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基本原则

处分;辩论;诚信

证据分类

原始与传来:是否直接源于案件事实

直接与间接:单个证据和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

本证与反证:当事人对待证事实负担的证明责任

诉的类型

给付,变更,确认

重点

当事人,管辖,证据,程序操作评价





热点案例一:西虹众鑫煤矿与东海秀盈公司、秀盈控股公司合同纠纷

1.合法。西虹众鑫煤矿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还没有注销,仍然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2.正确。东海秀盈公司时秀盈控股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东海秀盈公司与西虹众鑫煤矿、东海银业集团签署的协议书,东海秀盈没有法人资格,秀盈控股应该作为本案的被告。

3.有。重大涉港案件由中院管辖,本案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在香港,本案应当由中院管辖。

参考答案:西虹市中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企业破产法》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西虹市中院作为审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对于有关债务人的诉讼应由西虹市中院集中管辖。

4.东海省高院应当审理此案。

参考答案:东海省高院不得将此案移送回西虹市中院,也不得移送给其他法院。若东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提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热点案例二:孙恩与郑运成借款合同纠纷

1.是。因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主张借贷关系存在,则需要其提供证据证明。

参考答案:应由原告孙恩证明借款关系成立的相关事实。理由是孙恩主张债权产生,郑运成自认的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其自认不能成立。

2.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因为杨雪不是孙恩和郑运成借款关系的当事人,不能与郑运成成为共同被告,且杨雪与郑运成系婚姻关系,孙恩与郑运成的借款关系如果成立,杨雪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所以杨雪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3.《催款通知单》复印件是孙恩与郑运成借款的书证的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因为原告提供的是复印件,为传来证据;且《催款通知单》不能直接证据借款合同的成立,为间接证据。

参考答案:《催款通知单》复印件产生时间晚于案件事实发生时间,故属于传来证据。《催款通知单》复印件并不能单独地、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的全面事实,故属于间接证据。对于借贷关系成立由原告负担证明责任,而《催款通知单》复印件则正是原告提供的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证据,故属于本证。

4.否。《催款通知单》证明力较弱。《催款通知单》不能证明案件全部事实,原被告存在串通的可能性,对第三人造成损害。

参考答案:原告逾期提交的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该证据与本案有逻辑上的联系,也具备关联性,故应予以采纳。同时,该复印件的原件丢失,复印件无法与原件核对,故不得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热点案例三:聂武诉明珠商业有限公司消费合同纠纷

1.明珠商城是上诉人,聂武是被上诉人。因为本案的当事人是聂武和明珠商业,西封药厂是本案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且一审判决中未让西封药厂承担责任,故西封药厂不能提出上诉。

2.最高院再审提审本案适用二审程序,发回原审中院重审本案适用一审程序。

3.否。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一审答辩期提出,本案当事人在重审时提出管辖权异议无效。(西封药厂在本案中被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发回重审程序中仍然被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没有资格提出管辖权异议。)

4.否。在重审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反诉,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诉。

参考答案:本案中,反诉主体、管辖、牵连关系方面都符合法定的要求。但在发回重审程序中提出反诉,法院不得合并审理,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热点案例四:张璐与龙图纸业有限公司货款纠纷

1.肖某在法庭调查阶段经当事人申请法庭传唤到庭作证。因为肖某系本案被告龙图纸业公司的员工,其证言证明借款事实,有利的人作了不利的证,证明力较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参考答案:应由当事人向法院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法院通知肖某出庭作证的,应告知肖某如实作证的义务,肖某应签署保证书。肖某作为和一方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证人,其证人证言不得单独作为定安的依据。

2.否。因为协议管辖需要以书面的方式,而双方当事人是口头约定的无效。

3.龙图职业公司撤回上诉后,如果原告张璐在上诉期内没有提起上诉,则一审裁判生效。(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4.龙图纸业可以在生效判决后的半年内,向北山市高港区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北山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抗诉。

参考答案:龙图纸业公司撤回上诉后,一审判决生效。满足法定事由的情况下,龙图纸业公司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山市中院申请再审。


热点案例五:李润发与董冬梅交通事故纠纷

1.人民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对方当事人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李润发可以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李润发和对方当事人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可以依据人民调解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人民调解协议,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

2.在人民调解协议成立后的30天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的安乡县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3.法院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无效后,李润发可以原交通事故,董冬梅为被告,向安乡县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再次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再次调解,也可以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参考答案:法院审理确认人民调剂协议案,应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不需要开庭。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则认为有效;若调解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则驳回申请。


热点案例六:郭杭州与李淑芬离婚纠纷

1.曲同盛可以根据法院生效判决,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申请执行。

参考答案:取得生效判决后,债权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2年内,向一审法院及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

2.郭杭州可以在异议被驳回后的15日内,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

参考答案:案外人异议被驳回,案外人可以债权人为被告,像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要求中止执行程序或者确认其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权利。

3.郭杭州起诉后,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程序。

参考答案:案外人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应由执行法院管辖,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应中止执行程序,执行法院应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此案,案外人应对其享有足以阻碍执行的权利承担证明责任。

4.法院可以冻结被告人李淑芬的财产,查封李淑芬的房产,扣押其车辆等动产,可以决定对其限制消费,不得乘坐飞机高铁。


热点案例七:孙秉承与吴磊买卖居间合同纠纷

1.申请人可以向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参考答案:孙秉承作为本案的债务人,可以在收到裁决后的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也可以由债务人在债权人申请执行后,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2.否。因为对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要在首次开庭前提出,此时仲裁裁决已经作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3.可以向西虹市仲裁委员会或者熊市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向仲裁委所在地或申请人被申请人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4.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模考演练一:D公司和T公司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否,合同纠纷应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法院管辖,本案被告在S市,F市没有法定管辖权。D公司可以向F中级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参考答案: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归属于侵权法律关系。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侵权人住所地。F中院是被侵权人住所地法院,即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在不考录协议管辖的情况下,对本案有管辖权。

2.是。受理法院F中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的,应当移送管辖,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S中院管辖。

参考答案:否。《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管辖协议必须要以书面形式订立,需要选择有实际联系的连结点等积极条件,以及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消极条件,本案不违反此规定;格式条款一方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提请消费者注意的,格式条款有效,本案中T公司以加粗字体和下划线强调了管辖协议条款有效;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T公司将管辖法院排他地限定在T公司所在地的格式条款,应当视为对对方主要权利的限制排除,应当无效。

3.D公司提出的是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撤诉申请,等D公司的救济程序结束后,启动撤诉申请的审理。

参考答案:D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不作为的给付内容、作为的给付内容和财务的给付内容,因此属于给付之诉。若在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引起的二审程序启动后,D公司向F法院申请撤诉,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

4.法院应当追加黄某等多名用户为共同原告,与D公司诉T公司的案件合并审理。

参考答案:若黄某等多名用户共同起诉T公司,构成普通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普通共同诉讼。法院可以将黄某等人的起诉合并审理,但要分别作出判决。若起诉的原告达到10人以上,可以在合并审理后由黄某等人推选2~5名代表人代表其参加诉讼。


模考演练二:杨某与HL商贸公司法人人格否定纠纷案

1.以王某与HL商贸公司为共同被告,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

参考答案: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债权尚未经生效判决确认,直接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请求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债权人释明,告知其追加公司为共同被告。债权人拒绝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2.因为HL商贸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王某的财产是否和公司财产发生混同的事实真伪不明时,法院应当推定王某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

参考答案:根据《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发现HL商贸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杨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此次申请不受2年执行时效的限制。)

4.将王某和HL商贸公司列为共同被告。需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杨某需要对自己主张对HL商贸公司的债权承担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享有的债权已经由生效裁判确认,其另行提起公司人格否认诉讼,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列股东王某为被告,HL商贸公司为第三人。杨某对HL商贸公司享有1880305元债权的事实已经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属于免证事实,杨某不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模考演练三:方选与开天辟地网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侵权纠纷

1.原告提起的诉讼为给付之诉。原告要求被告解除对账号的查封以及返还账号中的装备,并赔礼道歉,是需要原告给付的义务。

(给付之诉包括行为的给付之诉和财物的给付之诉。解除对该两账号的查封、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在其官方主页中发表书面道歉属于行为的给付之诉;而返还账号中的装备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万元则属于财物的给付之诉。)

2.不成立。因为原告在自己制定的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管辖权为自己住所地法院,视为格式条款,此条款排除对方当事人的诉权的主要权利,为无效条款。

参考答案:对于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院应予以驳回。本案属于典型的请求权基础竞合,原告可以选择清泉法律关系或者合同法律关系中的某一诉讼标的起诉。在本案中,当事人就合同纠纷约定了协议管辖的条款。但是办案原告选择了侵权关系作为诉讼标的。而在网络侵权中,被侵权人住所地作为原告住所地,属于侵权结果发生地,东海省出云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所以,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应予以驳回。

3.法律后果是法院取得管辖权,被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法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

4.二审法院对一审未作出判决的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诉。

参考答案:一审法院存在着“漏判”的情况。二审法院可以对一审法院遗漏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模考演练四: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

1.不可以依职权追加。因为本案是标的属于同类的普通共同诉讼,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但法院不得依职权追加向矮乙参加诉讼。(若向矮乙没有起诉,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因本案没有必须合并审理的必要,所以不可以追加。)

2.本案由于当事人众多,超过10人,且当事人的人数并不能确定,当事人应当推选出代表人,推选不出协商,协商不成由范元指定,不服法院指定的另行起诉。

参考答案:本案一方当事人达到10人以上,属于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由于本案属于当事人人数确定的普通共同诉讼,应由当事人推选诉讼代表人;若推选不出,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本案的代表人诉讼应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3.高晖在本案中是专家辅助人。义务是帮助原告证明待证事实,没有诉权。(高晖有取得报酬的权利,由申请人支付其出庭的费用,同时,高晖应接受对方当事人和法院的询问,就专业问题提出专业的意见。)

4.由于本案当事人人数众多,原告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向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参考答案:如梦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即生效。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为公民,且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所以,原告要申请再审,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如梦区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上级法院--西虹市中院申请再审。


模考演练五:严中天与孟国佳买卖合同纠纷

1.法院没有违反处分原则。虽然原告在诉讼请求中并没有要求被告孟国佳支付逾期赔偿金,但是本案是在法院调解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并没有违反处分原则。

2.严中天应向法院提交买卖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证据,并向法院申请让被告人孟国佳提供合同原件。

参考答案:根据最佳证据规则,严中天应提交合同书这份书证的原件。但是,由于原件丢失,属于当事人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情况,所以,严中天可以只提供复印件作为传来证据使用。同时,严中天有证据证明合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手中,可以申请法院责令孟国佳提交该书证。孟国佳毁坏书证,拒绝提交,则推定书证证明的案件事实为真,并可以对孟国佳罚款、拘留。

3.异议不成立。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法院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其中合同履行地包括收款方住所地法院,本案中的收款方为原告严中天,所以严中天所在地东海省奋进县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日光市清潭区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管辖有错误的,不得将案件再次移送,应当提请上级法院日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如果两法院对管辖权有争议,应当逐级提请共同上级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若日光市中院裁定清潭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则由清潭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若日光市中院裁定清潭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则清潭区人民法院可以移送管辖。)


模考演练六:守护家园环保组织公益诉讼纠纷

1.符合法律规定。公益诉讼的原告环境保护组织需要在地级市的民政部门有登记,而本案原告“守护家园环保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市北京市某区民政局,北京市作为直辖市,其下辖区具有地级市的级别。

2.(本案应向西虹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益诉讼应当组成三名审判员,四名陪审员的七人合议庭开庭审理。(陪审员只参与事实问题的表决,不参与法律问题的表决,但是,可以就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3.(本案属于侵权诉讼。因此,应由原告对被告存在排污行为、排污行为造成了实际损害承担证明责任。)对于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被告动能公司下属热电厂应当证明其持续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与环境污染没有因果关系。

4.居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可以参加到公益诉讼中,也可以另行起诉,另行起诉可以使用公益诉讼的裁判结论。

参考答案:在法定主体提起公益诉讼后,允许受害人提起侵权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先将侵权诉讼中止,等待公益诉讼审结。公益诉讼审结后,生效裁判文书中的事实若对受害者有利,则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交裁判文书,免于证明裁判文书中认定的事实。


模考演练七:张铁时与光成公司道路交通侵权纠纷

1.法院对于原告超过举证期限提出来的证据仍然进行质证的做法正确。原告未能及时索取发票导致超过举证期限提出证据,系一般过错,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原告进行训诫。

2.法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实和情况认定责任的做法错误,法院不得把当事人双方在调解过程中承认的事实作为认定案件的证据使用。

3.成立。因为原告的当事人已经死亡,原告的诉权由继承人继承,原告死亡是原告变更的法定事由,小卢是原告卢关生法定继承人,小卢有权上诉。(小卢申请顺延上诉期间符合法律规定)

4.二审法院的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本案二审事由原告提起的上诉而启动的,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各项费用合计8万元,原告不服提起上诉,被告没有上诉,二审法院的判决不应低于8万元,而二审改判4.5万元,不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二审法院根据自己查明的情况,对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汽车修理费、汽车停运损失费予以减少,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二审法院既是事实审,也是法律审,在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范围内对于案件全面审理。二审中,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应该依法改判。

5.张铁时与卢关生是雇佣关系,基于合同关系,雇员损害可以向雇主卢关生之子小卢主张医疗费。也可以向光成公司索赔,因为光成公司造成的自己的损害,基于侵权关系请求损害赔偿。


模考演练八:王承祥与侯贵秦民间借贷纠纷

1.在履行期内,王承祥可以依据生效判决,向江南省煌原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王承祥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参考答案:在履行期内,原告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对方当事人存在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时,可以由债权人向具有执行权的法院申请采取执行前保全措施,履行期满后5日内,债权人应及时向执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牛某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以此中止法院的执行程序,若法院驳回牛某的异议,牛某可以债权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

3.执行和解协议需要双方自愿达成,王承祥和侯贵秦的执行和解协议有效。

参考答案:王承祥和侯贵秦在执行中可以以书面形式达成和解协议,并将书面协议交给法院;也可以达成口头协议,并计入执行笔录。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执行时效中断计算,当事人可以申请中止执行程序,或者撤回执行申请。

4.王承祥可以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侯贵秦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也可以依据原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直接执行侯贵秦或担保人于某的担保财产)


模考演练九:彭洛与窦淑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1.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因为本案是不动产租赁纠纷,是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不动产所在地与不动产登记地不一致的,以不动产登记地为准,该不动产登记地为丁区,所以丙区法院没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丙区法院具有管辖权。本案中的争议是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因而本案属于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应以不动产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不动产所在地应认定为不动产登记地丁区,丙区没有管辖权,但窦淑华在答辩期内进行答辩,没有及时提出管辖权异议,构成了应诉管辖,因本案不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应视为丙区法院有管辖权。

2.法院驳回窦淑华管辖权异议的做法正确。因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而窦淑华在答辩期内答辩但未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则取得管辖权。

参考答案:法院驳回窦淑华管辖权异议的做法不正确。窦淑华在答辩期内进行答辩,答辩期就随之结束。后又提出管辖权异议,因答辩期已经结束,当事人已经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法院应对其管辖权异议裁定不予审查,法院作出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错误的。

3.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原告彭洛主张租赁合同上的签字是窦淑华的签订的,应当由彭洛申请鉴定。彭洛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法院组织鉴定。对于鉴定结论窦淑华有异议的,鉴定人经过法院通知到庭接受当事人的提问。(窦淑华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由鉴定人以书面形式补充说明,补充说明后,窦淑华仍有异议的,鉴定人应出庭说明。)

4.彭洛不可以参加仲裁程序。因为仲裁协议是杏林公司与窦淑华双方签订的,与彭洛无关。(仲裁程序不存在第三人制度,彭洛作为窦淑华与杏林公司仲裁协议之外的人进入仲裁程序没有仲裁协议作为依据。)

5.杏林公司不能申请再审。因为杏林公司不是本案的当事人,本案当事人双方是彭洛和窦淑华,提出再审申请的主体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且杏林公司不是案外必要共同诉讼人)。彭洛申请执行后,杏林公司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因为杏林公司在执行的标的物上具有自己的合法权益,杏林公司依据与窦淑华的房屋买卖合同享有向窦淑华请求交付房屋的债权。


模考演练十:南星公司与贝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法院有管辖权。双方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仲裁协议需要以书面形,而后在电子邮件中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

参考答案: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要对法院管辖提出异议,应在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本案虽然达成了有效的书面仲裁协议,但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没有提出异议,该法院可以继续审理。

2.本案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本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涉新办公楼所在地在N市丙区,所以N市丙区有管辖权。

3.可以向丁市某仲裁委员会申请确定仲裁协议效力,也可以向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定仲裁协议效力。(或者N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4.可以。因为双方会谈是在公开场所进行的,录音虽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但此录音未侵犯对合方合法权益。

5.不正确。对于贝珠公司的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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