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与个人英雄主义 ——简评《我不是药神》与《达拉斯买家俱乐部》

      《我不是药神》(以下简称《我》)在票房与口碑的双丰收让同期上映的影片都黯然失色,难以望其项背。其带来的社会讨论是空前的,这不禁让我将它与同类题材电影《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以下简称《达》)进行比较。

       《我》与《达》相同的都是平民对现有规则的挑战,《我》中的程勇迫于国内抗癌药的高昂价格,铤而走险跑到印度走私仿制药回国,《达》中的伍德鲁夫在求生本能的驱动下,离开本土到国外寻找药性更好、毒性更小的“非法药”。这种平民向上的挑战精神鼓舞人心,毕竟大多数人能做到的只是被动接受。

        与其谈论相同点,我更想说的是不同点。《我》中的程勇在将售卖仿制药的活儿交给专业的假药贩子后金盆洗手,在自己的纺织事业上做得风生水起。如果至此,故事结束,那这样的草率结尾只会让故事本身如咸鱼般臭气扑鼻,让人敬而远之。影片的升华之处在于程勇的舍小利,为大义。那种为他人牺牲,扛起一肩重担的精神是我们民族文化中所推崇的。“个人”在我们的观念中远不及“集体”来的重要,个人的得失不足为人称道。这一点在《战狼2》中也非常突出:冷锋一人深入战区解救众人,在感染病毒后又毅然决然离开。看到此类场景,眼眶不由得湿润。

      《达》中的伍德鲁夫就显得“渺小”许多。他私生活混乱,染上艾滋不足为奇,在得知国内推荐的抗艾药物毒性巨大、自己的小命微若烛火时,奄奄一息的他想过开枪自杀,但涕泗横流之后,他还是踏上了寻找替代药的征程。他可是商业味十足的狠角色。在得知FDA处处对自己横加干涉时,他暴躁地拿起电话对自己的律师咆哮:赶紧跟法院申请禁止FDA搜查的命令。当然,影片的末尾有一个伍德鲁夫卖车维持俱乐部运营的情节用来补充他的人物形象,此时他已经经历了许多生生生死死,不再是当初那个一心牟利的商人嘴脸。但我仍觉得伍德鲁夫更大程度上是一位个人英雄。他用自己的方式向不合理的丑陋现实开火,正如影片自始至终都出现的那顶牛仔帽,他是个将牛仔精神融入骨血的人,他遇到不公便会拿起武器反抗,无论他面对的是生死还是强权。

        将电影放到打分机制中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这样避免了许多烂片,但分值不能诠释所有。正如上述两部影片,同类题材的不同讲述方式,不一样的卖点。

       但得承认《我》与《达》都是不可多得佳作,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产物,是不同的电影工作者从不同审美角度下生产加工的智慧结晶,孰优孰劣,不值饶舌不休。我想我们可以做到既欣赏荷花的清新淡雅,又喜欢牡丹的雍容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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