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不得不说的烦恼

小区里第二个楼梯加装电梯,可费了不少周折。

首先是住户开会,一开始就卡壳了。

召集人以为一楼的住户不用出钱,可以不管他们的意见。所以在开会的时候就没有意识到要通知他们,结果在征集意见的时候,一楼的住户强烈反对,召集人没辙,加装电梯的事只好搁置下来。

单位的大领导急了,使了不少法子,重新确定了楼长,才促成重开了会议。可是一楼的住户还是持反对意见,理由很简单,就是通行和采光受影响,换谁来说情都不行,除非换房。

还是楼长有办法,按照住户超过三分之二、面积超过三分之二的规定报装。二楼的住户虽然同意报建,但前提条件是要补偿,否则,就是同意加装,也不同意施工。

规划部门批准加装电梯的公示出来后,一楼和二楼都表示反对。结果规划部门不敢硬来,要求各住户要充分协商后才能批准立项。

皮球又踢给了单位。

没办法,大领导再次出马,请楼道住户召开茶话会。一轮协商下来,补偿是肯定的了。方案是把政府补贴的十万元,比照第一个楼道的做法,按照一楼每户三万五,二楼每户一万五的标准补偿给一二楼的住户。二楼住户让了步,要求要了补偿后,还要有无偿使用电梯的权利,三楼以上的住户都同意,在承诺书上签了字。可是一楼住户死不松口,嫌补偿标准太低。

新楼长的权威受到挑战,发火了,向规划部门保证,如果一楼阻挠,保证全部住户向法院起诉“钉子户”。

磕磕碰碰地,各种手续办了下来,终于熬到开工了。一楼的住户果然出来阻挠,还差点打了起来,惊动了派出所和大领导。一轮的软硬兼施,各种招数用尽,一楼终于让步了,电梯也如期完工。

不料二楼的又闹起来。因为电梯采用了凭卡使用的方式,二楼以下的极少使用电梯,所以大家没给他们使用卡。又告到了大领导。这个小问题好解决。一拿出协议,二楼的如愿以偿。

三楼以上的人有气。于是有人拿出了民法典。说,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使用电梯的要交费。于是很快算出了各楼层按月平摊的电费,三楼以上的住户,一致要求二楼使用电梯的住户要缴费,否则收回电梯使用卡。

费用虽然很少很少,但是二楼的不吃这一套,说承诺书白纸黑字写着,承诺二楼无偿使用电梯,各家各户还签了名,竟然出尔反尔了。三楼以上的住户,百口一腔地说法律有新规定,要依法办事。

于是又闹到了大领导那里。大领导没脾气,静静地听着那位三楼以上的住户,手里拿着民法典,向他宣读有关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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