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前写的,略改了一下。
我喜欢鹿晗,我爸妈知道,我死党知道,我同学知道,熟悉我的人都知道。
还记得前段时间吧,语文老师总爱自己做课件,放假前那一堂语文课的结束语,放了一张鹿哥的照片,全班齐刷刷的望向我,我脸都红了,我也不知道是害羞,还是激动。但是真的很开心。
我会买海报和明星片,像所有的小女生一样贴满整个卧室,会在听到他的歌时兴奋又激动,也会在看到他的脸时花痴的傻笑。所以我妈笑我,所以你说你追星有个什么用,就知道帅啊帅的。
我很认真地反驳她,不是的。
我不再像过去跟个小疯子似的莽莽撞撞,伤了人也不自知,从前总爱和男生打打闹闹的我也会文静,第一次被人夸说性格好;我不再像从前飞奔争抢那几秒的绿灯,在车辆穿行中窜来窜去,我也学会了规则和遵守规则;我不再像从前那样乱扔垃圾,不再看不起大街上挥着扫帚的人,不会再对路边的乞丐视而不见,我也学会了善良。
这些和知识一样重要。
我的死党嘲笑我:“橙子,我一直以为只有无知的纯情少女才会喜欢鹿晗,没想到你这种老污婆居然也喜欢”。我懒得理她。是啊,没办法。
我从来没有说过我会永远喜欢他。我觉得能说出“永远”的都是很勇敢的人。她们对人生充满期待,可我还有迷惘。
我不会永远喜欢他。但是,当下,现在,我喜欢他。
明天就高考了。高考一结束,高三就走了,我们的高三就来了。化学老师前几天调侃我们,这次放假一回来你们就是老大了,又可以多看两公里了。我们一脸懵逼。他小眼睛一斜:“说你们智障吧,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啊,这次回来你们要从四楼搬到六楼啦。傻不傻。”好冷。
是啊,马上就高三了,也因为要高三了,父母对成绩格外看重和紧张。
上次没考好,母亲就整天说,就因为你喜欢什么鹿晗,看这次考成什么样了,第六啦。
家长更愿意蒙上眼睛,固执地相信那些他们以为的真相。有结果逆向推导,找出最合乎他们世界观的逻辑。
考第一的时候,我喜欢鹿晗。考第六的时候,我喜欢鹿晗。区别呢?我不知道。
我妈讨厌鹿晗。因为我喜欢鹿晗。就这么简单明了,又无奈。
从小到大吧,我喜欢谁,我妈就讨厌谁。
鹿晗不是我喜欢的第一个人,也不是我喜欢的最后一个人。人这一生太过漫长,那多漫长的时光里,他只是我青春的剪影,剪下一片完美的侧影,留作纪念。我不会长久的喜欢他,但我会长久地记得他,就像康永叔说:“有些人,我们把它藏在回忆里,是为了藉由他们,怀恋当时的自己”。
所以就算有一天,我不喜欢他了,我也绝不会讨厌他。他或许并不在意。喜欢他的人很多不多我一个,讨厌他的人很多也不多我一个。但我在乎。
那些开心是真的,那些难过是真的,那些孤单岁月的陪伴是真的,那些难以言喻的心跳是真的,那些浓烈的无解的思念是真的。
我不理解那些所谓的粉转黑,那时候讨厌的不是他,厌弃的是那个曾经那么喜欢他的自己。好在我很喜欢当初的自己,自然也喜欢过去的你。
有人在的地方就有江湖。我不排斥别人讨厌他,却不喜欢别人骂他。我很理智。我从来不黑别家爱豆。只因为我希望别人也这样对我们家的那位。
你尽管可以不喜欢,你不看他就好了。我不强求也不希望所有人都爱我所爱的,原因这个世界上有无缘无故的爱,就会有无缘无故的恨。小四说“有一个道理你一定要明白,有些人到死都不明白那他这一生就算活得不明不白,这个道理就是,这个世界上一定会有人讨厌你”。你可以讨厌他,但别不了解就骂他。有些事经历过的人才去爱会懂,有些事了解过的人才有资格评价。就像吃饭一样,在宴席上,你爱吃的菜就多吃点,不爱吃的就少吃点,没必要大声吵吵指责主人家“这才太他妈难吃了”,自己记住不要再吃就好了。
但无论如何,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接受别人说他娘。我跟我妈吵架几乎都是为了这件事,我会因为闺蜜漫不经心的话冷战一周,我会因为后桌小黑说他娘而记仇的半个月都不要给他讲题。这是底线。
你说他长得丑,可以,审美不同罢了;你说他演技不好,可以,他自己也承认自己演技并不好,但他说他会努力;你说他没有综艺感,可以,他说他会慢慢放开自己;你说他唱歌不好,如果你真的听过他的歌,我也认了,喜欢的曲风不同而已,他本来就做小众。
但你不能说他娘。这是人格上的侮辱。
请记得,“娘”是娘炮,娘娘腔的简称,这是一个性格的形容词,而不是容貌。他从来没有扭扭捏捏像个娘们儿,他洒洒脱脱的在球场奔跑;他从来没有娇娇俏俏的翘个兰花指,他在球场上也会气焰骄傲的像只小狮子,恨不得冲上去跟人打一架。只是娘吗?你告诉我,如果这是娘,什么才是汉子。脸上几道疤,在三亚晒成咖啡色,声带割破了沙哑粗犷?这就“长”得很汉子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长相这种东西,你还想要怎样。况且这种长相,有什么值得嘲笑或自卑的?从古至今人们形容美男子,爱用“容色秀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孔子曰“食色,性也”,有什么好嘲笑的。邹忌说“吾孰与城外徐公美”,人们都以“美”为自豪。说鹿晗好看,漂亮,本身就是褒扬。
美不等于娘。中国古代十大美男子中我最喜欢的慕容冲,被赞为“五胡十六国倾国倾城第一人”,苻坚在江南选美,却无一人敌的过慕容冲,就连他姐姐也不行。他是绝色,他娘吗?绝不,他是骄傲的“凤凰儿”,经年蛰伏,覆灭前秦,血洗京城,哪个能说冲锋陷阵白衣飘飘,不着甲胄不惧生死的帝王“娘”?
几年间翻拍几部的《兰陵王》,亦是古代十大美男,史书记载他的长相用了“柔美”二字。他终年戴着一副狰狞的面具,就是怕长相太过漂亮而镇不住士气。他娘吗?谁又能说军之所至,所向披靡的战神将军娘炮?
我喜欢那些长相精致却内心强大的人,那些看起来清秀却在背后默默为你撑起一片天的人。他们内心无比强大,无比勇敢,用最温柔的姿态面对世界的尖锐,甚至转身为你,那些为他掉下泪来的人轻轻拭去眼泪。
同学推荐了一本小说,书生沧海的,《十年一品温如言》。我觉得很好看。
言希。演戏。
戏子一经入画,命定一生天涯。十足十的凉薄。
可我喜欢这个名字。很喜欢很喜欢。因为他流连在唇齿之间,像是一个微笑。
言,希。
他也是精致而强大的人。好得让人心疼。看到那一句:“愿我爱之人离不幸之人言希,千里万里,今生今世,来生来世,永不相见”,就掉了眼泪。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小说看哭了。是看的太多还是不再相信,还是二者兼而有之,我也不知道。但这本书,确实很伤。
这样的男孩子。言希是。谢怜是。谢景行是。
鹿晗也是。
当温衡从崔秘书那里得知言希惨烈而绝望的曾经,一步一步爬出火场的辛酸而哭泣时,言希为她拭去眼泪:“宝宝,你看,我爬出来了呀,我这么厉害,我不需要别人救”,我只要你公正的爱,黄土白骨,百岁无忧。言希是“言美人”,可他从来不是娘炮;
当沈妙抚过那道深可见骨的疤痕,向谢景行追寻前生,小侯爷只是哂然一笑:“过去的事情别提了,伤自尊”,转过身只剩自信“有什么好准备的,反正在那之前所有麻烦我都会为你清理干净了”。谢景行面若海棠艳若桃李,可他是真英雄;
当小小的红红儿从城墙上坠落,一袭白衣如天神降临。上元佳节神武道,惊鸿一瞥百世沦。一手拈花一手仗剑,是最最金枝玉叶的贵人,可当百剑穿心后,依然能够心怀慈悲救济苍生,谢怜貌美贤良,可他是最强的花冠武神,最好的太子殿下。
还有我亲爱的憨憨。
被拽的找不到方向还是很温柔的说:“你拉紧点儿,别摔了”;
被粉丝要求写上“鹿夫人”的时候又一脸正色“你还小可是我愿意等你长大”;
生日被骂是“天之骄子”,头像做成遗照,还是默默的安慰粉丝,又默默地捐钱。
其实这与他有什么相干。全球4月20日过生日的多了去了,全球4月20日死掉的也多了去了。天上那么多星星,出现,消失,地上有该多大的变迁。
很多时候看到黑他骂他的言论,我也会难过,我也想问啊,鹿晗到底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了?他掘了您家的祖坟还是抢了您的老婆,为什么就要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呢?
他明明是那么好的人。
忽然想高歌,你还要他怎样。
人们总是把他的成就归结于他的长相。我忽然很难过,难过的是他,也是我自己。我和他不同却又相同。无论什么时候,当我考得很好的时候,人们总会把我的成绩归结在我做老师的父母身上。他们看不到我的努力,也看不到他的努力。或者说是刻意忽略。
所也有时候我会讨厌我的父母,像小山讨厌他的父亲晏殊,所以勉力和他做的不同。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有时候讨厌自己这张皮囊。
我不希望别人骂他,我也不喜欢骂别人。因为我怕后悔。
我并不是从他一出道就喜欢上他的。准确的来说我是在他离开组合的前三个月才喜欢上他,而在他刚出道的年月,我骂过他。
我骂他长得丑。
这是我十几年来最后悔的几件事之一。
当时的我可能和大多现在网上的黑粉一样吧。我说的后悔不是因为骂了他,而是因为我曾经也是我现在最讨厌的模样。
那时的我也是年少叛逆,总觉得和别人喜欢一样的东西太low了,而且正是EXO大行其道的时候,所以我无比的厌弃。在我喜欢上他之前,我从未听过他们的歌,也从未看过他们的照片。我觉得我应该喜欢个高端点的,所以那时的我无比沉迷于欧美流行乐,喜欢着比伯,艾薇儿,霉霉他们。
我没看过他的照片,但不妨碍我骂他丑。就像现在网上的黑粉,“我不了解他的过往,但不妨碍我编”。
讽刺的是,在我骂完他不到三个月,我就喜欢上他。只喜欢他。可现在再喜欢他,也还是抹不掉我曾经是怎样没有素质的骂过他。后悔也没用。
所以现在很多时候,我坐在座位上听着他的歌,同学走过来,开口就是“鹿晗的歌吗?那就算了”我只是笑,不想争辩什么。他们就像当时的我。
为什么呢?为什么就算了?你听过吗?了解吗?
不。
就像我们总说一个人没有“家教”,这是不公平的。我们只能说他没有修养。他的行为与他的父母是否教育没有关系,有些人教也教不好,有些人不教也是好的。怎么能一棍子打翻一船人?
我的闺蜜,这就是我的另一个后悔的事,我后悔在她初中时谈恋爱没能拦住她,如果当时我叫她拒绝,她一定会的,因为她无比信任我。可是我没有。最终她没能考上一中,只能在另一个地方的私立学校读书,我们一年见不到三面。
上次她给我写信,说:“如果当初你能叫醒我,我们应该还在一起吧。你为什么不叫醒我呢?”
她终究还是对我有了怨恨的情绪。可我无法回答。
难道要我告诉她是因为我喜欢那个男孩子,我怕了,我知道只要是她喜欢的我绝对不会跟她抢,以此来守住本心吗?我说不了。我后悔了。九年级我就后悔了,可是晚了,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如果,当时,我拉住她,我们至少都活得比现在好。
她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鹿晗呢?”
为什么呢?那有什么为什么。
后来我才明白了。张爱玲的心头有两朵玫瑰,陈奕迅的歌里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我们总是羡慕向往那些自己没有的东西。
鹿晗,有我所没有的,真实和梦想。我在奢望中都已经不存在的梦想。
咪蒙写过:
“鹿晗存在的意义就是:他干干净净的红,让人觉得干干净净的红也是有可能的;他不装不假不做作,让人知道不装不假不做作也是可以成功的。”
看了《老高鹿晗说》,更这样觉得。
他其实都懂,懂的娱乐圈的套路,可他不愿,他宁愿走的艰难些,也要活成自己。就像卓别林说的:“知世故而不世故,敢自嘲而不嘲人”。
只可惜有些他为之正名,为之辩解的流量朋友们却不太领情。
他经历了什么,还依然保持至当初的模样。要受了多大的磨难才会一直清醒,才会努力的坚持不变成别人的模样。
他说:还是做自己吧,走的最长远了。要不老戳在那儿,ging在那儿,一辈子得多难受啊。
六年了,他眼底的星光还在,碎了一地的温柔,一如最初的模样,真实而不媚俗。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他不完美,但不完美才是完美。
喜欢他的人,大多都是为了梦中的自己,能代替现实中懦弱而不敢反抗,在命运的爪牙下苟延残喘的自己,勇敢地,努力的活出真实,活出想要的自己,哭着笑着做回自己。
毕竟,我们都是丢了自己的人。
小四说:“你说过我们承受的那些不白之冤那些莫名的责难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总有一天别人会看到我们挥动着翅膀认真而努力地在飞翔,我们所唯一需要觉得遗憾的事情只是说要证明这一切要证明我们自己需要的仅仅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我们可以等,不知道别人能不能等。”
这句话,我们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