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非法同居”到电子烟,香烟暗自偷着乐

(80年代公安机关严打非法同居照,没有结婚证就住在一起,不被允许)

上世纪80年代,我的叔叔刚满20岁,在一家报社上班。有个女读者(现在叫粉丝)看上我叔叔,恋爱几天把控不住,跑到一家小旅社解决生理问题。

关键时刻,派出所破门而入,把他俩抓走,罪名“非法同居”。叔叔有文化,能说会道,最后每人交罚款150元后放了出来。

咋办?青春的激情挡不住荷尔蒙呀。叔叔马上去街道租了一间小房子,简单整顿后又拉着女读者准备上马。这时,居委会带人来了,查结婚证,没有?带走!

叔叔差点被拉去坐牢,罪名还是“非法同居”。经过单位的说情和关系走动,叔叔他们被关了3天又释放了。

第4天叔叔到单位求领导帮忙找关系办理相关证件,第5天结婚证拿到手,晚上弄了个简单的婚礼,下半夜,这对“苦命鸳鸯”终于如愿以偿交媾了。

励志吧?

是不是正被丈夫出轨而痛不欲生的妇女们,听到这个故事,有一种想穿越回那个年代的冲动?对,老公出轨就是罪!抓起来判刑!

结果我叔叔和婶婶结婚不到一年,离婚了。原因是双方互不了解,性格不合。

话虽这么说,但是我们的社会是不停进步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好,国家越来越强大。很多事,只有矛盾冲撞,才会有进步。

比如——电子烟。

A

9月18日,印度新德里电视台报道,印度财政部长西塔拉曼下令禁止电子烟在印度的生产、制造、进出口、运输、销售、储藏及广告。

此前,已有泰国、印度、菲律宾、越南、柬埔寨、黎巴嫩、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约旦、澳大利亚(昆士兰和北领地)、南非、阿联酋、埃及、阿曼、马来西亚、哥伦比亚、马其顿以及美国禁售果味电子烟。

还有众多国家和地区,正在考虑假如禁止电子烟的行列来。一时间,电子烟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禁止电子烟的理由和证据:

1、烟油里含有尼古丁,尼古丁是有毒的。

2、2013 年,德国联邦健康教育中心主管伊丽莎白·波特博士对电子烟进行研究和分析后发现,电子烟含有大量丙二醇,该物质会对呼吸道造成刺激,进而引发一些急性症状。因此,她认为电子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可能比传统卷烟还要大。

3、2019年8月23日,美国伊利诺伊州卫生官员表示,一病人疑因吸电子烟导致肺部严重病变死亡。专家表示,电子烟除了含有传统烟草的有害物质尼古丁,还会产生其他多种有害物质。

4、瑞典丹德吕德医院研究人员发现,仅吸入10口电子烟就会造成血管受损迹象,后续参与吸入30口电子烟影响研究的医生马格努斯·伦德贝克说:“我们看到血管弹性变差,而这可能会引发心脏病和中风。

......

让人陷入恐慌的,是最近在美国发生的“18岁少年起诉电子烟制造商”事件。

这位青年名叫亚当·赫根瑞德,今年18岁,一年多以前,开始使用电子烟。眼下,他已经被查出肺损伤,医生告诉他的家人,这种损伤是不可逆的,从那之后,亚当不能再像同龄人一样蹦蹦跳跳,爬楼梯都很困难,而想当一名消防员的梦想也已经离自己越来越远。

在提交的85页起诉状中,亚当及其代理律师指控美国知名电子烟制造商“朱厄尔”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故意将电子烟能够提升社交地位的暗示灌输给青少年,并指出这家公司没有充分披露其电子烟产品中所含的有害成分。

此新闻一经电视台播出,立刻掀起轩然大波。舆论是完全一边倒的,仿佛没有跳出来骂两句,就是价值观不正确一样——甚至出现了“资本就像嗜血的苍蝇,盯上了电子烟”“电子烟滚出中国”这样的论调。

为了打倒电子烟,众多网友在网上搜集各种证据,证明电子烟“有罪”。

只是,搜集来的“证据”,没有一样可以直接证明电子烟有毒,准确的说是不能证明电子烟有毒到人体不能承受的程度。

很多科学家、科研室提出有毒论都用了“可能”“似乎”“个人认为”等说辞,谨慎的表达。有意思的是,目前没有人以专业论文的形式,抛出电子烟有毒论。

换句话说,有毒论都是民间说法。

B

英国著名的BBC电视台推出一个纪录片《电子烟:奇迹抑或威胁》。这部关于电子烟的纪录片围绕消费者和政府担心的几个重要问题用视频形式来表述,更加形象,更加直观。

片中所有的实验证明都是在权威人士的督导下进行——更加有说服力!

电子烟的消费者、伦敦大学玛丽皇后研究院志愿者、彼得·海耶克博士、英国研究致瘾物质的领军人物罗伯特·韦斯特教授等都出现在片中为电子烟现身说法。

电子烟的工作原理是用热量加热含有尼古丁的烟油,形成蒸汽供使用者吸入。这个测试在彼得-海耶克博士的督导下进行。

“大多数人认为尼古丁本身是一种危险的有毒物质,但是如果是高纯度的尼古丁,安全的摄取量下对健康的影响和每天喝咖啡差不多”

通过实测数据,专家指出,电子烟明显要比传统香烟安全很多。

BBC得出结论:

“这也许是本世纪对于公众最有贡献的发明,因为它的受益者实在是太多了,若以几何倍数摈弃传统香烟,直至完全戒烟,个人、家人、社会都是受益者。

目前电子烟现状是:

没有论文也没有纪录片对电子烟有毒,这一说法进行科学详细的实验和论证。相反的,BBC以英国人的严谨、规整和理性思维模式进行创作,其作品的严肃性、文献价值以及制作上的精良,赢得了学术界的认可。经过一系列对电子烟以及相关产品的医学实验,得出了让人放心的结果。

C

因为电子烟监管标准目前属于真空状态,所以可以给电子烟安上很多罪名。

比如:烟油化合物含有有毒成分,雾化器质量问题等等。

8月29日,清华大学相关课题组发布了中国第一本电子烟监管蓝皮书。书中列出了全球对电子烟的监管情况,共分为三种:按照普通消费品、按照传统烟草、按照医药制品,具体如下图: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英国等欧盟国家的电子烟之所以没有出现问题,是因为执行了严格的标准,比如尼古丁含量、浓度及原材料浓度等。而美国对电子烟仅要求厂商披露成分及安全证明,事实上是没有统一标准的——特别是在“配料上”。

一个面包,从制作出来到消费者嘴里,中间是有监管的。如果没有监管,就有可能出现卫生问题、安全问题。

出现安全问题,是监管监察方面的问题,而不是认定“面包是有毒的东西”,而全国禁止销售面包。只要面包的每个生产和销售环节,都有监管机制,面包就是健康的。

电子烟如是。

这让我想起了文章开头写的那位苦命的叔叔,一刀切是落后的表现,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合理的监管和出台合适的律例。

我们把电子烟的问题拆开分析,做个比照。

看看电子烟的毒性大,还是香烟毒性大?

你见过吸烟多的人的肺部吗?黑乎乎的,主要是吸烟时产生的焦油所致。

记住,电子烟没有焦油,因为它的烟雾是雾化出来的,不是燃烧出来的。

尼古丁有毒,众所周知,这个扯平。(其实尼古丁毒害不算大,最要命的是焦油)

安全性,我说的是引发外在的事故。香烟容易引起火灾,电子烟不会。

香烟二手烟不但有毒,还很难闻;电子烟却是各种水果味,绝对没有焦油味道。

香烟消费高,一天一包10元,一个月也要300元。电子烟,300元烟油可以吸半年、一年。

如果用电子烟替代香烟,不是可以大大减少毒性吗?这个观点有什么可以辩论的,一目了然。

D

抽烟可以引发很多疾病,比如心脑血管病。

你可能很奇怪,这种病应该和喝酒关系很大吧?我用我的例子来说明。

我是滴酒不沾,只抽烟,一天的量是2包,或者以上。两年前我专程从南方飞往哈尔滨,让哈尔滨一著名老中医给我看病。他问我,是不是抽烟很多。我说是呀,他说,你的心脑血管病是抽烟引起的!

当时我就蒙了,听从老中医的要求,决定戒烟。

戒烟哪有这么容易,在众人的不屑取笑下,我终于戒烟成功,替代品就是电子烟。今年我去体检,血管病没了,化验单如下:

还有什么能让一个人把烟戒了、心脑血管病好了更激动人心的事呢?

中国每年因吸烟相关疾病导致的死亡人数超过100万,每天因吸烟死亡人数大概为2740人以上。血淋淋的数字摆在这里,大家选择了忽视,却死揪着电子烟不放。

我很奇怪,为何不禁止毒害这么严重的香烟,却要打压“有可能”替代香烟的电子烟呢?

就因为它很“时尚”吗?

监管真空,那就出台律例;烟油进嘴,那就按照食品标准来要求;觉得电子烟时尚,容易引发跟风,那就出台年龄限制的法律就好了,何必一杆打死一船人呢?

如果面包没有质量把控,那也是有毒的面包。蔬菜?家禽?有没有化肥有没有催肥?转基因要不要禁止......不说了。

香烟捂嘴偷着乐:杀死电子烟,我又是全世界烟民的主了!

去!我就选择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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