大半的人在二十岁或三十岁上就死了:一过这个年龄,他们只变了自己的影子;以后的生命不过是用来模仿自己,把以前真正有人味儿的时代所说的,所做的,所想的,所喜欢的,一天天的重复,而且重复的方式越来越机械,越来越脱腔走板。

      那我们这些活着的人,究竟是活着,还是在重复?恐怕这个问题需要个人自己去探究,往后是将机械化地过完此生,还是为了攫取创造力,留下作品而过完一生,都是要待自己去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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