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经历了二十多年家暴的女人,如何走出离婚阴影

前几日,安家婚姻咨询在妇联接待了一位被家暴的来访者A女士。这位A女士来到妇联求助时,眼睛被打得肿得像桃子,嘴巴也成了香肠,额头和脸部,全是伤,整个人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在咨询室,女士在谈到悲伤之处,不小心拉扯到面部的伤口,额头上伤口的鲜血顺着脖子一直流到胸口,咨询师看着都心疼。在整个谈话过程中,她都在不停的擦拭着脸上伤口流出来的血。

通过谈话了解到,来访者与现任老公是二婚。第一次婚姻,来访者的老公是智障,育有两个女儿。有了孩子以后没办法过日子,来访者提出离婚,经别人介绍认识了现任老公。

现任老公第一次婚姻因家暴离婚,没有孩子。 来访者与现任老公结婚的二十多年里,老公不但没有固定工作,还抽烟酗酒,家里的经济全靠来访者打工维持。

尽管如此,来访者却经常受到老公家暴,多次因受伤严重住医院治疗,最严重一次被打得休克抢救。

这二十年里,来访者也想过离婚,但她身处农村,担心别人议论,自己已经是二次婚姻了,如果再离婚,对两个孩子以后找对象也有影响,自己的父母也觉得丢脸,所以就一直忍辱负重,委曲求全,也就一直没有离婚。

最近这几年,现任老公家暴愈演愈烈,家暴之前,还要把门窗关好,窗帘拉上,来访者实在忍受不了,提出离婚,但现任老公威胁说如果离婚,他就要伤害她的两个女儿,还有她的父母,来访者胆怯了,无奈之下,只能选择不离婚,而且每一次提离婚,家暴就越厉害。

安家咨询师分析:

这些年,安家接到的家暴案例不少,绝大数受害者都是女性,确实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每每看到像A女士这样的来访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来访者被家暴的原因。

1、 来访者自我价值感低,婚前筛选错误。

一般来讲,来访者第一次婚姻不幸福,那么在二婚时,应当非

常谨慎,但她明知道对方是因为家暴离的婚,却还要嫁给他。要知道,大多数家暴行为,都和原生家庭有直接的关系,这是一种从原生家庭习得来的行为,说明这个人不会处理自己情绪,且不解决背后深层次的心理问题,是不会改变的。来访者做这样的选择,是婚前筛选对象的严重的错误,为后来被家暴埋下伏笔。

来访者之所以选择一个有恶习、家暴的老公,从意识层面上来说,她是再婚女人,且还带着两个女儿,只能选择一个可以接受她这样条件的男人,她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从潜意识层面来说,由于来访者出生在农村,父母受传统重男轻女的思想影响,她从小就是被忽视、漠视的那一个,从而自我价值感低,觉得自己不值得被爱,才选择跟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结婚。

2、来访者本身怯弱,且心存侥幸。

安家接待的很多家暴案例中,来访者都很纠结到底要不要离婚。离婚,舍不得孩子,同时考虑到自己经济能力,以及周围人的议论等因素;不离婚,自己长期受到家暴折磨,身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A女士也就是这样,面对不幸的婚姻,她想向现任丈夫提出离婚时,又顾忌到周围人的眼光,这是她内心的懦弱。当她不堪痛苦,提出离婚遭受现任丈夫威胁时,又一次怯弱妥协。

另一方面,每次A女士被家暴后,有了离婚的念头,但只要丈夫向她认错,她就心软,心存侥幸,以为丈夫这次是真心改过了。可是,一次又一次血淋淋的现实告诉她,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3、缺乏社会支持系统。

来访者的父母顾忌到自己的面子,宁愿看着女儿承受着巨大的身心折磨,也不赞同她离婚。天下的父母,哪个不是爱自己的子女的。可来访者的亲身父母,却不愿伸出双帮助自己的女儿脱离苦海,使她陷入到孤立无援中。

咨询师曾在网上看到一稿文章:一位女儿在凌晨发信息给父亲,说自己对不起父母,她跟丈夫离婚了。第二天清晨,父亲看到信息,立马拔通了女儿的电话,告知女儿自己马上开车过去接她回家,同时安慰她,不用担心,家永远都是她的避风港。这样的父母,是孩子坚实的后盾,是强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

如果正在遇到家暴时,安家婚姻情感服务中心的咨询师建议,要按照以下几个方面去做:

(1)大声呼救。

如果我们正在遭遇施暴者的殴打,一定要大声呼救,最好能逃出家门,吸引他人的注意力。这不仅能够在当时有效地保护自己,也是对施暴者的震慑。对自己的家人下手的施暴者并非我们所以为的那么强大,多数的施暴者都是最无能的人,无能到只能在家靠打老婆来维护他那可怜的自尊。大声呼喊求救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2)适当反击。

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请不要一味地挨打。砸东西、闹出一定的动静以及及时告诉能够帮助自己的亲友,这些都是非常有必要的。当施暴者认为解决问题最有效成本最低的方式是施暴时,那他就不会以其他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要增加他施暴的成本,让他不敢也不愿再用这种方式来“沟通”。不要为了某种道德绑架或是可能毁灭“自尊”的面子最后牺牲了自己的生命,21世纪了,请相信这个社会很温暖,也很友善。

(3)及时取证。

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录音录像,受伤后及时找安全的地方报警,做伤情鉴定,这些都是后续摆脱施暴者所必需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当我们反抗不了屋檐下的强权时,我们就去寻找更有力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但在我国的国情之下,大多数人会认为这是别人的“家务事”,一些警察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会认真对待你的诉求,在这个时候,就应当鼓起勇气,去争取对自己有利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强烈要求警察记笔录,开具回执和伤情报告单。如果警察拒不录笔录,那你要记住警察的警号,现在每个地方都有专门监督警察的电话,告诉他如果他不受理就打督查电话。

2.尽早去医院验伤,把伤情报告单交给警察。如果构成轻伤或轻微伤,强烈要求警方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要坚持让警察录笔录,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没有证据法官无从判断。

现在,A女士在妇联的帮助下,已经委托援助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希望她在这个过程中,不再心软,不再懦弱,不再心存侥幸,鼓足勇气,直面离婚。

其次,来访者如果要改变如今自己的生活状况,首先要让自己的人心变得强大。原生家庭虽然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但并不是不能改变的。比如人们所熟知的明星陈小春、井柏然、马天宇等,他们的原生家庭都很糟糕,但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将一手烂牌打成了王炸。

如果来访者把自己的人生需求寄托在另一个人身上,就不得不面临一个有可能不被满足的风险。所以,从自身开始改变,就像是改变电影墙上的画面,必须得换后台的胶片一样。

成熟独立的人一定要学会自我满足,自己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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