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司跑路,原来我不过是个平凡的底层人

之前有人说,成年人从挤地铁的那一刻看见无数和你一样的人的时候,也看见了自己不过是个平凡人,现在我觉得,当你被欺负后,诉之无门,仍被无视的时候,终于看见,自己不过是底层人。我拥有的只是两条腿,对方的黑色资本大道通畅无比。

9月4日,周五拖着疲惫的身体,愉悦的心情,回到租住的公寓,却远远看见家门口贴着“大字报”。三张黑白A4纸,两张是房东与中介公司的合同(后两页合同解除条款),并在单方解除权处用黑笔标注,另一张是房东对我们的告知书,大致内容为包租公司已跑路,现已向派出所立案,现要求迅速与房东联系,否则收回房屋。脑子一片空白,只得撕下先进屋再说,好像再不进屋就会被人驱赶。

房子是我和男朋友一起租的,两人都是法学毕业,心惊未定却还是要理智分析。还好当时介绍房屋的中介公司的业务员接通了电话,他告诉我们,现公司法人已携款跑路,高管也全部联系不上,作为员工也一个多月没有收到工资,去信访部门上访也无济于事,并告诉我们迅速去派出所立案登记……每一个字都强有力压得我们喘不过气,事情就是这样了。他给我们找到了当时与业主签的合同(当时租房的时候我们要求查看,他说在系统调取不了,现在想来是包租公司显然故意为之)。拨通了房东的电话,显然房东也很烦,约定第二天上午面谈。

梳理一遍事实,2020年5月27日该公司——重庆安租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与房东签订为期一年的委托协议(全权委托),委托权利包括租赁权,同日下午我们与该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并支付一年租金加一个月保证金共计16000元。2020年8月底左右,该公司法人“失联“,房东仅收到两个月房租。后得知,该公司与业主约定房租押一付一,约定月租1600元,在我方与该公司的租赁协议中因年付将房租优惠为1200元,显然高租低出。国家对这类高风险住房租赁企业施以高压政策,明确提出需加强对其监管,但并未明令禁止这一经营模式。欣慰的是,分析两份合同后,我们发现房东与包租公司签订的是委托代理合同,包租公司是虽以自己名义与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又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可以得出我们与包租公司的合同同样对发动发生效力,此时即使包租公司跑路,房东与租客间的租赁合同也不受影响,由于租客已经履行了支付租金的义务,未发生违约行为,房东无权要求租客搬离,只能向包租公司主张另一委托代理合同的违约责任。这也为明天和房东的协商增加一份底气。

夜幕降至,我们迅速乘车去附近派出所登记,对,只是登记,民警说,确实我们享有居住权,但是现实往往还要靠租客与房东之间的协商,万一房东三天两头来打扰,怎么住得安稳?很快我们边从派出所出来,天已全黑,华灯初上,一两公里的路程毫无灵魂地行走,或许是头一次与到这样的事情,或许是来的太突然一时不知如何应对,脑子里只有一句话在不停重复:突然感到了这个城市的冷漠……回去的路程显得很短,途中收到房东两条短信,第二条显然是在埋怨我们的愚蠢,用一句“算了,不说了来结尾”。还以冷笑,还能说什么。

我和男朋友是湖北人,本来在湖北家乡四五线城市一家旅游国企里做法务,因个人规划原因一起来到重庆找工作,希望得到更大发展。在小地方学历还算占优,而在这里,都不能算起眼,尤其在疫情之后,经济形势相当紧张,保险起见决定在这边找到工作后再辞职。有多艰难呢,在等一家面试结果的同时,5月中旬陪男友到重庆来面试律所(不接受网上面试),事先联系了社区服务站,所以一下车就被一个穿着防护服的工作人员带上车前往南岸某酒店接受核酸检测,凌晨3点的火车,精神不振,胃也很空,晕车的我又得一大早继续从北往南,强行支撑,在酒店因为等核酸检测报告的我们又错过一两家公司的面试邀请,所幸于此同时我收到了之前面试的一家公司的面试通过的消息。现在想来很感谢社区服务工作人员为此付出的心血,我们没有花费金钱与更多精力。5月下旬,我已辞职准备再次出发,一边适应新的工作,一边抽空开始找房,见识到了死亡三号线,仓促与疲惫中定下了这套房。之前的朋友都问我感觉咋样,我想了想,说,就,感觉到了自己不过是个普通人,平凡的人。

可能很多人就说亏你还是学法的,还犯这种低级错误。你开心就好吧,人间疾苦就是普罗大众的日常。回归事件本身,第二天房东来了,我才发现我多么幼稚,根本无法沟通,能想象一个声音比你大且话量充足且并不站在我说的层面上的人有多让人无言以对,结果是房东给我们一两个月宽限期,后面是搬是续租在我们。我们给公司注册地派出所打电话,得知他们并未立案,只是在配合住建委搜集信息!公安机关认为事件难以定性,未立案侦查。打电话给住建委,得到的只是一个值班人员的建议,而我们所在地住建委无法接通。接下来我做了我能想到的“无用功”,写信给了市长公开邮箱,转发微博,甚至求助法考老师……逐渐认识到,这个周末,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等周一行政部门上班,等跑路法人用我们的血汗钱去别人找不到他的地方挥霍,真令人绝望。9月5日傍晚#包租公司高租低出#登上热搜,才得知多个城市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去年在成都和海口就有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多数租户都只租住最多两三个月,钱被包租公司一口吞下,面临的是即将被房东扫地出门,表面上看房东确实占优,毕竟房是他们的,中介跑了,合同就解除了,房我就要收回来,留下租户独自承担所有,卑微协商能继续居住,毕竟现在的重庆大街变冷了。

我们的房东还算友善,只是要一个答复,不要耽误工作,并结语周末愉快。周末热搜很快下去,今天是周一,微信由很多租户组成的维权群一大早就去市政府“上访”,从现场看,人很多,房东和租户很多,保安也很多,双方都在动手,说实话很佩服他们,确实这种事情也需要他们。而社畜的我早上我大概打十多个电话,涉及四五个区的住建委及租赁中心,得到的结果是带上合同和身份证去某地登记,并回复中午有人在。随便刨了两口饭的我便去了某地,空空荡荡,从桌子上一堆的饮料瓶可见上午这里浪费了多少口舌,有人对我说,两点上班。又是冷漠一笑,可怜的底层人民,所么轻微,轻飘飘一吹奔走,又是轻飘飘一句回去,毕竟底层人民也要上班,为了生存只得搁置生活。

心里憋了太多,写下也不知道会引来什么恶言恶语,最近认识了一个词“无良性”,就是说有一种人,他对自己所作的事情不会有良知认识,没有身在其中的喷子如此,跑路的人也是如此。要问我写这么多是为了什么,一是自己太憋屈,二是希望事情能加快进程吧,毕竟大众如果记得,是一则新闻,如果忘了,也不过是个过时的新闻,而后犯罪的人如能绳之以法,当然皆大欢喜,但是与我们而言,普通人而言,最世俗地说,钱也回不来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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