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那只是我天性中的一种奇思怪想,感觉这样的一种生活方式,为绝大多数人所共有的生存方式,总有点不对劲的地方。”
“我承认这种生活方式的价值,我也看得到那种循规蹈矩的幸福,可是我血液中的热望总在苛求一种更为狂野的人生道路。”
这是毛姆书中所言,也是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人生写照。
40几岁的男人,可能会面临什么?
现代人,更多的是因中年危机和生活压力而产生的焦虑吧!
书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40岁,有体面的工作,漂亮的妻子,以及可爱的孩子。然而这些,他却不尽满意,毅然抛妻弃子,前往巴黎研习画画。
一则毫无生存技能,二则并无绘画天赋,这使得他穷困潦倒,几次险些病死或是饿死。这些,却无法使他的内心产生丝毫波澜。
他最终得偿所愿,定居在印度塔希提岛,将自己的整个后半生贡献给了绘画。在那里,他完成了震惊时人的巨幅壁画,后又嘱托妻子(第二任)将其烧毁。
“他亲手创造了一个世界,并且看到了那个世界是何其美好。然后,怀着骄傲和轻蔑,他毁灭了它。”
这是一个艺术家的传奇,亦是一个现实世界的理想主义者的自我救赎。
一种众人眼中所言的安稳生活,一种风餐露宿毫无体面可言的生活。到底哪一种是我们想要的人生?
仰望月亮,亦或是维持生计的六便士,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这取决于一个人对人生意义的定位。
“那真是一种紧张、残酷而又粗野,多姿多彩而又生气勃勃的生活。”毛姆对于斯特里克兰那种惨不忍睹的生活如是评价,他甚至嫉妒那些亲眼见识过这种种景象的人。
俗世中,我们可能并不甘心仅为六便士而活,也无法全然不顾仰望月亮。生活是复杂的,懂得在现实的洪流中,独自跌宕,坚持自己的航线,已是不易。
生活无主线,但人必要有自己的主线,否则惶惶一生,所求为何?
不必说这样的生活太过飘渺,没有现实那般掷地有声。谁又可知,每一个如斯特里克兰般的灵魂,其实并不觉煎熬,因为他们没有挣扎,也没有迷惘。人们眼中的不安稳、不体面,甚至穷困潦倒,他们全然不在意,这些早已是他们在心中无数次笃定的结果,他们比谁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而如人们一开始所说,他并无绘画天赋。想来也只是无稽的定义罢了。
什么才是天赋?伤仲永吗?
大家可以在前期说他毫无天赋,又可以在后来说他是个天才,想想也着实可笑。
人若真的有某种天赋却并没有好好珍惜,只能言其可惜;但我们并不能说,没有某种天赋,便不能言热爱。每个人都可以热爱任何一个领域,只要他愿意,这是人类灵魂最基本的自由,无关乎任何其他。
你说你热爱音乐,可是你没有钱,音乐是需要钱的;
你说你热爱写作,可是你没有天赋,写作是需要天赋的;
你说你热爱自由,可是你没有资格,自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可是,热爱和钱、和天赋又有什么关系呢?
只是,热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你注定要承受来自他人的不理解,现实的折磨,以及求而不得的痛苦。
但是,热爱是那一腔无法控制的热血,是即使明知有诸多代价,依然无法回头的执念。热爱可以带给你的心脏跳动的活着的感觉,是那样的真实而美好。
相比之下,代价又算得了什么?
为我所求,放弃非我所求,何错之有?
我仿佛明白了斯特里克兰的执念。
那是一种更为深层的热爱。是一种痴迷,一种本能,一种无法控制的表达欲。
不求世人理解,亦不为成名留史。
只为内心早已波涛汹涌的热切的涌动。
而为后世所珍视的,那些拍卖出巨额的作品,真的只是有形的画作吗?
想必那里面承载的,是斯特里克兰内心的涌动,是他所缔造的五彩斑斓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