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注道德经述成·德经·道者万物之奥章第六十二

经·道者万物之奥章第六十二

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苏辙:凡物之见于外者,皆其门堂也。道之在物,譬如其奥,物皆有之,而人莫之见耳。夫惟贤者得而有之,故曰善人之宝。愚者虽不能有,然而非道则不能安也,故曰不善人之所保。盖道不远人,而人则远之。今诚有人美言之,则可以为市于世;尊行之,则可以加于人矣。朝为不义,而夕闻大道,妄尽而性复,虽欲指其不善,不可得也,而又安可弃之哉?

原成:“道”衍生并约束万物,万物接受“道”做为唯一标准。人是自然的产物,所以说善人、不善人皆以“道”做为唯一标准,故曰“”。

言,犹问也。美言者,犹做事周全的。奠行者,犹做事不周全的。做事不周全的人君,尤其不应该放弃凡事以“道”做为唯一标准。

无论“善人”与“不善人”都不能更改事物发展变化的结果,万物的发展变化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无论是“美言”的行为,或是“尊行”的行为,都无法改变结果,没有任何外力能改变“道”所预设的结果。

“善人”与“不善人”亦如万物的有差别性一样,维持了人之间的有差别性。没有任何外力能消除万物的有差别性,同样也没有任何外力能消除人的有差别性存在,所以老子曰“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苏氏言“朝为不义,而夕闻大道,妄尽而性复,虽欲指其不善,不可得也,而又安可弃之哉?”依旧是用人文来解释道德经,谬矣!

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

苏辙:立天子,置三公,将以道救人耳。虽有拱璧之贵,驷马之良而进之,不如进此道之多也。

原成:营之末,莫若经之本。以“道”做为唯一标准,万物之根本也。

以“拱壁”与“驷马”来获得一种安全感,是无可厚非的。但问题是这种“拱壁”与“驷马”来获得的安全,终有一天会付不起“拱壁”与“驷马”的。所以,老子说“不如坐进此道”。

以“拱壁”与“驷马”来换取安全,是种“不善”的行为。但这种行为是人自然而然的本性使然,这种行为是可以通过对“道”的了解来修正的,所以老子说“人之不善,何弃之有。”

当“欲望”成为人类原始本性一部分时,人类的“不善”行为就普遍存在了。老子认为“欲望”是不可以去除的,但是可以抑制的。那么当人类能抑制好恶之心的“欲望”时,“不善”的行为就得到了抑制,而以“道”做为万物唯一标准的“善”的行为,就得到了发扬。

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耶,故为天下贵。

苏辙:道本在我,人患不求,求则得之矣。道无功罪,人患不知,知则凡罪不能污也。

原成:求以得者,自化、自定之谓也。以免者,拥有改过的机会。此两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万物以“道”做为唯一标准,以固根本也。

罪,犹言过失,非犯罪之罪。

“求以得”,字面意思是得到自已所需要的结果。“有罪以免”,字面意思是得到改正过失的机会。如果以字面意思去理解,下一句“故为天下贵”就无法解释了。苏氏就是按字面解释的,所以苏氏不言“天下贵”为何义。

“求以得”,老子是说凡运动必然产生结果,凡结果必然且只能由运动产生。

“有罪以免”,老子是说凡物皆是有差别的客观存在,即道经所说的“孔德之容,唯道是从”。

故为天下贵,贵,归也。老子是说万物以“道”做为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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